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村房屋能否作抵押貸款
案情簡介: 我是一名農民,這幾年通過木材加工賺了一些錢。今年因資金比較緊張,又想擴大加工規模,我就找當地農村信用社貸款。信用社要我提供擔保,我提出用我的房屋作抵押,可信用社說法律規定農村宅基地不得抵押,宅基地上的房屋與宅基地不可能分離,當然也不能抵押。法律分析: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法律行為。《擔保法》第34條第1款規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可以抵押。可見,農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應當是有效的。但《擔保法》第37條第2款規定,耕地、宅基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按照上述規定,雖然以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權的效力不能及於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宅基地使用權,一旦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築材料作為動產優先受償。將房屋拆除而以建築材料還債,這無疑大大降低了房屋的價值,也是一種浪費。而且,最高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6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據此,用農村房屋設定抵押,債權人實現抵押權也存在障礙。另外,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中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這樣,農村房屋的買賣對象就十分狹窄。基於以上實際情況和規定,金融機構等債權人一般不願意接受借款人用農村房屋設定抵押。因此,建議你向信用社提供其他擔保,一般情況下不要用宅基地上的房屋作抵押。
❷ 為什麼農村自建房還不能抵押貸款
農村自建房能不能貸款分兩種形式:
一、農村自建房中也是可以採用貸款形式的,對於這個有一定的要求,首先農村建房貸款是用於縣范圍內的個體工商戶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用於建造房屋而發放的貸款。並且還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年齡在18-65周歲之間,借款人住所或生產經營場所應在聯社的服務轄區之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境內居民。同時還要滿足以下條件:
1、借款人申請貸款建造的房屋,需經地方村鎮建設部門批准,符合地方發展規劃。
2、借款人需提供村鎮建設部門批准文件或證明材料。
3、借款人要有不低於規定的自有資金比例,信用觀念強,資信狀況良好,且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能提供具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個人或單位作為貸款保證,或能以有效資產作抵(質)押。
5、借款人應在貸款信用社(部)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並自願接受信貸監督和結算監督。
二、農村的自建房是不可以抵押貸款的。
房屋抵押貸款, 是由購房者向貸款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表,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才能申請貸款。
房屋抵押貸款申請條件:
1、房屋性質;住宅,寫字樓,別墅、商品房、成本價房、經濟適用房(對經濟適用房要求嚴)並且產權明晰20年以內
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
3、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保證人為其擔保
5、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6、年齡滿足18-65周歲
准備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流程:提出申請-資料審核-銀行審批-抵押登記(公正)-銀行放款。
❸ 農村住房為何不能抵押
近來,不少人紛紛打來電話問農村的住宅是否能作為抵押物向銀行申請貸款,回答是「否」。 因為,房屋是特殊的財產,它必須是依附在土地上才能完整存在。抵押房子,實際上是連同承載房子的土地一齊抵押的,這就必須有一個前提:抵押人必須對房子擁有完全的處分權,對房子附著的土地同時擁有可轉讓的使用權。 城鎮的商品房可以抵押,因為人們在購買商品房時,已經購買了房子的所有權和附著地的可轉讓使用權,因此可以用於抵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農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該法同時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用於抵押。」既然農村宅基地不能抵押,而宅基地上的房子又不能離開地而單獨存在,所以一般來說,農村的房屋不能用於抵押。 我國《擔保法》第37條在對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規定不得抵押的同時,又提出了兩個例外,就是根據《擔保法》第34條第(五)項,第36條第三款規定的: 1.如果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2.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可以同時抵押。綜上,農村住宅用地不可抵押,但用於生產的佔用地就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