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离婚一年以内申请人执行二套房贷政策是怎么回事
3月24日,央行出台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认真查询住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严格执行首套房贷认定标准。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与商业银行业务合作,建立商业银行合作中介机构退出机制。
具体内容:
一、严格落实各项房地产信贷调控措施各商业银行要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要求,继续从严控制个人购房贷款增量,严格落实差别化的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配合做好北京市房地产调控工作,促进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北京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适时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进行严肃问责。
二、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据有关方面反映,近期,购房家庭通过离婚手段享受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的情形有所增加,这既影响了调控政策效果,也容易产生财产纠纷、还款能力下降等问题,增加商业银行住房信贷风险。因此,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三、认真查询住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严格执行首套房贷认定标准各商业银行在审核住房信贷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查询北京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公积金贷款数据接入征信系统前,各商业银行定期汇总房贷客户信息提交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公积金中心查询查证后统一将公积金贷款记录反馈给各商业银行。对于经查询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确认购房家庭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的,可不再查询公积金贷款记录,按照二套房贷政策执行。各商业银行对于购房家庭住房记录、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贷款记录等查询情况要留档备查。
四、严格审核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来源,严禁各类“加杠杆”金融产品用于购房首付款各商业银行要根据“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加强对客户的尽职调查,认真核查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对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的客户,应拒绝发放贷款。同时,各商业银行应加强消费贷及其他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管理,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五、严格审核借款人还款能力,防范投资投机购房带来的信贷风险各商业银行要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强化审核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对于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对于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原则上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六、合理评估房屋价值,增强住房信贷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真实价值的评估,要提高对房产价值真实客观的判断和评估能力,要依据房屋的合理评估价值进行放贷。商业银行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合作进行评估的,要加强对合作方的约束和考核,避免道德风险。
七、加强对支行网点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支行网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管理和指导,督促支行网点严格遵守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及自律机制确定的自律要求。对支行网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八、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与商业银行业务合作,建立商业银行合作中介机构退出机制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尾款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于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中介机构,各商业银行应立即中止与其业务合作。
② 离婚一年内贷款人按二套房执行,这个政策是什么意思
这个政策是针对假离婚的
之前有房子,假离婚再买的
这样未满1年,还是按照1年计算
③ 离婚一年内对方所借贷款会不会影响婚内财产
无论离婚时间长短,对方所借贷的款项,不会影响婚内财产的,因为结婚时产生的经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了,所产生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它的划分时间是离婚的时间那么离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结婚内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俩都要承担,那么离婚一年了,产生的债务与夫妻没有关系,谁的债务谁承担。
④ 如何界定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
离婚时间以离婚证上的为准。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做出离婚的意思表示。而为骗取国家房贷优惠政策的“假离婚”通常属于通谋离婚,即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假离婚”的实质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很可能通过制作各种虚假协议或者对自己的财产进行虚假申报,不仅损害债权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国家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不应有的伤害。
因此,对于当事人来说,“假离婚”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
1.为消除房产、财产等记录,双方假离婚时往往会协议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而如果假离婚弄假成真,一方将会受到损失。
2.当事人往往在离婚后并未达到此举的目的。“假离婚”多是钻国家政策的空子,而国家的制度和政策都处在不断变动与完善中,对此,当事人无法预料。
3.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后复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等财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将承担很大损失。
4.如果“假离婚”一旦被银行征信系统识破,将会降低信用等级。
⑤ 有贷款记录离婚多久能在北京买房
您的离婚时间和贷款记录没有直接关系,如果您现在是离婚单身,满足北京限购条件就可以正常购房,2017年3月24日,央行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提出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希望能帮到您,望您采纳~
⑥ 贷款人是我前夫,担保人是我爸,我们离婚一年多了,担保人怎么办
只要你已经提供了担保即使离婚也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你前夫拒绝偿还或者无力偿还,贷款银行都可以追究你作业担保人的责任
⑦ 你好,我离婚了但是半年内不能贷款,我经济是独立的,每月4000+完全有
为了防止假离婚现象,目前的政策大部分银行离婚半年内无法申请贷款。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做出离婚的意思表示。而为骗取国家房贷优惠政策的“假离婚”通常属于通谋离婚,即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假离婚”的实质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很可能通过制作各种虚假协议或者对自己的财产进行虚假申报,不仅损害债权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国家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不应有的伤害。
因此,对于当事人来说,“假离婚”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
1.为消除房产、财产等记录,双方假离婚时往往会协议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而如果假离婚弄假成真,一方将会受到损失。
2.当事人往往在离婚后并未达到此举的目的。“假离婚”多是钻国家政策的空子,而国家的制度和政策都处在不断变动与完善中,对此,当事人无法预料。
3.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后复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等财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将承担很大损失。
4.如果“假离婚”一旦被银行征信系统识破,将会降低信用等级。
⑧ 北京离婚一年内允许买房吗
允许买房,只是执行差别信贷政策。
3月24日,央行出台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