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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缴清剩余贷款房子属于夫妻

发布时间:2021-08-08 23:05:56

1. 买房父母付60%其余以我的名义贷款,请问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样的话呢,其实也很简单,只要办房产证时上面写明你一个人的名字并且做一份夫妻产财公证书,上面写明此房不属于共同财产,归你一个人所有就ok了!不需要什么赠不赠于的

2. 婚后我爸妈给我贷款买房子,房贷也是父母还,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当然,是夫妻共有财产啊,跟谁花钱没关系,跟写谁的名字有关系,跟写了名字的配偶有关系。
关键是你做了房屋所有权证明后,你老婆能不吵着跟你离婚吗?
她会说:你是不信任她,全家人都在防着她,当她是贼。

3. 婚后父母贷款给买的房子,贷款父母在还,名字是子女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结婚后购房:无论房产证登记是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并且即使是父母还在还款也是属于父母赠与子女的,除非有特殊说明。

4. 婚前女方购房和父母共同还贷,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如您所述,婚前购买的且登记在您名下的房子,属于您婚前财产,该房屋所有权属于您,结婚后与男方无关。

男方在房产证上加上您的名字后,属于第二套住房。

5. 男方父母贷款买的房,如果我和老公还贷款,这房子有我的份吗

从法律方面说怎么也不会成为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你们在还贷款的时候得,把所有的存款小票全部保管好,最后出问题了,打官司的时候可以证明这套房子你是出过钱的,你可以要求这些小票的金额的一半。

6. 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房子有贷款。但是一直由父母还房贷。请问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三》规定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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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

阿珍与阿军于2007年间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1月15日在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

2014年12月24日阿军向梅江区法院起诉,请求离婚。

在庭审中,阿珍同意离婚,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问题上产生分歧。

据阿军说,如今居住的房子是因征地拆迁,阿军用征地拆迁补偿款于2005年6月购买的。婚后,阿珍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加她的名字,如不添加,阿珍就要离婚。阿军为了息事宁人,维护一个来之不易组建起来的家庭,违心与阿珍到住建局办理了加名手续。

阿军认为,在2010年9月房产证登记增加阿珍名字的行为是一种无效的行为。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阿军还提供了住建局存档的权属人为“阿军”个人的房产证和添加阿珍签名的申请书。

对此说法,阿珍却有不同意见。她表示与阿军结婚后,全心全意照顾家庭,还做工帮补家用,并帮阿军归还了其个人债务,所以是阿军自愿把套房增加了自己的名字,自己依法享有房屋的一半所有权。

梅江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准予原告阿军与被告阿珍离婚,住房归原告阿军所有,并由原告阿军支付房屋价值折款21.5万元给被告阿珍的一审判决。

判决后,阿军不服向梅州中院提起上诉。

今年5月25日梅州中院受理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维持了一审判决。

法官说法

不动产物权变更依法登记,有法律效力

二审经办法官表示,在该案中,虽然该套房在双方结婚前的产权登记为阿军个人所有,但在结婚后双方向房管部门申请加名,套房的产权变更登记为阿军、阿珍共同拥有。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阿军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7. 婚后由父母贷款给女儿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要看女方父母给女儿购买的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登记在女儿名下且没有贷款的情况下,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8. 婚后双方父母一起出资付首付买房子,剩余我们俩个共同贷款还月供,房产证上只写自己的名字,属于谁的财产

这个有法律规定的,关键看你们两口子还有双方父母之间是怎么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你们双方的父母分别出资付的首付款,虽然房子登记在你个人名下,但仍可认定为你们夫妻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屋的产权,离婚时应对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按照当时父母出资的比例来进行房产分割。
目前《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已正式出台,对于夫妻婚前购房以及父母赠与等问题,做出了新的解释和规定。如果有疑虑,建议你们对结婚购房或婚内财产作出明确约定,以避免日后纠纷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9. 登记前父母按揭贷款给买的房子,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属于你的财产,有你父母还款,更属于你的,和你爱人没关系,你愿意他住就住,不愿意你把他赶出去都行(玩笑)。

10. 新婚姻法中,结婚前父母按揭买的房,婚后父母还在还贷,还清后过户给子女一方,这样还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照你说的情况,属于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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