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广西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上限是多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最新消息,广西将每月公积金还款额上限提高到60%,公积金余额不足时,可提取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
广西提高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以满足借款人购房需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月收入扣除月还款额后,仍超过基本生活费标准的,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的上限最高可按60%计算。按照以前的规定,公积金的每月还款额不能超过收入的50%。如某职工每月收入10000元,在保证基本生活费标准的情况下,每月最高只可还款5000元,按60%计算后每月可最高还款6000元。
⑵ 个人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您好,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1.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 按使用配偶额度:[(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⑶ 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南宁需要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简介》第一条 贷款条件
一、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不动产预告登记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建造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四、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0%;购买棚户区、危旧房改住房(仅限还建户购买还建房)申请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50%。
(3)广西个人公积额度贷款扩展阅读: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贷款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年限;
(二)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五)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管委会根据本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和缴交情况,确定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购房首付款比例,并向社会公布。
⑷ 广西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如下:
本地户口,需要连续缴纳6个月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外地户口,则需要连续缴纳12个月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
由于特殊情况如工作变动导致账户未连续缴纳的话,可以在恢复正常汇缴且对漏缴月份进行了补缴以后,向贷款受理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复议,若复议通过则能申请
公积金贷款。
⑸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①个人月缴存额决定:
单身(个人缴存额÷缴存比例-1400)÷对应年限的月均还款额;
已婚(个人缴存额÷缴存比例-1400×2)÷对应年限的月均还款额;
②贷款成数:首套、二套均为8 成;
③贷款金额首套最高120万,二套最高80万
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利率3.25% 五年期以上利率基准上浮10%(3.575%)
以上三者取最底额度,确认最终贷款金额。
说明:
① 名下现有在京住房是公积金贷款或贴息贷款的,必须结清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② 在外地有住房或有商业住房贷款的,不计算套数;
③ 外地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直接拒贷;还清后可按首套贷款计算。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期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