⑴ 婚前買房有貸款,婚後賣房需要配偶簽字嗎
當然需要,如果夫妻雙方任何一人婚前買房並在房產證寫自己的名字,如果未經過公證,那麼婚後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如果賣房或者抵押貸款都是需要夫妻雙方到場簽字同意確認的~
⑵ 婚前買的貸款房子婚後賣房時需要另一方到場嗎
婚前,獨自一人出資購買的房產,未辦理房產證,婚後我現在要賣房,辦理房產證後是否需要夫妻雙方簽字才可以賣? 目前,多數房產的出賣,房管局要求夫妻雙方到場簽字按手印照相用以存檔,這是為防止夫婦一方事後反悔聲明自己不知情而引起糾紛,前提是把房產看做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你愛人對售房沒有異議,對售房款沒有要求,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按一般程序走,夫妻雙方去辦理。 如果是你自己要賣,又想堅持自己的獨立產權而獨得售房款,那就首先要確立產權關系,復雜了。首先要拿出當時的購房合同、付款證明,再到公證處或者法院去辦理手續,最後去賣房。
⑶ 婚前自己貸款買房,婚後想賣房,辦理過戶時需要夫妻共同簽字嗎
需要雙方簽字
房產過戶手續(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2)申請人身份證明;(3)房地產權利證書;(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⑷ 我們(買方)買二手房,需要到銀行申請住房貸款,需要賣方夫妻雙方到場簽字嗎
辦理公證委託書,全權由女方辦理該房屋出售的所有事宜。
⑸ 賣房子必須夫妻雙方到場嗎一
1·房產屬於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的時候,出售房屋需要夫妻雙方一同去進行房產過戶手續。
2·購買房屋的買家如果需要將房產過戶到兩個人名下,就需要配偶也就是夫妻關系的另一方到場,這樣才能同時辦理過戶。當然日後再進行過戶也可以,就看個人家裡的實際情況了,因為夫妻間的過戶手續是沒有稅費的,只是一個更名手續。
3·所出售的房屋是離婚關系辦理後沒有進行財產分割的房產,在市場上進行交易的時候,還是需要原夫妻關系中的另一方到場,因為這所房產還是有另一半的產權,所以應該出席交易現場。
4·婚前的財產已經超出了自有年限,變成共有財產的房產,房屋在市場上交易的時候需要夫妻雙方一同出席辦理現場。有一方因為一些實際原因不能親自參與辦理過程的,需要辦理委託手續,辦理時拿上另一方的身份證件和委託書就可以辦理了。
賣房子過戶夫妻雙方不能同時到場的理由
1·夫妻雙方有一個人已故的,就是喪偶的夫妻是不能都去辦理過戶手續的,開具另一方不能辦理過戶的證明就可以一個人去了。
2·夫妻雙方已經辦理離婚手續,並且房產已經切割清楚的,徹底歸屬於一方的,進行房產買賣交易的時候自己去進行辦理即可,但是需要有離婚證或是離婚證明。
3·賣房子的夫妻雙方中有一方因為一些實際情況不能去辦理過戶手續的,需要辦理委託過戶的委託證明。
4·賣房子辦理過戶時,如果房產是夫妻在建立夫妻關系前的個人財產,是不需要夫妻的另一方到場辦理過戶手續的,因為是婚前個人財產,在買賣交易時就屬於個人的交易行為,於是否結婚沒有關系。
賣房子過戶需要夫妻雙方到場嗎?從法律上自有各種可以去但是不用去,或是不用去的辦理程序。但是就個人的情感方面出發,賣房子是家裡的頭等大事,自然要雙方共同見證,這是一個互相信任以及坦誠的事情。夫妻雙方是否同時去辦理,還要看家中的實際情況而定。
⑹ 房產證只有夫妻一人名字賣房時需要夫妻兩人簽字嗎
房產證只有夫妻一人名字,如果共有性質是單獨所有,賣房產時,無需女方簽字,否則需要配偶簽字後才能出售。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6)賣房子貸款要夫妻雙方嗎擴展閱讀: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在離婚時每人各享有一半的產權。
夫妻在離婚時辦理房屋產權登記過戶可以選擇如下兩種方式:
一種是在離婚前變更,另一種是在離婚後變更。在離婚前變更產權人名字是不用繳納契稅等各種費用的,因為這時房屋仍然是夫妻共有財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仍為雙方共有財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婚後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徵收契稅的批復》(國稅函〔1999〕391號1999年6月3日)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對離婚後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徵收契稅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
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稅。
因此,夫妻離婚後辦理房屋轉移,只要能提供離婚判決或離婚證等能證明夫妻確已離婚的有效文書,則同樣不需要繳納契稅等費用,因為由於離婚引起的房屋過戶不是房屋買賣行為。
⑺ 賣房子需要夫妻雙方都親自到場嗎
賣方房產證上是一個人就一個人到場,是兩個人就兩個人到場;買方房產證上寫一個人就一個人到場,寫兩個人就兩個人到場。
從法律上自有各種可以去但是不用去,或是不用去的辦理程序。但是就個人的情感方面出發,賣房子是家裡的頭等大事,自然要雙方共同見證,這是一個互相信任以及坦誠的事情。夫妻雙方是否同時去辦理,還要看家中的實際情況而定。
(7)賣房子貸款要夫妻雙方嗎擴展閱讀:
賣房子過戶需要夫妻雙方到場的理由
1、房產屬於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的時候,出售房屋需要夫妻雙方一同去進行房產過戶手續。
2、購買房屋的買家如果需要將房產過戶到兩個人名下,就需要配偶也就是夫妻關系的另一方到場,這樣才能同時辦理過戶。當然日後再進行過戶也可以,就看個人家裡的實際情況了,因為夫妻間的過戶手續是沒有稅費的,只是一個更名手續。
3、所出售的房屋是離婚關系辦理後沒有進行財產分割的房產,在市場上進行交易的時候,還是需要原夫妻關系中的另一方到場,因為這所房產還是有另一半的產權,所以應該出席交易現場。
4、婚前的財產已經超出了自有年限,變成共有財產的房產,房屋在市場上交易的時候需要夫妻雙方一同出席辦理現場。有一方因為一些實際原因不能親自參與辦理過程的,需要辦理委託手續,辦理時拿上另一方的身份證件和委託書就可以辦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