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材料
提取用途證明材料:
1、支付房租、物業管理費的,應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經市、區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公有住房租用憑證)或房地產權證、提取申請人與承租人或產權人的關系證明、物業公司出具的《生活困難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物業聯系單》、房租、物業管理費的發票或收據等;
2、支付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用的,應提供房地產權證、提取申請人與產權人之間的關系證明、物業公司出具的物業維修費發票以及相關材料費發票等。
職工本人無法親自辦理申請手續的,可以委託其配偶或直系血親代辦。代辦人除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外,還應提供本人的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與提取申請人之間的關系證明(結婚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以及提取申請人的書面委託。
(1)上海如何辦理公積金提取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第七條,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職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房租、物業管理費、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等費用:
(一)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親患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九種重病、大病的;
(三)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年公布的本市職工最低工資的。
㈡ 上海市公積金如何提取
上海公積金如何提取
目前很多買了房子的人覺得自己沒有必要再繳納公積金了,因為他們還不清楚公積金的提取政策,特別是在一線城市工作的人,單位給自己交了公積金,也想了解一下當地的購房政策,那麼上海公積金是如何提取的呢?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看看。
一、上海公積金如何提取
1、首先登錄上海公積金網,在它的首頁找到業務指南,點擊提取,然後進入支付房屋賃費用頁面,就可以查看詳細的介紹包括:申請范圍、辦理所需材料、辦理流程。
2、需要填寫兩張表格,一張是房屋租賃費用申請表,一張是房屋狀況信息查詢申請表。建議提前在公積金網站下載並填好,這樣就不用到現場排隊填寫,節約時間。
3、拿著提前這些准備好的材料,去各自所在的區辦理
二、上海買房的政策有哪些
1、商業貸款政策
①對於首次套房,也就是說在本市沒有住房,沒有商業貸款,或者公積金貸款的,申請商業貸款的首付比例不低於35%。
②已經有了一套房子的,或者是在上海沒有住房,但是有商業貸款記錄的或者公積金貸款記錄的。申請商業貸款的首付比例不低於70%。
2、公積金貸款政策。
①購買第一套房,並且之前沒有用過公積金的,住房面積大於90平公積金首付比例最低是30%;如果面積小於或者等於90平的話,首付比例是20%。
②已經有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的家庭就不能再進行貸款了。
以上就是上海公積金如何提取?在上海買房的政策有哪些的全部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㈢ 上海如何提取公積金沖還房貸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㈣ 上海公積金提取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非滬籍職工勞動關系遷出
申請范圍:非滬籍職工勞動關系遷出本市,且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
辦理場所: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各業務網點、建設銀行各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
辦理要件:
1、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①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系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②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外省市戶口本或戶籍證明、職工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3)自願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單》。
辦理流程:個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
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㈤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以及需要哪些材料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本市購房提取材料:
提取原因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辦理的提供身份證。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系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提取流程:
職工申請提取首先應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
單位在審核後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入管封存的職工應先到市公積金中心事務受理辦公室或各區縣公積金運用中心事務受理網點進行審核。
由事務辦或事務受理網點為職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網點辦理提取審核。
(5)上海如何辦理公積金提取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提取條件:
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和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委託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離休、退休的。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提取條件:
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同戶成員,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購買經濟適用房貸款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共同提取人僅限於經濟適用住房產權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同戶成員中的共同借款人。
㈥ 上海公積金怎麼提取
退休後,可以提取公積金,買房,憑購房合同或者房屋產權證也可以提取公積金,也可以自己的房子裝修,也可以提取公積金!具體操作流程打公積金電話12329
㈦ 上海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2、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6、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8、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7)上海如何辦理公積金提取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一、公積金提取流程
1、由單位財務或勞資開出的《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需同時提供結婚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列印上一年的個人住房貸款還款對賬單(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並請銀行蓋章
4、若用存摺還貸款,須提供還款存摺及存摺復印件一份;若用銀行卡還貸款,須提供由銀行櫃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銀行卡明細一份
5、到貸款銀行的貸款部門簽《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協議書》
註:若夫妻雙方都提取,夫妻雙方簽字摁手印,並在開戶銀行賬戶上填寫完整,直接打到個人賬戶里
二、住房公積金提取時間
1、購房並使用房貸的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購房一次性付款的情況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職工購買拆遷安置住房,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一套拆遷安置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足的,購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總計不能超過職工已支付購房款(不含貸款金額)
4、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人可每年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且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一年的規定提取限額。申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應在房屋租賃期內提出,並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一處自建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足的,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金額不能超過職工已支付建設費用
㈧ 上海公積金貸款是怎麼一個申請流程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貸款流程:
擔保公司網點簽約—>受理審批—>交易中心辦抵押登記—>銀行放款—>資料辦結。
貸款申請
第十條(貸款申請受理人)
上海市住房擔保機構(以下簡稱擔保機構)受市公積金中心委託具體受理公積金貸款申請,擔保機構應當在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予貸款的決定。
貸款申請人對不予貸款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訴,市公積金中心應當在受理申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第十一條(委託受理合同)
市公積金中心委託擔保機構受理公積金貸款申請,應當與擔保機構簽訂委託合同。委託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委託雙方當事人名稱;
(二)委託的事項;
(三)公積金繳存信息、貸款信息的使用;
(四)受理質量的考核;
(五)委託的費用及支付的條件、時間、方式;
(六)委託的期限;
(七)違約責任;
(八)當事人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准予貸款決定書內容)
准予貸款決定書應當載明貸款申請人可以貸款的金額及貸款的期限。
第十三條(登記輪候)
市公積金中心應對准予貸款決定書進行編號登記,登記在先的貸款申請人原則上比登記在後的貸款申請人先獲得公積金貸款資金。
第十四條(輪候時間)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從辦理貸款登記申請手續至獲得公積金貸款資金的間隔時間最長不超過三個月。但由於貸款申請人原因或者由於辦理借款擔保手續導致時間超過三個月除外。
前款規定的貸款申請登記日期是指擔保機構受理貸款申請經審查後簽發准予貸款決定書的日期。
第十五條(簽訂貸款合同的有效期限)
貸款申請人應在准予貸款決定書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貸款手續。由於貸款申請人原因,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未簽訂公積金貸款合同的,准予貸款決定書失效。貸款申請人應重新辦理貸款申請手續。
准予貸款決定書失效時,市公積金中心委託受理查詢的機構對己登記的編號予以及時注銷。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六條(配偶雙方貸款的限制)
配偶一方申請了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的另一方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第七條(一次性補繳住房公積金)
由於貸款申請人所在單位的原因拖欠住房公積金繳存而後又一次性地補繳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的,不屬於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情形。貸款申請人必須自補繳之月起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六個月的,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單位一次性全額補繳所有欠繳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視同按月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八條(共同貸款對象的條件)
貸款申請人的配偶、同戶成員作為住房公積金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參與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但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無公積金還貸債務並且無尚未還清、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的其他債務;
(二)貸款額度計算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且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兩年;
前款規定的同戶成員是指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與貸款申請人屬同一戶籍且時間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直系血親。雖實際居住但不屬同一戶籍的,或者雖屬同一戶籍但同一戶籍時間在一年以下的,不屬於同戶成員。
第九條(其他債務)
《貸款管理辦法》及本細則規定的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是指已經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債務,或者雖未進入上述程序但已有明確的證據表明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為不可避免的債務。
前款規定的已有明確的證據表明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為不可避免的情形包括:
(一)債務人有違約的事實;
(二)債務人已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促成債權人提起訴訟或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可能性的;
(三)債務人投資失敗或有其他法律糾紛影響到該債務的履行能力而造成違約的可能性;
(四)債務人經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失去穩定的經濟收入致使違約的可能性增加;
(五)其它能證明債務人違約可能性的事實。
(8)上海如何辦理公積金提取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貸款資金支付與償還
第十六條(儲存余額的確定)
貸款申請人或者共同貸款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以擔保機構受理貸款申請前一月的各自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實際數額為依據。
第十七條(首期付款)
貸款申請人或者共同貸款申請人不能用其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部分或全部支付購房首期款。
貸款申請人或者共同貸款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儲存余額為零的,不能獲得公積金貸款。
第十八條(貸款資金支付的時間與方式)
受託貸款銀行應當根據公積金貸款合同約定的時間、條件將所貸的住房公積金以貸款申請人購房款名義劃轉給房屋出售人在銀行開設的售房款專戶內。
第十九條(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方式)
《貸款管理辦法》規定的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貸款本金和利息總額不變,但每月還款額中貸款本金逐月增加,貸款利息逐月減少的還款方式。其公式為:
月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第二十條(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方式)
《貸款管理辦法》規定的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本金固定不變,貸款利息逐月遞減的還款方式。其公式為:
第n個月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月數×[1+(還款月數-n+1)×月利率]
第二十一條(貸款資金的歸還)
借款人應當在前兩條規定的還款方式中選擇一種還款方式,並在合同履行期限內不作變動。
第二十二條(用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本息)
借款人以自己或者以其配偶、同戶成員、非同戶直系血親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應根據《貸款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受託貸款銀行在代為辦理上述人員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提取手續時,應將上述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直接沖抵借款人的公積金的還款余額。用住房公積金沖抵還款余額的,不受本細則第23、24條規定的限制。
借款人在貸款申請時提出用第一款規定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應在公積金貸款合同中約定,並由受託貸款銀行於每年第一季度根據前款規定要求辦理;借款人在還款期間提出用第一款規定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應於每年第一季度提出申請,由受託貸款銀行根據前款規定要求辦理。
第二十三條(貸款本息的部分提前償還)
借款人第一次提出提前償還部分公積金貸款的,應在原貸款合同履行一年以後。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的,提前償還的金額不得少於原貸款合同約定的6個月的還款額。
第二十四條(部分提前還款的利率和期限)
借款人部分提前還清未到期公積金貸款余額的,應與受託貸款銀行商定部分提前還清後剩餘的貸款余額的還款期限,此還款期限應短於原貸款合同約定期限的剩餘期限。貸款利率按借款人已履行的還貸期限加上確定的剩餘期限所對應的期限檔次的公積金貸款利率確定。
部分提前還清後的剩餘貸款本金余額仍採取與原貸款合同約定的相同的償還方式償還,受託貸款銀行應重新為借款人計算每月還款額。
部分提前還清後的剩餘貸款本金余額按月償還本息的計算公式為:
R=Pr×I×(1+I)n(1+I)n-1
(公式中Pr為提前還貸後的貸款本金余額;n為商定後的剩餘貸款的還貸期限;I為重新計算還貸時原貸款已還月數加上n後所對應的期限檔次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月利率)
部分提前還清後的剩餘貸款本金余額按月償還本金的計算公式為:
第n個月還款額=本金金額還款月數×[1+(還款月數-n+1)×月利率]
㈨ 上海提取公積金的方法
一、上海公積金提取條件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以及其他相關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3】償還本市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4】本市無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於自住的;
【5】低收入經濟困難職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業服務費;
【6】家庭生活困難用於支付房租、物業服務費、售後公房物業維修費等住房消費費用的;
【7】離休、退休的;
【8】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出境定居的;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出申請);
【11】對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相關規定加裝電梯項目正式施工且已先行支付建設資金的;
【12】自願繳存者在履行完協議約定的繳存期限後,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的;
【13】外省市戶籍職工未在異地繼續繳存且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本市住房公積金賬戶連續封存、社會保險連續停繳滿半年及以上,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託及其他生效中的提取業務的;
【14】國家和上海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上海公積金提取流程
參保職工攜帶身份證明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前往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或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即可。相關材料要求可致電住房公積金熱線12329咨詢,或登錄上海住房公積金網(www.shgjj.com)查詢。
此外,上海市部分公積金提取業務支持網上辦理,網上辦理渠道:上海住房公積金網(www.shgjj.com)、上海「一網通辦」平台、「上海公積金」微信公眾號等。
以上即為上海公積金的提取條件和提取流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