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离婚,离婚前夫妻双方签字的贷款是不是也要一起还
应该是,因为财产共同享有,债务属于负财产理应共同承担
㈡ 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并准备离婚,这期间一方的银行贷款离婚后如何分割
贷款是分居前就有的还是分居后的,如果是分居前那你们夫妻双方各承担一半,如果是分居后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由贷款方全部承担
㈢ 已经快要离婚的夫妻,还能在银行贷款上签字吗
首先对于银行的贷款,他是用于和他朋友开公司,不能证明该贷款并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属于对方个人债务,你无需承担。但是你最好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公司章程、你丈夫贷款用于公司的银行转账记录等其他证据。夫妻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和他有夫妻财产协议,或者你有证据能够证明他拿走的这笔钱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而且还要提供证明证明他确实是从你手上拿走7W多,当然了58000的借条也可以作为证据。但是你和他有财产协议吗?你有证据证明这钱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吗?没有的话恐怕难以主张返还。
㈣ 有两夫妻准备离婚 但是老公又要贷款 需要女方签名 男方承诺离婚后此贷款与女方无关,想让男方写个证明
1,需女方签字的目的就是确定这是你认可的债务,
属于共同债务。
2,你又签字,又要男方写证明不是共同债务,如果不是共同债务,就不需要你签字了,贷款方也不愿意贷给他了,自相矛盾哦。
㈤ 我正准备离婚,可我老公在银行有一笔贷款,当时是夫妻二人,和担保人三方签字的,不过我老公说这是他还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四)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最主要的是,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㈥ 离婚前贷款,离婚后,夫妻如何还款
如果用于共同生活,双方共同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夫妻离婚时,要处理好共同债务问题。
(1)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清偿问题。在婚姻纠纷诉讼中,人民法院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的同时,仅就原告与被告的共有财产的分割和共同债务的承担进行处理,并不判令原告和被告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因为离婚与债务时两个法律关系,离婚诉讼只解决夫妻共同债务在原告和被告内部之间的分担问题,并不解决离婚当事人与债权人的借款债务纠纷,即使债权人提起借贷纠纷诉讼,也不能与离婚案件合并审理。故此,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在离婚判决时和调解书中表现为:哪几笔借款债务由一方承担多少数额,另一方承担多少数额。
(2)双方协议处理共同债务问题。夫妻双方负有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可以协议分担清偿。离婚当事人协议分担清偿共同债务,分案内案外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案内协议。在离婚诉讼案件中,离婚当事人之间、离婚当事人与债权人之间,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归属、数额等无争议的,离婚当事人之间可以协议分担。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分担经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人民法院可按协议内容判决离婚当事人分担,或者在离婚调解书中对协议债务分担予以确认。
二、案外协议。离婚当事人及债权人之间对夫妻共同债务无争议的,离婚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在案外协议解决。案外协议一致的,可不在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中判明或者确认。
这里的协议是指离婚当事人之间分担共同债务的协议。如果贷款人也参与协议,贷款人与离婚当事人达成债务分担和清偿协议的,不是离婚诉讼案件内容,二是贷款人与借款人(即离婚当事人)对借款债务的处理。离婚当事人协议分担债务,贷款人没有参与或者未表示同意的,该协议对离婚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对贷款人不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当事人对共同债务分担不愿协议解决,或者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判令一方或者双方各自承担一定数额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