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贷款用的收入证明中,近一年度收入是指的上一年度全年收入还是指的开具证明当月往前推12个月的收入
您好,开具证明时间段为申请当月倒推12个月的一年内总收入。(无工作单位的去居住地当地政府开具收入证明),以上回答由融联伟业为您提供,请参考。
② 预收账款确认为收入的年限有强制规定吗
问:无法发货的预收账款,确认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的年限有强制规定吗? 答:原《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已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又获得价值恢复或补偿,应在价值恢复或实际取得补偿年度并入应纳税所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包括超过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如果债权人已按本办法规定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原来的政策已不再执行,但新法下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新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 根据以上文件的分析,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一定条件下可以认定为损失,那么对对方来讲,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款项(含预收款项)也应该要确认为收入才合理。 各地对此也有延续以前政策的处理规定,如:《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函[2009]37号)第七条关于应付账款、坏账损失的确认问题规定,企业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超过三年以上),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已经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的应付账款在以后年度支付的,可在支付年度税前扣除。超过三年是指合同到期后的下一年度起的连续三年。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题的通知 》(甬地税一[2009]20号)第十一条关于长期挂账未付的应付账款核销的有关问题规定,企业已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又获得价值恢复或补偿,应在价值恢复或实际取得补偿年度并入应纳税所得。
③ 去银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一年的月收入超过5000的流水账。但本人收入达不到这么高,提供不了怎么办
您是哪里的呢?可以不用提供那么多也可以的,我们这边只需要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就可以了。
④ 贷款收入证明是一整年的收入还是一个月的
最近半年收入流水
⑤ 银行贷款个人收入证明的有效期是多久
如果是空白的没有填日期的就不需要,如果填了日期不是在一个月内的话就需要重新开。
一、收入证明含义
收入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经济收入的一种证明,一般在办理签证、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会被要求由当事人单位出具的对经济收入的证明。
二、开收入证明注意事项
1、开收入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2、开收入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财务章或者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4、而是最重要的,收入证明要真实,不可虚报收入。
⑥ 在建行办理房屋贷款 收入证明是在近一年前开的,现在是否有效还需要重新开具吗
好像要最近三个月的,
⑦ 在银行贷款一年内算短期借款一年以上算长期借款对吗
对
一年以内含一年
为短期
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为中期贷款
五年以上的是长期借款
⑧ 银行贷款要个人收入证明有效期多长时间
如果是空白的没有填日期的就不需要,如果填了日期不是在一个月内的话就需要重新开。
收入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经济收入的一种证明,一般在办理签证、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会被要求由当事人单位出具的对经济收入的证明。
个人范本
兹证明 为本单位职工,已连续在我单位工作 年,学历为 毕业,当前在我单位担任 职务。近一年内该职工在我单位平均年/月收入为(税后)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个人收入证明的内涵 : 包括工资(一般指年收入总额)、养老保险缴费复印件、自有房产证明、私家车辆证明、大额定期存折复印件、外汇、债券、黄金有价证券帐户、大额人寿养老分红保单等。
⑨ 贷款利息收入的确认
总之第三种方式在法律上是得不到保护的。http://www.wh-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