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唯一的房产被法院查封 贷款还需要继续还吗
人民法院查封房产,就是希望被查封一方能尽快还清贷款,具体怎么还,应当依贷款合同的规定继续还款,如果贷款还清了人民法院会依法解除查封的。如果不还清贷款,人民法院会在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后,依法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② 房子被法院查封还要不要再继续还按揭款
法院已经查封了房产的情况,继续查封的情况还要分是不是同一个法院。如果不是同一个人民法院就依照法律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如果是同一个法院,一般业务庭之间会相互沟通,把案件移交给同一个法官审理。若没有移交给同一个法官,业务庭法官会相互沟通,一般情况下无需再次查封,法官还是很会替当事人考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③ 在银行抵押贷款的房子被法院查封后还可以继续续贷吗
不能。法院查封的房产无法在到期无法偿还贷款时进行履行受偿,会造成履行不能。
④ 我由于欠别人钱,房子被法院保全了,房子是按揭房。下来我应该怎么做
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六个月内迁出该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有相关规定:
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
(4)贷款房子被法院保全还能还款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⑤ 银行还有贷款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如果没有能力继续还贷款,银行会怎么样
在银行还有贷款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如果没有继续能力还贷款的话,那么房子将会被拍卖,用来偿还贷款,剩余的部分会返还给你。
⑥ 房子被保全,还能贷款吗
房子被保全了是不能进行贷款的。房子被保全是指债务人不能偿还债权人到期债务,债权人申请法院对其财产进行的一种保全。贷款是向银行提供担保,向银行借钱,法律规定被保全的财产是不能进行抵押的,也表示不能抵押给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