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间怎样过户正在还贷款的房子
夫妻之间过户正在还贷款的房子,应该准备好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和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等方式过户。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正在还贷款的可以通过转按揭交易转按揭是指将房屋产权人(上家)欠银行的贷款转让给下家,原抵押关系解除,下家以所购房屋重新向银行作抵押。或者非转按揭交易不通过转按揭的方式转让按揭房。债权人继续还贷款,但需要证明原房主有能力偿还清楚愿贷款金额。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8、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1)有贷款的房子夫妻怎么过户扩展阅读:
按揭房过户转按揭的条件及过程
1、按揭银行允许提前还贷并开设了转按揭业务,有指定的转按揭担保机构;
2、下家具备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
3、下家的贷款额度受到限制,一般来说,若下家欲贷款数额超过或明显低于转按揭的贷款数额,则难以成功。
4、其交易过程可以概括为:居间委托———前期审查———签订买卖合同———转按揭申请———过户抵押。
按揭房过户非转按揭的条件及过程
1、贷款银行没有转按揭业务;
2、下家无需贷款或贷款数额要超过原贷款数额,或者欲贷数额明显少于原贷款数额;
3、上家需要在短期内完成交易。
4、实践中又有两种操作方案,一是买卖合同签订后上家自行还贷,二是买卖合同签订后上家用下家的首付款还贷。因此,非转按揭交易的实质是,签订转让合同还贷后再交易过户。相对于转按揭,这样交易更灵活、方便。
2. 有贷款的房子怎么过户
过户的手续:
1、签约。签约是指卖方夫妻双方和买入方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置《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
2、交税。交税是指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目前主要包括:契税、房屋交易管理费、产权登记费;
3、登记。登记指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后,买入方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表,按照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取证。取证是最后一个环节,买入方到产权监理部门领取过户完毕的新《房屋所有权证》,这时整个过户手续全部结束。
3. 夫妻房产过户有贷款该怎么做
第一步:离异夫妻与银行签署《借款合同》,在这一步骤中如双方工作都比较忙,可以选择委托专业的贷款担保服务机构代为办理个中手续。其中,需要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有:客户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外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民证局盖章)、原银行的贷款合同、原银行贷款余额对账单、房产证、王小姐的学历和收入证明,王小姐收入证明开具公司的营业副本加盖公章;
第二步:新贷款银行审核客户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批合格后向客户按原银行贷款数额出具批贷通知单;
第三步:客户双方到国家一级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手续;
第四步:由担保公司垫资结清原贷款银行的贷款余额;
第五步:由担保公司办理解抵押手续,解除抵押后到房地局办理过户手续;
第六步:新房产证领出后,由担保公司和王小姐到房地局办理新贷款银行的抵押登记手续;
第七步: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后,担保公司将新房产证交还王小姐,将房地局出具的他项权利证转交给王小姐的新贷款银行。
4. 贷款没还清的房子夫妻间能过户吗
贷款没还清的房子夫妻间不能过户,可以将贷款还完在进行过记,而且夫妻加减名字是免费的。
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⑴售房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
⑵贷款行对售房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会商誉、技术力量、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售房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⑶借款人与售房商签订购房协议,并缴纳30%以上的房款(营业房40%)。
⑷借款人持购房协议、30%购房收据、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向贷款行申请按揭贷款,并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
⑸经调查、审查、审批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贷款行代理办妥登记、公证手续后,将款项存入售房商账户(保险采取客户自愿原则),并通知客户取合同和到售房商处办理购房手续。
⑹借款人以后只要每月(每季)20日前在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留足每期应还款额,贷款银行会从借款人账户中自动扣收,到期全部结清。
(7)贷款行代理缴纳契税、领取契证、办妥房地产权证及住房抵押登记手续,收费严格按各有关办理机关的收费标准执行,不收取任何代理费,借款人必须提供办理以上手续所需一切材料。贷款归还后,贷款行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