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双方贷款后一方死亡,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千方百计的应当归还,如果是房贷,可以考虑退房、变卖。
⑵ 夫妻共同贷款买的房子,丈夫去世,房子怎么过户给子女
丈夫去世后,妻子可以出售夫妻共同房产,不过,产权过户手续需要符合法律相关规定。一、丈夫去世后,丈夫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二、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可以明确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将属于妻子的那一部分产权分割给妻子,丈夫的那部分产权属于遗产,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法定程序继承。三、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四、如果妻子想将房产出售,则需要丈夫遗产的全部合法继承人全部到场共同产权变更手续,放弃继承的继承人需要签属放弃继承遗产的承诺书。
⑶ 丈夫贷款死了 妻子不还 妻子有什么法律责任
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贷的款,妻子有连带还款的义务,如果妻子有钱不还可以去法院诉其还款,如果没钱去法院诉了也执行不了。
⑷ 丈夫贷款没还去世了妻子没签字改嫁了贷款怎么办
这个情况你说的不太详细 看看是不是共同财产 是贷款的房子还是就是钱 如果房子夫妻一起居住 积食一个人名字也是共同还贷 日子不还就把房子转卖 如果是现金贷 是不是用于生活开销 具体那种如果实在不懂咨询下律师
⑸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在还贷期间丈夫不幸去世,但是房产证上只写了丈夫的名字,这种情况房子怎么过到妻子名下
如果房子是丈夫的名字,但是由于丈夫去世,根据继承法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妻子是这套房产最大份额的继承人,可以让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到公证处将这套房产做继承公证后,拿着公证书,到房管局可以做过户手续,把房子可以做到妻子名下。
⑹ 丈夫因病去世,债务如何处理
按法律规定,如果丈夫因病去世,去世之后,如果有配偶的话,其配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没有配偶的话,由继承其遗产的人在继承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其遗产的话,继承人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相关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6)如果夫妻俩贷款丈夫过世了扩展阅读:
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其实这都不对,法律是不支持父债子还或者子债父还的。
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应当有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那就可以在其个人财产中划拨清偿。
通常来说,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无论是债权人也好,死亡债务人配偶也好,当遇到死者留下的债务问题时候,建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不过用哪种方式解决都好,事情知道该债务是属于什么类型的债务,该向谁主张都是对双方有好处,因为遇到债务数额较大时,双方往往会发生争执,各执一词的情况下,建议当事人可以找个夫妻共同债务专业的律师咨询,涉及诉讼的话就更应该有专业的律师介入。
⑺ 夫妻双方贷款,主借款人去世,另一方无力偿还,怎么办
第一还款人就是他的财产继承人,如果可以证明继承人未继承到财产,则继承人有权拒绝还款。 第二就是由担保人还款。 第三执行借款人的财产,如果不够,则执行担保人的财产。这个需要法律途径。
夫妻双方,银行贷款\银行\去世
第一还款人就是他的财产继承人,如果可以证明继承人未继承到财产,则继承人有权拒绝还款。 第二就是由担保人还款。 第三执行借款人的财产,如果不够,则执行担保人的财产。这个需要法律途径。
⑻ 丈夫去世了,债该不该还法律上对此如何规定
丈夫去世了,债该不该还?这是不能一概而论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⑼ 夫妻双方给当事人做贷款担保,丈夫去世妻子还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担保法》和《婚姻法》的范畴。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十二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如果夫妻双方均在担保合同上签字,并且夫妻双方均在担保合同中明确作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即使丈夫去世,妻子仍要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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