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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公积金贷款还款每月提取

发布时间:2021-11-20 20:40:32

⑴ 珠海提取公积金需要那些材料

(1)身份证;
(2) 己封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
(3)就业失业登记证(记载了失业登记的)。
注:职工本人不能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的,委托其他人员代办住房公积金销户业务,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⑵ 珠海市一年可以提取几次公积金。

一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需要如下材料:

一.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 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 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开户行及复印件;

  3. 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

二.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因购买商品房、两限房或经济适用房提取公积金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 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 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 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开户行及复印件。

  5.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6. 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7. 贷款合同或贷款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8. 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9. 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 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开户行及复印件。

总结:公积金提取需要以上资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 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 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 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 职工将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 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 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 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 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⑶ 目前珠海如何取出公积金

可以申请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贷款。月冲、年冲两种方式。
如有月冲方式的话,则每月冲抵月供,不足部分自己现金补上。
年冲的话,每年一次,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贷款本金,相当于提前部分还贷。

⑷ 珠海每月交公积金1680元,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

您好,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父母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职工购买首套房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首套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60%。购买第三套住房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贷按商业银行政策处理)
3.不高于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如申请人的配偶没有缴存公积金或连续缴存公积金不足六个月只能做为共同申请人 ,则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4.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以中心审批为准)。

(如果需要业务咨询,您可以咨询“客服在线”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感谢您的关注与
支持!)

⑸ 珠海因偿还银行购房贷款提取公积金多久办好

珠海因偿还银行购房贷款提取公积金多久办好?

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扩展材料

因偿还银行购房贷款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申请人向银行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时购房按揭贷款仍在正常还贷期间。同一套住房公积金提取累计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及贷款利息总额。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3)与银行签订的购房贷款合同;

(4)贷款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珠海市内房产无需提供房产证);

(5)偿还银行购房贷款的扣款凭证(申请当月有还款记录的“供楼存折”或“对账单”)。

(注:1、(3)项与(4)项材料中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需街道办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2、(3)项与(5)项材料中还款账号不一致的需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账号变更证明;3、(4)项材料中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尚未办理的,可提供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出具的当月房地产抵押(按揭)登记(证明)表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办理。);

注:1、同一时间段只能选择一套住房用于提取,购房总价以该住房不动产登记备案的合同成交价为准。2、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未注明购房年月与购房总价的需提供不动产权登记表。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所递交材料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名字的,另一方申请使用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如直系亲属关系(指父母、子女)间提取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4、如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配偶、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交关系证明原件。

办理机构: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至18:00,逢周三中午12:00-14:30。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联系电话:12345、12329(移动用户拨打:12345)

办理流程:

将所需审批材料原件送往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窗口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金额自动转入填报的银行借记卡中。

⑹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同时余额可以提取出来还贷款吗

各个城市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政策不同,公积金贷款的余额能否用于还款,建议咨询当地银行或贷款客户经理。

温馨提示:
平安银行公积金贷款是向符合公积金中心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可用于购买商品房和保障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贷款。目前我行支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分行有:济南、武汉、深圳、广州、南京、昆明、上海、珠海,其他城市可联系当地网点咨询。
应答时间:2021-01-1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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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⑺ 珠海提取公积金有哪些条件,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一般一年可以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⑻ 珠海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因购房原因支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

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应于购房后的3周年内提出申请(即从有效购房合同签订的年月或房地产权证上所注明的购房年月计起,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止)。同一套住房公积金提取累计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

办理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

(2)身份证;

(3)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

(4) 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提供:

①购房合同(卖方为开发商)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②购房发票。(注:房产证上未注明购房年月的需提供购房合同。)

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

①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②契税发票;

③购房发票。


注:1、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所递交材料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名字的,另一方申请使用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如直系亲属关系(指父母、子女)间提取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2、如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配偶、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交关系证明原件。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至18:00,逢周三中午12:00-14:30(法定节假日除外)。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需核查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8)珠海公积金贷款还款每月提取扩展阅读:

珠海市公积金补缴:

申请条件:

单位在珠海市设有公积金账户。需差额补缴(包括全员差额、非全员差额、跨年差额、当年差额)按本条业务流程办理。

办理材料:

(1)补缴申请报告 (需写明补缴的原因、时间、人数、金额、单位账号)一份;

(2)职代会或职大会或上级单位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附件8)一份 ;

(3)《补缴明细表》(附件9)一式两份;

(4)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香洲区海滨北路8号5楼)归集科518室。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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