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结婚了买房子能不能自己办理银行贷款吧
可以的! 带上自己的收入证明、各类证件、购房合同等
㈡ 我现在很苦恼,我结婚了,想以个人的名义买房,可以个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吗
那你老婆就得提供单身证明或者离婚证,你们是合法夫妻买房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是必须都得去的,一楼你不是要破坏人家夫妻感情吧。去办委托公证吧。呵呵如果是夫妻双方贷款买的话。公证书国内一般是200块钱左右,委托你爱人去办理。如果你真的不能去的话需要办理委托公证书,带着你的护照去你所在的城市公证处去办,国外也可以办,不管县还是市都有公证处的,如果只签你老婆名字去。希望能帮到你。一楼说的明显不对。很简单很方便
㈢ 我结婚了,想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可以吗怎么操作
您好,当然可以。个人名义买房,个人名义贷款都没问题,只是贷款时候需要您爱人到场签个字。但是房本产权人,和房屋贷款人依然是您。
㈣ 结婚后可以单方贷款买房子吗
可以的。
《房屋买卖合同》与《银行按揭贷款合同》(又叫《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分开来,一步步剖析就会一目了然。首先先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买受人又与银行签订《银行按揭贷款合同》。
《银行按揭贷款合同》的内容及履行大体过程是:买受人向银行申请首付款以外的余款的贷款。银行核实通过后,将买受人申请的贷款额资金,直接给付给出卖人,并同时办理房产的抵押手续。买受人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再看《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及履行大体过程,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付款方式上约定:买受人首付,其余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因此在银行将按揭贷款额给付出卖人时,买受人的义务就履行完毕(即全额支付了房款)。
因此房屋在房管部门登记之日起,房屋所有权已经确定,即是买受人所有。在此基础上,如果买受人是未婚即是个人财产,买受人已婚即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此时《房屋买卖合同》已履行还毕,但《银行按揭贷款合同》还要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这就是债务法律关系。那么如果买受人结婚后《银行按揭贷款合同》还在履行当中,那么就算是婚前债务婚后用共同产财偿还的情况,因此如果离婚的话,对于共同还债的部份,应补偿给婚姻另一方。
㈤ 婚后可以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吗
可以以夫妻中符合借款人要求的一方的名义贷款买房。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关于借款人要求的规定:
第四条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 借款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其实婚后是可以一个人贷款买房的。不过婚后要想一个人买房的话,建议进行财产公证。如果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房的时候,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即便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个人的名字,购买的房子也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所以想要婚后一个人贷款买房,同时房子也划分为个人的财产的话,就需要进行产权的明确划分。因此买房的过程也会比较复杂,要求买房的时候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而且夫妻双方也需要协议约定并办理公证。不过也可以选择委托父母出资来为子女购买不动产,然后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样购买的房子也可以算作个人的私有财产
㈥ 结婚后能以个人名义按揭买房吗
买房是以夫妻的名义买的,在贷款方面你做主贷人就没问题了。银行不会查你老公的。你那个过期的信用记录去那家银行写个情况说明,让他们帮你老公敲个章,就没问题了。
㈦ 婚后可以以个人的名义贷款买房吗
婚后可以通过个人的名义买房,但如果要证明该套房子是自己的个人房产的话,前提条件是买房的这笔资金是个人财产。
所以,买房的时候就要保留相关的证据,能证明买房是用个人财产而不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的,这样的话,在离婚的时候该套房产才会被界定为个人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7)结了婚房子想买自己的可以办贷款吗扩展阅读:
(一)夫妻一方所有不动产的情况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这个不动产的产权只登记在了出资人子女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就被视为该方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是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双方共有不动产的情况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的情况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则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的情况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如果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该不动产只登记在了一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并不当然的认为是该方子女的个人财产,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认为该不动产是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3、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的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平均分割。而且房产证上可以写夫妻二人的名字,根据2011年国税局的最新规定,不会对夫妻房产证加名征税。
(三)婚后买房产权归于其他人所有的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了以一方父母或他人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因为房改房一般都与一定的职工身份相关,也就是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能取得房改房的产权,而身份资格又是不能转移或变更的。
所以此时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或他人名下,属于一方父母或他人所有,夫妻双方当时的出资只能作为债权处理,也就是当夫妻任何一方提出要求时拥有产权的父母或者他人应当归还出资方对该房改房的购买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