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前按揭买房,婚后怎么协议为共同财产
以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过一个司法解释,即婚前价值较大的财产,在婚后一定的时间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如房屋经过8年,其他贵重物品4年,但随着新《婚姻法》和《物权法》的颁布实施,被废止了。你的问题有两种途径解决:1、双方签订个财产协议,可以约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不能协议,发生离婚分割财产的情形,那么房子肯定属于男方。但是因你装修使房产所增加的价值,你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补偿,这就要求你保存好你装修费用的有关证据,以防不测。
2. 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并写下协议书、房子是共同财产,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有人认为,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按揭购买,但婚后双方共同偿还了贷款,而且房屋也是双方共同使用,并且是为夫妻共同生活而为的行为,因此整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处理。
也有人认为,婚前一方给付的部份房款及房屋增值价值应属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份及增值部分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
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小霞与小亮于2003年10月结婚,小亮于婚前购置了黄埔大道的一套房产,二人结婚后一直共同供楼还贷,从2003年10月至2011年10月,八年间,小霞共还款10万元左右。后来由于性格不合,二人矛盾不断,长期分居。小霞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小亮支付补偿款40万余元(包括供楼款及增值部分)。
越秀区法院审理认为:该房产是小亮婚前购买,属其个人财产,应归小亮所有。但该房屋是向银行贷款所买,购买后一直向银行还贷,婚后发生的供楼款属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小亮应按已发生的供楼款项二分之一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补偿给小霞。
律师观点: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毫无疑问,该房屋应当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配偶一方享有债权,夫妻双方存在一个债权债务关系,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予以返还的权利。
法规引用
《 婚姻法 》
《 婚姻法解释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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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婚前有贷款的房子能约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吗包括首付款。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首先,由双方协议解决。其次,无法协议时,一般法院认定为该不动产属于产权登记一方财产,另一方对婚后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可以要求补偿。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可以通过婚后财产协议证明共有么
可以的,只要双方都有这个意愿,形成书面协议,就可以达到你的目的。
《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5.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款,并有财产约定,法院为什么不支持我的约定
在协议中您疏忽了婚后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后您确实拿出个人财产还贷,但实际在《婚姻法》上定义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上来讲这份协议出现了漏洞,所以法院不能按照协议执行判决。
6. 婚前贷款按揭的房子,可以用来写婚前协议吗
这种情况下最好去公证。公证需要具备如下材料:
1.证明房子是婚前购买的:购房合同和发票(日期)、结婚证(日期)
2. 银行付款记录,证明你的首期房款来源不是配偶。
3. 按揭还款记录,证明按揭款是以你的个人财产偿还的。
但是一般要证明是比较难的,因为结婚之后,你用于还款的个人收入和房产增值,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7. 夫妻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房子怎样处理算共同财产
一般来说,除非婚前买的房屋房产证上有夫妻另一方的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否则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涉及共同还贷: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8. 老公婚前首付买的房子,婚后我们一起还贷款,需要写个什么协议证明为夫妻共有财产。
双方签订财产协议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9. 婚前贷款的房产可以婚前协议产权夫妻俩一人一半吗
我让婚前贷款的房产可以,婚前协议产权夫妻俩一人一半吗?我认为婚前贷款的房产是个人贷款买的房子,应该归自己,那贷款的钱也得自己付,如果在婚后双方共同来付贷款的房子,就应该是婚后两人共同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