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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評估

發布時間:2021-12-28 13:46:47

1.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有何意義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這個貸款品種的意義在於可以有效的解決農戶申請貸款困難的問題。
目前農戶信貸面臨幾個問題:
1、農戶信用體系不健全;
2、農戶申請貸款,但是抵押物不充足;
3、信貸中,農戶其它有效擔保措施不足。
補充:深遠點來看,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價值會得到提升。

2.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是什麼意思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是指農戶、企業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以其依法取得且經縣農村綜合產權交易管理服務中心登記確認的已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債權擔保取得的貸款,並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一種貸款業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3. 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怎麼貸

2016款 300TSI 手動兩驅風尚版
前置前驅6擋手動 19.98萬 16.48萬
第十三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操作程序

(一)貸款申請:借款人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向貸款行申請抵押貸款,需提交下列資料:

1.農戶

(1)借款申請書;

(2)其配偶須簽注同意借款意見(含個人獨資類型的農業企業);

(3)借款人身份、戶籍和婚姻狀況的證明;

(4)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和長豐縣農村綜合產權交易管理服務中心出具的鑒證書;

(5)縣農委牽頭組織的專家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價值出具的評估報告;

(6)投資人的投資證明材料;

(7)地上附著物經營面積、品種及效益等情況說明;

(8)租金支付期限證明材料;

(9)貸款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2.農業企業

(1)借款申請書;

(2)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稅務登記證、貸款卡、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公司章程和驗資報告;

(3)股東會或董事會同意借款的證明文件;

(4)企業最近三年和即期的財務資料;

(5)企業貸款用途和還款來源的相關文件(合同及協議等);

(6)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和長豐縣農村綜合產權交易管理服務中心出具的鑒證書;

(7)有關專家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價值的評估報告;

(8)投資人的投資證明材料;

(9)地上附著物經營面積、品種及效益等情況說明;

(10)租金支付期限證明材料;

(11)貸款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4.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可以向銀行抵押貸款嗎

可以貸款;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在不改變土地所有權、承包權性質,不改變農村土地農業用途的條件下,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及地上附著物作為抵押擔保向農業銀行申請辦理的借款業務。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對象為依託農村土地開展農業生產經營的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及家庭承包經營農戶等農業經營主體。
借款申請人除符合農業銀行信貸基本制度和單項信貸產品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較豐富的種養經驗和技術,其中從事農業種植業生產經營時間不低於2年,從事養殖業生產經營時間不低於3年。
(二)從事農業生產經營項目自有資金比例不低於30%。
(三)大田作物種植。水稻、小麥、玉米、大豆等糧食種植面積一年一熟地區不低於100畝,一年兩熟地區不低於50畝;棉花、蔬菜、蓮藕等經濟作物種植面積不低於50畝。
(四)水產品養殖。魚池、網箱精養面積不低於50畝,大湖、水庫散養面積不低於500畝。
(五)設施及特種農業。採取溫室大棚等設施開展農業生產經營的,以及從事林果、花卉、苗木、人參等特種農業的,種植或養殖面積不低於5畝。
(六)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開展農業生產經營的,種植或養殖面積准入條件可為以上第三至第五款標準的50%。

5.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可以抵押

家庭承包經營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抵押。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按照取得原因的不同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通過發包方和集體組織的成員訂立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即通過村內家庭承包方式取得。

一種其它方式,即「四荒」地的承包方式,為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設定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0條規定:「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第32條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第49條規定:「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第50條:「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5)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評估擴展閱讀: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條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徵收[4]、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七條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二)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6. 怎樣進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價值評估

為進一步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創新,加大對「三農」的金融支持力度, 繼2015年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後,2016年3月24日,央行聯合多部委發布《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讓232個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地區有了重要的政策依據。但是,試點地區在推進相關工作時也遇到現實約束,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價值評估問題,這直接影響貸款額度及風險控制。以《農用地估價規程》為基本依據,結合土地經營權狀況,有收益還原法、市場比較法、成本逼近法、基準地價修正法等五種估價方法。
價值評估影響因素
《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要求,借貸雙方可採取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貸款人自評估或者借貸雙方協商等方式,公平、公正、客觀、合理確定農村土地經營權價值。它的價值主要受自然和社會兩大方面因素的影響。
自然因素主要指土地自身的特性和土地的自然環境,土地等級,包括氣候條件、地形地貌、土壤條件、水文狀況等。社會因素包括三類,第一,土地相對不動信息,如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條件、土地制度、交通條件、土地位置、土地基本設施狀況;第二,土地經營產值和周邊相同類型土地經營權價值狀況,第三,如果是流轉的土地,需考慮土地使用權承包年限之剩餘使用年限,它是申請抵押貸款審核時的重要考量。
價值評估五方法
收益還原法。它是將待估農用地未來各期正常年純收益(地租),以適當的土地還原利率還原,從而估算出待估農用地價格的一種方法。其計算公式為:地價=a/r×[1-1/(1+r)n],a-土地年純收益,r-土地還原利率,n-土地使用權承包年限之剩餘使用年限。對於在正常條件下有客觀收益且土地純收益較容易測算的農用地價值評估可以採用這種方法。
市場比較法。它是根據替代原理,將待估農用地與近期市場上已發生交易的類似農用地進行比較,並對類似農用地的成交價格進行適當修正,以此估算待估農用地價格的方法。其計算公式為:地價=情況修正系數×交易實例農用地情況指數。市場比較法適用於農用地市場交易比較活躍的地區。
成本逼近法。它是指以新開墾農用地或土地整理過程中所耗費的各項客觀費用之和為主要依據,再加上一定的利潤、利息和應繳納的稅金,並進行各種修正來確定農用地價格的方法。其計算公式為:地價=(土地取得費+農用地開發費+稅費+利息+利潤+農用地增值收益)×年期修正系數×區位修正系數。
評分估價法。按照一定的原則,建立影響農用地價格的因素體系和因素評分標准,依據因素評分標准對待估農用地的相應條件進行評價賦分,按其得分值的大小,乘以客觀的農用地單位分值價格,從而得到農用地價格的一種估價方法。
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它是利用基準地價和基準地價修正系數表等評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則,就待估宗地與其所處區域的平均條件相比較,並對照修正系數表選取相應的修正系數,對基準地價進行修正,進而求取待估宗地在估價期日價格的方法。適用於有基準地價成果區域的農用地價格評估。
具體進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價值評估時,需結合待估宗地的具體特點和土地用途以及估價目的,選取適合的估價方法。

7.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條件是什麼

抵押貸款需要符合的條件:
(一)要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經營權證等證件;
(二)土地承包或流轉程序合法且行為規范;
(三)土地的農業用途未被改變;
(四)抵押土地所在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流出方同意抵押並在貸款無法歸還時進行處置。

需要提供的資料:
1.要提供規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的,附農戶委託流轉協議;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地上(含地下)附著物情況說明資料;
4.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同意抵押的意見書;
5.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貸款流程
貸款申請→貸款調查→貸款審查、審批→簽訂抵押借款合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貸款發放→貸後檢查→貸款歸還。
貸款金額:
在進行抵押時,銀行會根據剩餘年限對土地價值進行評估,而且銀行和銀行的規定也不同,還要看當地的土地價值是否值錢。如果一畝地在二輪承包時間10年的情況下,租金是500元一畝每年,價值5000元,那麼抵押貸款大約有3000-4000元不等。

8.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可以底押貸款嗎

現在可以了,具體實施情況,請咨詢當地農業或者金融主管部門。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5號)要求,依法穩妥規范推進農村「兩權」抵押貸款試點,日前,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聯合印發《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兩個辦法」從貸款對象、貸款管理、風險補償、配套支持措施、試點監測評估等多方面,對金融機構、試點地區和相關部門推進落實「兩權」抵押貸款試點明確了政策要求。

「兩個辦法」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合理自主確定貸款抵押率、額度、期限、利率,簡化貸款手續,加強貸款風險控制。要求借款人獲得的「兩權」抵押貸款應主要用於農業生產經營等貸款人認可的合法用途。試點地區政府要扎實推進確權登記頒證、流轉交易平台搭建、價值評估、抵押物處置等配套工作,為農村「兩權」抵押貸款試點提供基礎支持。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合作,靠實職責分工,扎實做好試點組織實施、跟蹤指導和評估總結。

「兩個辦法」要求,試點要依法穩妥規范推進,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要求堅持不改變公有制性質、不突破耕地紅線、不層層下達規模指標,用於抵押的承包土地沒有權屬爭議,且不能超過農民承包土地的剩餘年限。《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明確借款人要有其他長期穩定居住場所,並獲得集體經濟組織書面同意,金融機構處置抵押物時要採取多種方式,並保證農民基本居住權。「兩個辦法」均鼓勵地方政府部門通過貼息、風險補償基金、擔保公司擔保等多種方式,建立貸款風險補償及緩釋機制,保證試點平穩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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