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工商银行综合消费贷款为什么要钱打到第三方账户
对于综合消费贷款申请和发放,工商银行是有相关规定的,每个银行的制度都不一样(就好像每个公司的制度都会有所不同一样。),因此工商银行的规定和其他银行的不同也是可以理解的。
按照工商银行的规定,综合消费贷款不能直接打到申请人的账号名下,这样做是为了避免投资风险,因为如果把钱打到申请人的账号,一旦申请人用该笔贷款去做高风险的投资,极有可能会出现无法还款的情况。
(1)消费贷款的钱是转给第三方扩展阅读:
根据交易双方的账户基本属性,又有以下几种第三方账户的分类:
第一,分为商户、客户型第三方账户。商户型第三方账户即商户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的账户,资金的虚拟所有权归属商户,比如通过第三方账户为电信公司客户缴费;客户型第三方账户即客户个人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的账户。
有账户的虚拟所有权属于客户,类似支付宝账户。但两种账户内的资金都被第三方实际控制和运用,两类账户在计算机中都是类似的编码形式,有人把它们分为通道型账户和自有账户。
第二,可以作借记、贷记型第三方账户的分类。借记型第三方账户类似于银行的账户,使用者必须先存钱进入账户才能使用支付服务,如社会上各类储值卡、手机钱包业务等;贷记账户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授予使用者一定的货币信用,相当于给用户开了一张信用卡。
Ⅱ 银行贷款为什么要求打钱到第三方的账户
情况不一定也不好说,有可能是你朋友以你名义来贷款,这种就要小心。还有可能就是银行要求经过第三方账户,这种不用担心
Ⅲ 贷款为什么要把钱打给第三方,第三方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0万以下符合条件的可采取自主支付。
不可能仅用一个复印件就作为申请贷款的主体。
另外“贷款人”指的是银行按银监“三法一指引”要求。
你说的这种可能是受托支付,即划到借款人个人账户,付到交易对手账号,超过30万元以上个人贷款必须采用受托支付,金额应该超过30万。
要看他贷款金额大小,银行为了规避交易对手不能是关联方会作出以上要求
(3)消费贷款的钱是转给第三方扩展阅读:
法律
法律上的第三方一般称为第三人,指除双方当事人之外的,在法律关系和法律诉讼关系中,与标的或者诉讼有关的第三人。
不完全列举:
法律关系
指在一对法律关系中,除了双方当事外与该法律关系有关的第三人。
比如甲乙丙三人,甲有一艘船,与乙私自达成协议将船卖给乙,且没有登记过户,后来乙开着甲卖给他的船把丙的渔船撞了。
此时丙向甲索赔时,甲不可以以船只已经卖给乙为理由,拒绝赔偿丙。
因为船只没有过户,不得以出卖的理由对抗第三人丙的索赔。
参考资料:网络-第三方
Ⅳ 我们做了抵押贷款,金融公司作为第三方,贷款批下来的钱要转到第三方
报警,这是最直接的办法,这个是好方法。中介第三方挪用资金是违法的。
找银行就说钱你没拿到,银行就找中介了,他们都是合作的关系。
Ⅳ 银行消费贷款超三十万不能直接汇贷款人卡上、说是要打到第三方卡里,有这说法吗求解疑
对的,银监会就是这么监管银行的。这证明你贷款就是用来消费的,直接打给下家账户,专款专用。必须要找第三方托收。只不过有的需要第三方是个人有的需要是公司而已。
Ⅵ 朋友消费贷款钱打到我卡上,让我再转给他,我有风险吗
朋友消费贷款钱打到自己卡上,让自己再转给他,这种情况也是有一定的风险的,他有可能是因为贷款用途和实际用途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