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買房後公證了沒過戶,被法院查封
如果你對法院的查封,提出的異議,法院半年了還沒有判決,你可以向法院咨詢,要求說明為何還不判決。
如果法院不理,你可以向法院的紀檢部門或者檢察院投訴。
㈡ 買房沒過戶,原房主和別人有債務糾紛,法院查封房子,會被叛給人抵債嗎
房子未過戶,仍是原房主房財,原房主有債務對方起訴後法院根格原房主財產情況能判房財抵債,
買了房要及時過戶,如法院來查封,你要吃虧了,
㈢ 我買房在先原方主因債務法院查封房子還沒過戶我能申請解封嗎有買賣合同
如你買房時原房主的債務已發生那你就不能申請得封。因為原房子的房產應首先抵當債務。是不能出售的。買賣合同無效。如買房時原房主沒債務,你買房後原房主才有了債務,那就是說原房主的債務在債務發生時就沒有資產可抵債,所以法院查封房子不對,買賣合同有效,應祥封。
㈣ 本人付全款買的的房子因原房主欠債被法院查封了,請問怎麼辦
房屋所有權以房屋產權登記為准。在未辦理房屋轉移登記前,房子仍屬於原房主所有,法院可以予以查封,拍賣、變賣等手續。這種情況下,要求原解除購房合同並退還購房款。
原房東有外債,該房產很可能會被法院查封,所以,房子無法完成過戶到你名下,可以要求房東返還購房款並賠償損失。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二手房買賣經常出現房屋已經出租或者抵押的情況,而按照我國法律「買賣不破租賃」、「買賣不破抵押」。因此,對抵押或租賃的房屋一定要在買賣前要求賣方處理好抵押或租賃的第三方權利問題。如果由此導致買方損失的,買房可以追究賣方的違約責任。如果房屋有其他共有權人,那麼買方應當取得共有人同意方可買房,否則合同可能被宣告無效。
㈤ 房屋已公正給我,但未過戶,原房主還有權利出售或處理嗎
1、公證不等於產權過戶,我國的產權實行登記制度,未變更登記,不受保護。
2、若原業主反悔,他需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你違約金,你可以在合同中把違約金寫高一些,原業主一般不敢違約。
3、由於未變更登記,房屋產權仍在原業主名下,如原業主涉及債務法律糾紛,房子有可能被法院查封拍賣,到時候你得不到房子,也要不回錢。
如果你已經入住,並且付清了房款,此時法院有可能會認可你的房屋所有權。
此條存在潛在風險。
4、若原業主惡意欺騙,一房二賣,他只需去房交所掛失,補辦一個房產證即可持新證再次買賣並過戶,你一點控制都沒有。
綜上所述,此操作方法雖可省稅,但對你的風險有些大,如房子確實喜歡,可按以下步驟操作。
1、與房產簽訂借款合同,約定房主已房屋作抵押,向你借錢,借款金額為房價相等金額,並且約定借款利率為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有4倍(此利率合法有效)。
2、與房主一同去交易所辦理抵押登記,房主將房屋抵押到你的名下。
3、讓房主做全權公證委託,您有權解除抵押並代辦過戶手續。
如此一來,保證萬無一失,業主無論通過何種方式想再次賣房,也不可能完成過戶了,如果他返悔,需要按4倍利率支付給你,除非房價暴漲,要不然他得不償失。
(5)買房沒過戶有貸款沒結清原房主查封擴展閱讀:
作用
將公證納入房產管理活動體系,使公證成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序,對房產市場的培育和房產交易活動的健康發展及交易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具有促進和保障的作用。
(一)公證可確保房產交易行為的真實性
民事行為的真實性包括兩層意思:一是該行為確系行為人所為;二是行為人所為確系本人真實意思的表示。
在房產交易中,交易人親自實施交易行為基本上沒有問題,即使出現問題也容易被發現和糾正;問題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為基於其對交易物的錯誤認識所為。
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因重大誤解簽訂的合同和因受欺詐而陷於錯誤認識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為非真實意思表示,屬可撤銷民事行為。
據此,房產交易中購房人基於房產商不真實的宣傳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和受讓人因對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簽訂房屋轉讓合同,均不為真實意思表示。
而此類情況在目前房產交易中大量存在,只是由於大多當事人對法律不熟悉,誤以為自己已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就無法改變既成的事實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交易行為的情況還不多。
隨著社會法律知識的進一步普及和律師業務的進一步拓展,這方面的訴訟必將大量增加。
而房產交易如經公證,通過公證機構嚴格、詳細的詢問、告知、審查程序和證據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誠實、詳盡地交流相關情況,全面、具體地表達自己的意見。
確保意思表示的真實性,能有效地避免此類問題的發生。
㈥ 買了二手房但沒辦理過戶手續,因原房主拖欠別人債務而被法院查封怎麼辦我們之間的買賣合同是否還有效
法院會判斷債權人的先後順序,再把拍賣所得分掉,現在不確定你是第一債權人還是後面的,也不知道你能分到多少。除非申請拍賣的人撤銷,交易可以重新進行,過戶完成,你拿到新產證才算安全。要不然就把錢退給你,不要買這個房子了
㈦ 如果我買的二手房,房主還有貸款未還清,如何處
在這種情況下,切忌直接給首付解抵押,二手房要買賣,首先需要結清貸款,也就是解抵押。很多房主會要求:「你先付個首付,讓我去把房貸還完」,但直接把錢給業主,可能會面臨以下兩種風險:
1、賣家不止有一筆貸款
你的首付出去了,房子的貸款可能還沒還清,陷入兩難境地:進,拿不到房子;退,收不回首付。除了銀行貸款,賣家有可能還將房屋做抵押另謀他事,如果是民間借貸、甚至是高利貸,利息難以估算。因此極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賣家拿你的首付去還錢,但只是杯水車薪。
2、賣家挪用首付款
賣家並沒有如約去辦理解抵押手續,而是把錢用作他處,甚至會提出再給一筆房款去解抵押的無理要求。最麻煩的是,業主因為沒去解抵押而導致房屋被查封,因為查封房無法過戶,輕則耗時費力,重則錢房兩失。
正確的做法是將房款進行資金監管
一般買一套二手房需要一定的時間,金額大、時間長、手續繁、證件多。稍有不慎,大額房款可能被騙。這樣的新聞報道屢見不鮮,有被偽造的房產證騙去大額首付的買家,也有被坑騙丟掉產權的賣家。
而資金監管就是專門防範這些風險的。簡單來說,做資金監管就像買房賣房時用了「支付寶」一樣,貨不到不付款,同理,不「過戶」不給錢。買房人不是直接付款給業主,而是把錢放在銀行一個被監管的獨立賬戶上,過戶完成,這筆錢才能解凍給業主。萬一「過戶」出紕漏,別擔心,錢一分也不會少。所以,建議買房人留個心眼,把房款打入資金監管賬戶。
買二手房的時候可能會遇到房東有貸款、著急出國等各種著急用錢的理由來讓你先付首付,並且直接給錢,這個時候就一定要留個心眼了。總而言之,二手房買賣一定要進行資金監管,最好不要直接將房款給賣房人。
㈧ 我買了一套二手房已經過戶了原房主卻在一年前在別的銀行貸了款一直沒還,人家銀行說如果再不還就查封房子
已經過戶,再房產局,如果他要封,你起訴,申請法院的資產保全,都已經完事了,看是房產局責任還是銀行責任,你正常買賣二手房,不受影響,如果他要起訴,你先起訴他
㈨ 我買的房子沒過戶,以後被原來的房主抵押了怎麼辦也還不上錢,我能告原房主詐騙嗎
這是你的責任,買房要及時過戶,否則,你沒有房產證,很難勝訴,還是抓緊時間及過戶,免得夜長夢多,自尋煩惱。。市場有風險,買房需謹慎。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