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网贷人死亡谁来还款
网贷人死亡其钱款由其遗产继承人来偿还。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1)30年贷款人死亡谁来还款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⑵ 如果贷款人死了贷款由谁来还
借款人对此债务仍负有偿还义务,应向贷款人此项债权的继承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继承正在发生中,借款到期,无法确定受领人,借款人应将该笔还款予以提存,待继承完成后该债权继受权利人予以领取。在借款合同到期之前,贷款人死亡的,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责任并不因贷款人死亡而消灭。按照《继承法》的相关理论,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可以作为死亡人的遗产予以继承,在继承正在发生过程中,借款人借款到期的,其可以将还款予以提存,待继承发生完毕之后,由该笔债权权利人予以提存受领,若继承发生完毕再借款到期之前,借款人直接向债权承受人履行还款义务即可。
⑶ 贷款人死了,欠银行的钱谁还
还款顺序:
1、继承人需要继承债务,但以继承份额为限。
2、担保人需要看担保性质,一般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的。
3、两者都不偿还时,银行会做起诉(起诉是会连继承人和担保人一起起诉的)。
4、最终考虑回收速度等多方情况,最终的结果估计就是坏账核销,尤其是信用类贷款。
依法律依据讨论是:
一、借款人死亡后有继承人的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如果法定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所负债务。银行可以将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还款责任。
二、借款人死亡后无继承人或都放弃继承权的
此种情况下,处理较为复杂,虽然银行债权存在,但缺乏诉讼主体,找不到适合的被告。实践中,是将遗产的保管人列为民事诉讼的被告,但《继承法》对遗产保管人的资格又没有明确的规定。对此,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指定遗产管理人,以便于案件能够正常进行。
因此对银行来有建议几点:
1、银行在贷款时,要审查贷款年限与借款人年龄之间的关系,尽量避免贷款后因借款人自然死亡而增加债权清收的难度。
2、对借款人死亡的,应查清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以及对清偿债务的意愿,做好债务承接或为诉讼做好准备。
⑷ 信用社贷款30多年人已经去世,担保人已经失去还款能力,这钱还用还吗
如果是三十多年了,估计这次贷款变成坏账了,三十年信用社都已经改制了。担保人是唯一的偿还人,如果呗确认没有偿还能力,那么这次贷款很可能被信用社定位坏账!
⑸ 借款人不幸去世了,银行贷款谁来还
每个人出生到这个世界上之后,也许我们都会面对死亡,这是万万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热爱自己的生命。当我们知道借款人不幸去世了之后,那么我觉得银行贷款应该是由第三人来承担的,因为在自己去银行贷款的时候都会有第三人存在。
生活就是一边拥有,一边失去,在生活当中,也许很多人面对自己经济压力很困难的,平常都会去银行贷款,然而在去银行贷款的时候,我们都会有第三人的存在,他们会和我们一起承担还贷的责任。所以当借款人不幸去世了,都会由第三人进行团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