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买房首付并贷款,女儿全额还贷,请问公证不过户有用吗
父母买房首付并贷款,女儿全额还贷,自己家里人应该不用公正。
Ⅱ 父母以孩子的名义购买房子贷款也是父母还款,婚前怎样公证
房子最终是归产权所有人的,可以出具相关父母支付的证明,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子女须归还原款。婚前公证的话,应该找公证律师咨询下。
Ⅲ 父母给的首付。我还贷款。公证后是否可以证明房子是我的(给我买的,但是写的父母的名字)
你想进行公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Ⅳ 买了一处房子,要公证钱是父母出的,还贷也是父母还的,费用公证要多少钱
有书面约定从书面约定
没有书面约定,看不动产登记簿名字,是出钱方一个人名字,首付部分是出钱一方的,还贷部分看是用共同财产还贷还是个人财产还贷,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得提供证据,不然还贷部分就按共同财产算
夫妻双方名字那当然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
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Ⅳ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并还贷 贷款首付部分怎么公证为一方子女名下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Ⅵ 我想咨询下房贷未还清,可以公证给父母吗
产权人是你,你可以将房子赠予父母!
Ⅶ 父母购房但因贷款一事将儿子名字写上,贷款父母还,这套房子能公证到父母名下吗
通过公证,只可以证明父母拥有该房产相应财产权利,还不能实现将房屋产权登记到父母名下。
Ⅷ 卖房人贷款本人回不去公证处做公正可以委托父母还款吗
买房贷款本人不去公证处做公证,可以委托父母还款。只要别人愿意替你还款,任何人都可以替你还房贷,还贷款是还在你贷款的账号上,是你的名字。替人还贷款不需要任何公证,只要人家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