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大学第一年没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第二年还可以申请吗要哪些程序生源地的助学贷款
可以。申报程序如下: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1、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2、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3、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1、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2、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3、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4、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1、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2、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1)第一年助学贷款申请扩展阅读: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贷款回收:
一、学生所借贷款本息必须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重新确认或变更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此项手续办妥后,学校方可办理学生的毕业手续。
二、在借款期间,学生出国(境)留学或定居者,必须在出国(境)前一次还清贷款本息,有关部门方可给予办理出国手续;凡需转学的学生,必须在其所在学校和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和相应经办银行办理该学生贷款的债务划转后,或者在该学生还清所借贷款本息后,所在学校方可办理其转学手续。
三、退学、开除和死亡的学生,其所在学校必须协助有关经办银行清收该学生贷款本息,然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四、特困生贷款到期无法收回部分,由提出建议的学校和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共同负责偿还(其中:学校偿还60%,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偿还40%)。学校所需的偿还贷款资金在学校的学费收入中列支;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所需的偿还贷款资金,在财政部门批准后的贴息经费中专项列支,专款专用。
五、借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六、对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其接收单位或者工作单位负有协助经办银行按期催收贷款的义务,并在其工作变动时,提前告知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有权向其现工作单位和原工作单位追索所欠贷款。
❷ 上大学第一年是否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是否第一年就可以拿到钱
可以!肯定可以。开学前跟学校打电话,问一下具体应该怎么办。肯定要办好贫困证明带着,区、或者是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录取通知书里有家庭情况调查表吧,就是那个,最好再开一个证明。报到的时候就办。每个学校不一样,我刚入学的时候,我们学校办的事学费缓交,上课之后才办的贷款。
❸ 大专第一年可不可以申请助学贷款么
大专一年级当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具体流程每个学校因为贷款银行不同,所以流程也不尽相同。最好的办法是让他咨询自己学校的班主任或者到学校的资助中心(一般是学生处)去问,同时让他留意学校通知,贷款的申请开始时间是由学校决定和通知的,现在应该已经开始了。
可以给你一个所需资料的参考,实际可能略有出入。
1、所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①贫困证明章必须由家庭户口所属乡、镇、街道以上的民政部门出具,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单位公章一律无效;贫困证明当年有效,隔年无效;
②大型矿区、油田、建设兵团等地区部分未设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的,可由暂代政府行使乡镇街道民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盖章,同时在需要说明事项中作具体说明,并经学校见证盖章;
③学生家长或亲属的实际居住地址电话,务必如实填写,以便学校和银行调查核实;孤儿家长签字应由监护人签字,并在造成经济困难原因一栏具体说明。
3.困难证明(书面的材料)
①贫困证明章必须由家庭户口所属乡、镇、街道以上的民政部门出具,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单位公章一律无效;贫困证明当年有效,隔年无效;
②大型矿区、油田、建设兵团等地区部分未设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的,可由暂代政府行使乡镇街道民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盖章,同时在需要说明事项中作具体说明,并经学校见证盖章;
③学生家长或亲属的实际居住地址电话,务必如实填写,以便学校和银行调查核实;孤儿家长签字应由监护人签字,并在造成经济困难原因一栏具体说明。
4.学生本人身份证、父母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老生)复印件
①复印件必须清晰、要素齐全,新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
②新生需在户口迁出前,把原身份证复印留底。
③身份证及临时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过期无效;
④未满18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再根据具体情况与学校协商处理。
5.户口簿复印件
①居民或集体户口,需复印户口簿地址联、户主联、父母及学生户口联(学生无户口联的可用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代替);
②老式户口簿无地址联的,需另附所属地公安机构开具的户籍证明。
❹ 生源地助学贷款一年只能申请一次吗
每年都可以申请一次。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❺ 第一年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年没有申请,第三年还可以申请吗
间隔一年没有办理,第三年是可以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一年申请一次,之前并没有关联关系。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若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5)第一年助学贷款申请扩展阅读:
一、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
1、贷款证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2、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❻ 到学校去的第一年能不能申请第一年的助学贷款啊!
可以开学走的时候记得拿着户口本和贫困证明
❼ 助学贷款如何申请
办理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如下: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公民;
(2)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4)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满足上述条件的话,可以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 ( 市、区 ) 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 ( 或其他法定监护入) 共同负担。
❽ 助学贷款第一年不能申请吗
能,教你个办法啊,你去学校后报个到然后就什么都不管,最后开学工作都搞完了后学校会来主动找你的,然后你就说有困难啊什么的,第一学期就要办贷款,然后老师就会叫你怎么办的。为什么这样呢,因为如果你开始就去找学校的要办贷款,那个专门新生开学负责管这个的老师会卡你的,说一堆什么的原因,无非就是想让你尽量第一学期不贷款,你要想在这时候说的他同意是很难的,所以用我开始说的那方法是最好的,而且学校看你都拖到那时候了,就会帮你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