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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流程优化方案

发布时间:2021-08-12 11:36:39

『壹』 如何提高贷款质量

(一)严把贷款准入关,从源头上防范信贷风险。
一是合理使用人才资源。县级联社营业部或区域中心网点要集中管理优势、人才优势,主要满足区域较大数额的金融需求。对大额贷款、项目贷款的审核,集中城区或区域中心部分优质网点办理,提高专业化水平。从近年来招聘的大学生中吸纳优秀人员到城区网点信贷岗位工作,严格大额贷款的审批程序。同时,充实客户部门、信贷部门人员力量,由客户部门对县联社营业部或城区中心网点审报的大额贷款,开展好联合调查。联合调查情况报信贷部门审查岗审查,审查后提交贷审会讨论。对信贷、客户部门提交的审查意见有疑问的,贷审会成员可以对借款户的情况进一步上门调查核实。
二是要加强对贷款发放的监督检查。坚持好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要按流程操作,防止逆流程操作。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发挥好委派会计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委派会计的监督职能。在每一笔贷款发放过程中,切实核实借款人身份,防止假名、冒名贷款发生;对借款资料进行审核,防止资料缺失。对经委派会计审查符合贷款手续的贷款在柜面上办理转账,将贷款转入个人结算专户。对经委派会计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不予发放。在业务量较大的网点,尝试新设立的信贷风险监督员岗位(一般由信用社信贷员兼职),明确了其在做好自身信贷业务工作的同时,又明确了作为一名信贷风险监督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对将发放大额贷款进行上门核实调查),在年终时由县联社考核,如果考核在90分以上,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
三是合理确定贷款权限和期限。根据各个信用社业务发展水平、信贷人员管理水平、确定不同的贷款发放权限。然后,再根据确定不同信用社的贷款权限,由信用社对不同岗位的权限进行划分。如确定信用社贷款审批小组、信用社主任、信用社信贷员等不同的贷款权限。超过基层信用社贷款审批权限的贷款报县联社审批。在做好核对各个信用社及岗位不同信贷权限的同时,我们对贷款的期限也要合理确定,根据生产周转周期,确定合理的贷款期限,对人为延长贷款期限,逃避任期管理责任的也要追究责任。如:对新发放的贷款连续三个季度未收过利息的,按借款户拖欠利息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责任人罚款。积极引导客户采取“分次还本付息”等灵活的还款方式。
(二)严把贷款结构关,坚持有保有压。一是做强做优抵押贷款。逐步压缩保证贷款比重,不断提升有第二还款来源保证的抵押贷款。积极开办好林权抵押贷款、住房商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对有规模、有效益、有市场的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发放工业产房、土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对工业园区大额的质押贷款,对存放在工业园区内仓库的质押物,由农村信用社派驻仓库保管员看管。二是做细做实小额农贷。小额农贷作为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的品牌,必须做细做实做强。全县农村信用社充分发挥村组干部的积极性,协助好农村信用社认认真真开展好调查摸底工作,实事求是地开展好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恰好其分地确定贷款限额,从源头上防范好信贷风险。对已发放了小额农贷证的农户,只要符合小额农贷申请条件的贷款,尽快发放小额农贷贷款。三是创新好信贷品种。积极与地方政府汇报,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好农民住房贴息贷款,即对农民在政府规划的新农村建设点内新建的住房,在建房期内向申请住房贷款的农户,由农村信用社发放住房贷款,政府给予部分利息补贴。
(三)把好责任追究关,落实好新增不良贷款责任。制定了新增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办法,即对2005年省联社成立以来发放的新增不良贷款进行了逐笔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制定了具体的处罚措施:对2005年以来发放的从未缴息的贷款或连续三个季度未缴息的贷款或新增的不良贷款,按一定比例给予责任人罚款。对因贷款催收不力,造成丧失诉讼时效的贷款,对责任人处以100元/笔的罚款。县联社要继续抽调精干力量,对剩余的网点进行综合性大检查,重点之一就是对省联社成立以后各营业网点新增的不良贷款进行逐笔责任认定,再按制订的新增不良贷款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四)把好考核考评关,严格考评激励机制。考核不是最终目的,关键是要通过考核,引导广大员工特别是信贷员牢固树立贷款质量意识,在追求贷款业务发展的同时,优先保证好贷款质量。一是增加信贷质量考核指标。今年我县在对基层农村信用社考核时强化了对到期贷款收回率指标、到期贷款利息收回率、不良贷款“双降”指标等考核。同时,在对信贷员考核时,增强了其对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工作力量。二是严格考核问责力度。对不良贷款的考核既要考核不良贷款占比下降指标,更要考核不良贷款绝对额下降指标,对不良贷款不降反升、“双降”工作不力的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完不成清收目标任务的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对因在一个信用社任信贷员期内造成大量不良贷款的,调回原信用社进行专职清收不良贷款,专职清收期间,发放生活费。
1、抓住四个关键,提高执行能力。一是抓班子。督促辖内联社班子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领导力、战斗力、凝聚力,时时事事成为员工的模范。二是抓引导。各社的经营情况不同,,根据不同类别的社要采取不同的指导措施,通过“抓两头、带中间”工作思路引导协调发展,加快业务发展,创新产品,实现好上加好;对部分落后的社,制定具体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使他们尽快走出经营困境。三是抓检查。充分发挥稽核职能作用,展开序时检查、专项检查,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四是抓机制。引导辖内联社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和营销考核办法,形成良好的执行机制,调动全员积极性。
2、抓住四个重点,改善资产结构。一是抓“两头”贷款清收。依托不良贷款四级台账和信贷管理系统,督促各联社抓好“两头”贷款清收,消灭零星小额的长期“睡眠户”;对50万元以上的大额贷款,包户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二是抓抵(质)押贷款清理。在去年抵(质)押贷款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加大对违规抵(质)押贷款的清收和保全。三是开展依法清收。加强与公安经侦、法院的联系,依靠司法力量维护信用社权益,打击不诚信的行为,净化信用环境。四是巩固员工自借、担保贷款清收成果。督促各联社继续抓好员工自借、担保贷款清收工作,密切监控清收动态,确保清收全面到位。同时督促各联社充分利用纪检、监察、司法、银监等手段,全面清收党政干部和金融系统员工欠款。
3、抓住四个环节,突破规范瓶颈。
一是抓好流程培训。分专业、按岗位组织开展操作流程的再培训,使每一位员工都能适应岗位要求,熟练掌握风险要素和操作要点。
二是抓好流程落实。全面开展各项流程落实情况检查,使按流程操作成为一种日常习惯。三是抓好委派会计建设。加大对委派会计的培训,着力提高委派会计素质。加强对委派会计考核管理,客观真实评价委派会计工作情况,兑现相应奖惩。
四是抓好监督。,一级抓好一级,层层抓落实,促使规范化水平的整体提升。
4、抓住四个层面,加快发展步伐。一是抓好小额农贷。延续去年的小额农贷提升工作,结合实情,一季度补好贷款手续、贷款档案、贷款证、贷款授信四课。以获得国际质量服务体系为契机,切实提高辖内小额农贷质量。二是做优农业产业化贷款。围绕“双十、双百、双千”工程的产、供、销各环节,有重点地支持在当地反响较大、发展潜力大、项目前景好、产供销一条龙的农业龙头企业。三是抓好林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贷款和信用共同体贷款推广,满足各类分散经济组织对信贷资金的有效需求。
没有发展一切都是空话,如果不能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就会丧失信用社的发展前景。因此,我们要坚定必胜的信心和决心,做到:
在规范操作中求发展。一是完善委派会计制度。加强对委派会计的培训、监督管理和考评,提高委派会计的能力和素质,客观真实评价委派会计的工作情况,充分调动委派会计工作积极性,发挥委派会计监督、管理的作用,促进委派会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规范费用开支管理。继续实行以收定支制度,有效控制费用支出,努力降低经营成本,加大呆账贷款核销和损失准备计提力度,进一步提升风险拨备覆盖率。
在经营创新中求发展。一是运用客户中心,实现双层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客户中心的经营优势,规避信贷风险,规范贷款管理,适时优化贷款流程、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安全、稳定、便捷、全面、实时、高效的金融服务,最终实现信用社可持续发展。二是大力发放农村党员贷款,提高农村党员“双带”能力,为农村党员特别是困难党员创业致富开通一条快捷、便利、有效的信贷绿色通道。三是立足资源,凸显优势,做好做活林权抵押贷款。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完善管理制度等措施精心打造这一信贷品牌,将林权抵押贷款纵深推进。同时立足于我县竹木资源优势,推出竹木加工企业信用共同体这一金融产品,发掘信贷机会,充分满足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
在弘扬文化中求发展。一是认真落实省联社制定的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办法,加强员工学历教育。二是巩固VI建设成果,重点做好办公、营业场所内部标识、标牌等的达标改造以及精品网点装修工作。三是继续推广“星级员工”评选活动,健全激励竞争机制,完善评先评优制度,营造全体员工“人人争先进、个个学标兵”的良好氛围。
在确保安全中求发展。一是充分发挥信贷管理系统优势,规避信贷风险。我们要充分利用信贷管理系统,密切监督各社,真实、动态反映贷款质量,增强农村信用社风险预警能力。二是充分发挥稽核内审的作用,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违规处罚机制,加大对各项违规操作的查处力度,建立扣分台账,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稽核检查,充分发挥信贷、财务、信息技术等部门开展非现场监督的作用,促使每一位员工养成按规操作、照章办事的良好习惯。

『贰』 河北住建厅: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从2020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与申请本地贷款的职工享有同等权益,不得设置附加条件。
此外,各地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2016〕230号)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简化和规范审批要件,优化办理流程,落实缴存证明授权要求,健全信息核实联系人制度,加强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通知亦提及要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功能完善,强化数据共享支撑,尽快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信息变更等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满足缴存职工异地办事需求。
通知表示,河北省住建厅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将其纳入年底考核通报排名内容。对政策落实不到位、职工反映问题集中的公积金中心,我厅将予以督办、约谈,开展专项督查,并适时反馈相关市人民政府、在全省通报。

『叁』 贷款担保方式分为几种,各是什么

目前常见的有三种贷款担保方式,即住房抵押、权利质押和第三方保证。

一、以住房抵押作贷款担保

如果借款人名下有房产的话,可以选择以个人住房作为抵押物来进行贷款的担保,而且房产的评估价值都不会低,有助于提高借款人的贷款额度。

如果贷款人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则无需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对借款人来说,可节省一笔评估费用;如果贷款人以自己已经押有产权的住房作抵押,该抵押物则需经过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抵押人需要支付一笔评估费用。

以住房作贷款担保,借贷双方要按有关法律规定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贷人承担。此外,借贷人还需按规定到贷款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抵押物财产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贷款的全部本息,保险费用由借贷人承担。

因此,采取抵押担保方式,借款人要支付抵押登记费用、保险费用和抵押物评估费用,如果借贷人经济较为宽裕,可以考虑选择这一方式。

二、以权利质押作贷款担保

除了房产和汽车外,银行也可以接受特定的有价证券和存单作为抵押物,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金融债券和银行认可的企业债券,存单指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

借款人申请质押担保贷款,质押权利凭证所载金额必须超过贷款额度,至少要大于贷款额度的10%。

各种债券一定要真实有效,方可用于质押,存单需有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免挂失证明。借款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质押合同的同时,要将有价证券、存单等质押物交由贷款银行保管,并由该银行承担保管责任。

一般来说,选择质押贷款担保方式,要求居民家庭有足额的金融资产,依靠这些金融资产完全可以满足购房消费的需要,但一时难于变现或若变现将带来一定损失。

三、以第三方保证作贷款担保

这种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方式需要借款人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保证人,按贷款银行的规定,保证人必须为企业法人,为借款人提供贷款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借贷人应提供第三方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第三方法人必须是能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有相当于AA级以上的企业信用等级,在借贷银行开户,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等,否则有其中任何一条都不能充当第三方。

(3)个人住房贷款流程优化方案扩展阅读:

贷款担保的流程: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签订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参考资料:

贷款担保_网络

『肆』 国管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2016年5月6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国机房资〔2016〕4号),对国管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进行了优化,新的国管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共分5步: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请材料,个人贷款审批,办理担保手续,个人贷款发放。贷款各环节的时间较之前缩减了8个工作日,并减少了借款申请人因补充材料的跑路次数。

一、申请国管公积金贷款流程

国管公积金贷款流程示意图

1.准备申请材料:

借款申请人登录资金中心官网,进入“下载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下载”栏目,根据材料清单下载并准备申请材料。

2.提交申请材料(当场出初审结果;原为3个工作日):

(1)购买二手房的,实行直客式贷款办理模式。即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和房屋出卖人到直客式银行经办网点提交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银行经办网点予以受理并现场反馈初审结果。而之前“先受理、后初审”的方式,需要3天时间才能确定初审结果。

(2)购买其他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可选择直客式贷款办理模式,也可委托在资金中心备案的代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3.个人贷款审批(10个工作日内出结果;原为15个工作日):

经办银行受理个人贷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借款申请人(不含借款申请人补充申请材料的时间)。

4.办理担保手续:

准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根据申请贷款时选择的担保方式到有关部门办理担保手续。

5.个人贷款发放(4个工作日发放;原为5个工作日):

担保落实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和共有产权人到银行经办网点当面签署《借款合同》及相关材料,银行经办网点于面签后4个工作日发放个人贷款。

二、这些新增网上服务帮你申贷流程更顺畅!

1.自助测算可贷金额。 登录资金中心官网,进入首页“个人贷款查询”栏目,使用贷款额度试算器测算可贷金额。

2.微信预约办理时间。 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入“业务办理-预约申请”栏目,预约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可减少现场等候时间。

3.多渠道查询业务进度。 登录资金中心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要查询个人贷款办理进度。开通短信服务的,资金中心还会通过短信告知借款申请人个人贷款办理进度。

国管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虽然看起来只有五步,但具体操作时,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意料之外的事情,大家平时还是要多关注资金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随时了解政策,也可以通过链家网“网络”频道予以查询,找到对你有用的答案。

消息来源: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与国管公积金贷款流程相关的政策有这些!

1.《关于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国机房资〔2016〕4号)

发布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5月6日

2.《关于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5月6日

该内容只在北京适用

『伍』 山东枣庄住房个人公积金贷款问题/////急急急急!!!!!!!!!!!!!!!!!!!!!11

枣庄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资金安全,加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优化贷款流程,实现贷款业务操作的规范化,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枣庄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管理部、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申请并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配偶、共同还款人,担保人,各受委托国有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本实施细则所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在本地或异地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为父母、子女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时,以其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房屋作为抵押,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贷款本息连带责任,申请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贷款。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包括贷款条件,贷款材料,贷款额度、年限和利率,贷款受理,贷款调查,贷款审核,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款回收、贷后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 贷款条件

第四条 市中心应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贷款宣传,向申请贷款的职工个人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引导借款申请人按正确、简便的方法办理贷款,及时还款,确保资金安全。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一、借款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借款人应具有枣庄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借款人有固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市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缴存比例各不低于5%,并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应处于正常状态。
五、借款人或配偶是所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为其父母、子女购买住房,所购住房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本单位集资建房、二手房、房改房、回迁住房,个人自建和翻建拥有独立的、具有完整产权的住房,且最后一次交款时间距申请贷款日不超过12个月。
六、如果借款人未婚、离异或配偶未缴交住房公积金等情况,或配偶虽缴交住房公积金而申请贷款额度超过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10倍的,借款人可向市中心申请增加至少1人作为共同还款人,可将共同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现有余额一并计算。共同还款人视同借款人,应经市中心认可且满足借款人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 如果夫妻一方已经在市中心办理贷款、或为他人贷款作为共同还款人、或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另一方不得同时再申请贷款。对同一借款人在相近年度内,多次申请贷款购房的,不予支持。
对于欠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没有足够还款能力,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提供虚假购房合同,提供担保条件不符合规定,已在商业银行办理购房价款70%贷款等情况的借款人,市中心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查询个人征信需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附表一)。

第三章 贷款材料

第六条 凡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需向市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财务部门加盖印章的“借款人收入证明(含借款人配偶收入证明)”(附表二)两份;借款人夫妻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复印件两份,复印到借款人和配偶收入证明上。
二、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中户口登记卡复印件各两份。
三、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两份。
四、市中心认可的、真实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书、或其他有效文件: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需提供地市一级建设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共同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二)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和过户有关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供建设规划证明、土地使用证明、单位和开发商签订的施工合同及预算证明、单位职工分房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四)购买房改房的,提供房改办出具的房改审批表和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五)回迁住房的,提供住房回迁合同(协议)和差价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六)个人在城镇建造、翻建住房的,需提供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证明,个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和预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个人在农村建造住房的,需提供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宅基地房屋准建证明和预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五、借款人提供不低于购建房价款30%的有效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六、个人信用担保的,提供加盖保证人单位财务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书”(附表三)一式三份。
七、担保公司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在贷款审批前,直接向市中心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保证书”(附表四)一式两份;
八、共同还款人应经市中心认可、满足一定条件,需向市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证明复印件,同时提报本人签字、加盖单位财务章的“共同还款人收入证明、连带责任书”(附表五)一式两份;
借款人所提供材料,一份市中心留存,一份转受委托银行;采用担保公司方式担保的,借款人所提供材料各增加一份转担保公司。

第四章 贷款额度、年限和利率

第七条 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具体数额按照借款人的申请额和限额标准计算确定,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借款人贷款额度不超过购建房总价款的70%,购买商住房的,贷款额度按实际住宅面积计算;
二、借款人贷款额度不高于其夫妻双方(含共同还款人)现有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10倍;
三、借款人贷款额度不超过担保公司的担保额或不超过借款人、配偶、共同还款人和保证人贷款年限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总额。
第八条 贷款期限为1-20年。根据申请人还款能力计算其贷款期限,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有共同还款人的连同共同还款人,下同)月收入的50%,同时也不应低于夫妻双方月收入的30%。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相加不得超过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和保证人法定退休年龄向后延长5年。
第九条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现行年利率为:贷款期限1-5年的4.59%,6-20年的5.04%。还款期内如遇利率调整,除1年期外,于次年1月1日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第五章 贷款受理

第十条 市中心在收到借款人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两级审核、集中审批制度开展工作。市中心负责贷款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信贷员)应区别不同购房情况,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及有关证件进行初审,重点审核证件、材料、担保是否齐全有效,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对借款申请人建立申请登记制度,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附表六),详细登记借款申请人、配偶、共同还款人基本情况,购建房情况,担保方式等。
第十一条 借款人选择住房担保公司担保或个人信用担保,必须经市中心审核同意后确定。
一、采用担保公司担保的,需担保公司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保证书”,借款人、配偶(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现有余额必须达到申请贷款额的10%,超过规定比例部分可以贷前、贷后提取,借款人填写“贷前、贷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附表七)一式四联,加盖单位财务章,将款项转入借款人单位或借款人还款账户。
二、采用个人信用担保的,担保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书”,借款人、配偶(共同还款人)和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现有余额之和必须达到申请贷款额的30%,并且在贷款期内,借款人、配偶(共同还款人)、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缴交额和现有余额之和应不小于贷款额。

第六章 贷款调查

第十二条 市中心信贷员贷款调查时可以采取与借款申请人面谈、电话访谈、实地调查、社会了解、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多种方式开展贷款调查。
一、购房真实性的调查
(一)借款人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住房时,市中心应对开发商及工程项目等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审核。
1、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合法性;
2、住宅建设项目应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
(二)调查购房合同提供的房屋坐落位置与借款人实际购房位置是否一致,交款凭证是否合法、真实。
二、个人征信调查
借款人、配偶、共同还款人和保证人个人征信系统有不良记录的,不予支持。
三、保证人的调查
保证人必须有固定职业、稳定收入,在市中心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本人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没有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担保,有能力并自愿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
对保证人信誉、身份、资格、担保能力的调查,可以采用电话咨询、社会了解、面谈、查询征信系统等方式进行。
四、担保公司的调查
调查拟抵押房产的权利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确认抵押物的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指定担保公司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市中心应对担保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进行监管,担保公司应每月向市中心报送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保证提供担保合法、合规、有效,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五、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调查
应根据借款人夫妻双方或共同还款人所从事的职业、年龄、工龄,月收入水平,结合发放贷款的金额和期限进行调查。
第十三条 通过调查,信贷员应对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提出明确意见,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查审批表”(附表八),转审核人审核。

第七章 贷款审核

第十四条 市本级由贷款科科长负责审核,各管理部、分中心由其负责人负责审核。主要审核借款人提交的材料、担保是否足额有效、真实合法,证件是否齐全完整。对管理部提报的材料,由市中心贷款科负责复核。
第十五条 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完成、签署意见,转信贷员填制《贷款审批汇总表》(附表九),按规定程序提请报批。

第八章 贷款审批

第十六条 贷款审批由市中心个人贷款审批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贷会)负责,每两周审批一次。审批程序:
各管理部于召开审贷会的前两天,把有关申请贷款材料报中心贷款科复核,复核合格提交审贷会审批;审贷会成员在认真听取市本级贷款科、各管理部、分中心对每位借款人购房、担保等情况汇报后,审贷会签署意见报分管主任和主任签批。滕州分中心自行审查、复核,编制汇总审批表报中心贷款科并提交审贷会审批、审贷会签署意见报分管主任和主任签批。
第十七条 信贷员根据审批意见做好贷款发放前的准备工作:
一、将有审贷会和主任签批的“贷款审批汇总表”复印件转会计科一份,由会计科安排放贷资金。
二、对借款人夫妇、共同还款人及保证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冻结,涉及其他管理部或分中心的,开出“冻结通知书”(附表十)。
三、开出“贷款委托通知书”(附表十一),明确委托银行名称、地址、贷款的对象、金额、期限、办理贷款有效时间等内容,转受委托银行准备发放贷款。

第九章 贷款发放

第十八条 按照规定程序,经审批准予贷款的,信贷员向受委托经办银行出具“贷款委托通知书”,向申请人发出准予办理通知;在同一时间内,对未予批准或不完全符合贷款条件的,信贷员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贷款由受委托银行负责发放。受委托银行根据市中心开具的“贷款委托通知书”,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合同签订后,向市中心申请贷款基金并将贷款批准金额划入借款人账户。受委托银行要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程序办结贷款,应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视为自营性贷款加强管理。
自市中心下达“贷款委托通知书”之日起,借款人一个月未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视其自动放弃贷款。

『陆』 按揭房再贷款怎么办理

可通过各抵押劝人、抵押人签订顺位抵押协议予以重新明确抵押权利义务。

以义乌市为例,依据《义乌市加强房地产等财产抵(质)押登记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顺位抵押登记,房地产等财产办理抵押登记后,当事人对同一抵押物可再次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原抵押劝人应允许抵押人利用抵押物向其他对象提供担保(反担保)。

对原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已签订合同约定限制顺位抵押条款的,可通过各抵押劝人、抵押人签订顺位抵押协议予以重新明确抵押权利义务。各登记机构凭协议及相关要件办理相应登记手续。同一房地产等财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如有约定,按约定顺序办理抵押权登记;无约定的,以抵押权登记申请先后为序办理抵押权登记。

对以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等财产再次申请抵押权登记的,除需提交首次办理抵押权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外,当事人还应当提交顺位抵押权人知晓抵押物之前已设定抵押权事实的书面说明。已设定顺位抵押权登记的,登记机构部再受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抵押权人均表示同意的除外。

(6)个人住房贷款流程优化方案扩展阅读:

财产抵(质)押登记的相关要求规定:

1、房管、国土、工商、科技、(知识产权)、车管、海关等相关登记主管部门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主动落实办理相关抵(质)押权登记制度的部门职责。

2、在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抵触前提下,应积极受理、办理当事人的抵(质)押登记申请,遵循支持发展和规范管理相结合原则,优化服务,缩短时限,简化流程,提供便利。

『柒』 中国银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易居宝介绍

“易居宝”住房按揭贷款对原有“直客式”住房按揭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和优化,这样使客户既可以享受“直客式”购房一次付款的优惠,也能够利用中行的网点优势和客户资源,更好更全面地为客户提供购房贷款服务。在中国银行办理一手房贷款可以享受优惠住房贷款利率,并可享受一次性付款优惠,以及贷款办理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减免优惠。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捌』 邮政储蓄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具体)

无担保无抵押是不能再邮政储蓄银行贷款的。

邮政储蓄银行贷款主要以不动产进行抵押担保,包括个人住房及商用房,以及邮政储蓄银行要求的其他抵押物。

邮政储蓄银行贷款需要的条件为:

1、18-6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主或有限公司个人股东。

3、有抵押物。

(8)个人住房贷款流程优化方案扩展阅读:

邮政储蓄银行贷款的优点:

1、还款方式优化(按月还息,到期还本)。

2、借款用途不限。

3、贷款额度大,下款时间快,流程短。

4、可提前还贷,无违约金。

5、贷款期限长,手续快速、简便。

6、不管成功与否,银行本身都不收取任何费用。

『玖』 如何提高贷款质量

(一)严把贷款准入关,从源头上防范信贷风险。

(二)严把贷款结构关,坚持有保有压。

(三)把好责任追究关,落实好新增不良贷款责任。

(四)把好考核考评关,严格考评激励机制。考核不是最终目的,关键是要通过考核,引导广大员工特别是信贷员牢固树立贷款质量意识,在追求贷款业务发展的同时,优先保证好贷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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