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一方用汽車做抵押貸款,另一方不知道,能貸款嗎
不可以的。
貸款人一般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18-65周歲的中國公民;
2、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3、有正當且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良好職業,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㈡ 老婆外遇了偷偷把車的和房子抵押貸款了給外面的人了會判刑嗎
這是轉移婚前財產,並且數額較大,法院將根據數據的具體情況來量荊的
㈢ 如果夫妻一方瞞著對方去貸款買車了另一方該如何處理
已經形成了事實,只能認可。但不要認可貸款債務。
㈣ 老公偷偷用汽車做抵押貸款,汽車婚後我父母拿錢買的,行駛證是他的名字,我可以把車子過戶或者報警處理嗎
這種事要看車子的登記產權證寫是是誰的名字如果寫的是你老公的名字就是合法的如果寫的是你的名字就是不合法的,如果是不合法的你才可以報警
㈤ 兩人同一本房產證,如果在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對方拿去,汽車抵押貸款,怎麼辦怎樣查對方有沒有作抵
汽車抵押貸款和房本沒有任何關系,只會當做資產證明,沒有影響的。而且拿房本貸款需要雙方出面才可以辦理。
㈥ 夫妻一方私自將另一方的車輛抵押,有效嗎怎樣才能拿回來
結論是是否確認抵押合同無效,需要由本案女方充分舉證證明其的確不知,且「應當」不知。
第一,
你提供的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是2001婚姻法頒布之前1993年的一個司法解釋而已,這個不足為信,可見下述依據一、二。法律依據如下,具體推理過程因案情復雜,暫略。
依據一:
婚姻法解釋一第十七條
婚姻法第十七條關於「夫或妻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規定,應當理解為: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
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依據二: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
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解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無效。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抵押有效。」
該規定關鍵點在於本案女方舉證證明其的確不知,並且不屬於「應當知道」。
㈦ 夫妻一方擅自將車抵押貸款,離婚時另一方須承擔責任嗎
夫妻一萬擅自將車抵押貸款,離婚時另一方必須承擔責任;因為這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將車抵押貸的款,抵押所貸之款屬夫妻共同債務且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所需,所以,在離婚時另一方必須承擔責任。
㈧ 法律問題:夫妻其中一方未經雙方同意,私自貸款買的車,這個車的歸屬權以及還款在離婚後,如何歸屬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機動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此產生的貸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具體情況有所不同可參考以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已於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31次會議通過,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其中,對夫妻共同債務做了明確具體的規定:
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㈨ 妻子名下的車,丈夫可以拿去當抵押貸款嗎前提是妻子不同意的情況下。
抵押不了。因為申請抵押貸款必須是申請人本人名下的資產,其他人資產拿去抵押是不行的。如果你信用記錄好的話可以去申請個人信用貸款啊,不用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汽車抵押貸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車或自購車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或汽車消費貸款公司取得的貸款。目前,以汽車作為抵押物的貸款的用途,主要為汽車消費,當然汽車貶值快、交通事故影響車輛價值幾率大,金融機構以汽車作為單一抵押方式發放貸款的方式相對較少。
(9)夫妻一方私自拿汽車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申請車貸汽車抵押貸款服務所需條件和材料:
1、擁有穩定職業,申請人擁有當地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2、業務開展城市長期居住和工作,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購置附加稅證(本)、購車發票
4、保險單、車船稅、進口車輛相關稅證明
5、身份證(非本地戶口客戶提供有效期內暫住證或居住證)
6、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