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贷款的房子可以公正给别人吗
一、没有还清贷款的住房,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无权对该房产的产权,经行抵押买卖转让,和变更姓名!公证处也不会受理,没有产权证明的房产的公证。但是如果双方都同意,那就可以书写一份协议,注明双方要求,然后一起去公证处,对双方签名和按的手印经行公证!
注意:是公证签名,而不是那份协议。
二、相关知识:
1,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可以转让吗?
首先,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但要在前期做好相应的工作。而具体的操作方向和步骤则应根据该房产的具体情况和房主的具体要求而定。
其次,房产在交易之前最好将贷款付清。这样不仅会使房产交易更加迅速,也会使买方多一份放心。但是,如果大家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贷款没有还清的话,那么,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怎么转让呢?本文就为大家推荐几种转让有贷款的房产的具体办法,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选择。
2,怎么转让有贷款的房子?
转按揭
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3,怎么转让有贷款的房子:
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4,怎么转让有贷款的房子:
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如果卖方想在卖出房产之前将贷款还清或买方虽然看好但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申请贷款。这样房主就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促成交易的成功。
2. 我有一贷款的房子,可以做房产公证吗,我想把房子公证成父母的可以吗如果不行,有别的办法吗
你买房子给父母是可以的,你要与你父母到公证处去办理啊。
3. 没还清贷款的房子可以进行公证吗
首先需要明确公证的目的是什么?你的意思无非是想把属于一方的财产,通过公证,变成两人共有,或是全部产权变更为另一方所有。
这个是不行的,首先,物权法有规定,住房产权属于谁,是看房产证登记人是谁,需你们去变更住房房产证所有人姓名增加或是更改,才可以达到你的目的。
另外,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或是购房合同签署人,你们无权对暂时不属于你们的财产经行分割和公证。
4. 没还完贷款的房子可以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未还完贷款的房产变更为夫妻共同共有,最好的方法就是公证。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产权清晰、夫妻协商一致,公证处起草并公证,一般都是有效的。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以当地公证处为准。
应答时间:2020-11-2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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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按揭的房子可以公证给别人吗
可以公证,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6. 贷款买房子可以做房产公证吗
如果你买了期房,并且已经在不动产进行备案,那么你就可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的预告登记以及预告抵押登记。这样对于你购买的房产才是真实有效的,受法律保障的。
7. 各位贷款的房子可以公证吗
可以。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8. 有贷款的房子如何过给另一方,公证可以吗
不可以。如果房子的贷款还没还完,等于你的房子还抵押在银行,你没有完全的支配权,所以如果想卖给别人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把房贷余款结清,然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希望能帮到你。
9. 按揭房可以做公证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没有还清贷款的住房,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无权对该房产的产权进行抵押买卖转让和变更姓名,公证处也不会受理没有产权证明的房产的公证。
如果双方都同意,就可以书写一份协议,注明双方要求,然后一起去公证处,对双方签名和按的手印进行公证。
或者在还清贷款之后,拿到房产证解押,取得住房全部物权以后,找到买家办理过户手续,依法缴纳过户税费,办理下买家姓名房产证,契税证,以及土地证,才算是公证给别人了。
(9)贷款的房子可以公证不扩展阅读:
按相关法律规定公证处可办理的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