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们给女儿婚前贷款买房,怎么保障父母的权益
1、这个要看你贷款银行的政策,一般来说以65周岁为限制,有部分银行提供接力贷产品,就是父母贷款子女担保还款 2、按照你描述的你姐姐的情况,属于二次购房,贷款利率及贷款成数都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3、公积金累计缴费满六个月可以使用,如果申请商业贷款,银行是一起操作的不用另外去跑公积金贷款,如只贷款公积金则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4、房子属于你婚前财产,但是你老公享有还贷部分的补偿 5、是的,依照现有政策,你跟你老公的房产属于二套房
⑵ 婚前按揭为女儿买房婚后也是父母还贷请问可以办他项权证维护父母的利益不
这个问题其实把交费凭证保存好,一旦出现情况,交费凭讴是维一的证据,也是很有说服力的。
⑶ 父母贷款给子女买房,父母可以要回么
情形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若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定,离婚时另一方自然无权主张分割;
若是一方父母只出了一部分购房款,剩余房款是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由小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情形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情形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情形4: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因为在双方尚无婚姻关系时,即使双方是为了结婚的目的而购房,毕竟能否结婚仍有变数。
情形5: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情形6:婚后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条解释主要是考虑到我国现实国情:房价飙升,父母为子女购房往往倾其毕生之积蓄,并是在怀着对子女婚姻长久美满的美好期许的前提下为子女出资的。在目前情况下,将此出资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较为公平。
情形7: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情形8: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
这种情形较为常见,而且争议颇多。《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情形9: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此种情形下,以认定为共同共有为宜。
情形10: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
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时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款部分应认定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由于个人财产婚后的自然增值仍然归个人所有,故离婚时首付款的增值部分也应判归一方。
⑷ 父母婚前给女儿买房若女儿死了怎样才能原归父母所有
父母婚前给女儿买房说女儿死了,那么是可以通过继承归原父母所有的,因为这房子毕竟是女儿结婚前的财产。但是现在他的配偶与他的父母享有同样的权利。
⑸ 婚前一方父母给子女贷款买房,父母负责交月供。后如果两人离婚房子归谁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⑹ 父母想给女儿婚前买房,用我的公积金贷款,写女儿的名字,怎么办
现在买房,属于婚前财产,婚后,不会成为共同财产。至于公积金按揭,房子可写你跟女儿共同所有
⑺ 父母给婚前子女买房签借款合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如果是婚前签订的借款合同肯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同样的父母出资给婚前子女购买的房子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⑻ 婚前女方父母出资首付,女儿公积金贷款买房,且每月女方还一部分现金。
按照新婚姻法,房产证写的谁的名字?只要没写老公的名字就是纯属于女方的,但是婚后如果男方有对房贷投资,离婚需按数目归还,如果全是女方一个人出资供房,完全属于女方。
⑼ 婚前父母给孩子贷款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吗
婚前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婚后父母为自己子女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均不予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