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后我和妻子买房~我出的房屋首付,但是共同还款
你这个房子只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计算!!
1、房子属于婚后购房,也就是属于夫妻购房,相信你和你老婆一人一本产证,并且上面有共同拥有人;
2、首付金额你无法证明是你一个人支付的,这个就要看你老婆怎么说了;
3、还款这个可以在贷款银行查证,还款记录有记载,你可以调取还款记录作为证据,不过影响不会很大;
4、法院把房子归属权认定后有房子所有人还款,当然贷款总额的一半要补偿给房屋归属人;
5、苏州曾经的相同案例(本人经手)判决结果:未还款部分双方平均摊还,增值部分双方共有,女方赔偿男方两年内还款的80%;
本人经历过类似案件,如果有所不同,可以追问!!!
② 婚后双方共同买房,共同还贷,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首先回答你的问题:一般情况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均分,例外情况看下面分析。
1、如果你们夫妻之间没有对此房产有特别的约定,此情况的裁判规则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贷款买房,取得房屋产权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一般原则平均分割。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从结婚时间,购房合同,支付时间,账款的支付情况等认定为婚后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产权登记于一方名下而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按揭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案要旨: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但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离婚时出资人子女一方主张该不动产应视为父母只对其个人赠与的个人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该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公平分割。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该规定并未区分父母系出全资还是仅支付首付款的情形。根据公平保护的立法意图,在确认不动产所有权时,应当对《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做严格解释,该条规定的婚后父母对子女赠与的标的物应指不动产而非出资,只有父母通过全资购买取得了不动产的所有权,并将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时方可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而对于父母部分出资购买房屋之情形,因此时父母并未支付购买房屋的全部对价,其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从而其无权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因此,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但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形,不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房屋无论登记在夫妻任何一方的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公平分割。如果在出资时,有证据证明明确赠与自己子女时,该出资可以视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③ 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我们一起还房贷,请问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是属于房产登记一方的财产,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贷款是属于债务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婚后房子共同还贷款扩展阅读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④ 的房子,贷款了婚后可以跟老公一起还贷款吗
若是在招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如需增加第二扣款账号,拟变更的账号需为借款人本人或共同债务人名下、同城开户的一卡通账户。贷款申请人可以拨打客服热线或联系贷款经办行办理,实时生效。
⑤ 后拿房产证共同还银行贷款买房 这样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⑥ 婚后买房子 怎样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款就可以么
您好!婚后买房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主要看房子是谁出钱买的和房子登记在谁名下。
(1)通常来说,婚后共同出资购房,无论房子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房子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后购买的房子首付款是一方父母出的,但没有指明该首付款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房子的贷款也由你们共同偿还,则房子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婚后购买的房子首付款是一方父母出的,且房子的贷款也由该方父母偿还,房子又登记在该方个人名下,则房子属于该方个人财产。
具体到您的案件中,婚后购房,双方一起还贷,通常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可以保留好相关的出资证据、还贷证据等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