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产证是我和老婆名字,贷款是老婆名义贷的,请问什么办法,我能以
类型一:婚后共同买
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类型二:灰姑娘嫁土豪型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一毛都分不到。
类型三:一起还贷型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比较复杂的情况。
类型四:继续还贷型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类型五:闪婚闪离型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类型六:爹妈掺合型
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类型七:房产证上2+1型
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类型八:准夫妻买房型
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资料来源--光明网
http://difang.gmw.cn/newspaper/2016-08/21/content_115433249.htm
⑵ 一个人的贷款,房产证上可以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吗
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时候,可以明确每个人的份额。夫妻双方一人或双方贷款都可以,双方为共同还款人。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信用卡逾期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贷款人申请贷款前两年内,夫妻任何一方逾期连续6期及以上的,不予贷款。
国管公积金完善了征信记录使用标准。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如果居民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对其未来购房、买车、借贷等经济生活也会产生非常积极的作用。
若办理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需查看个人征信系统记录,若贷款人近两年内累计达到6次或连续3次逾期还款记录,则不可以申请贷款。
房贷不交的后果:
1、银行会派人不停催要贷款,要承受高额的罚息;
2、如果银行起诉,非常可能会向法院申请保全个人的各项资产,比如房产,汽车,存款,股票等等;
3、如果资产清理完不能归还贷款本金和催收贷款的费用,银行可能会申请执行工资收入(会扣除基本生活费);
4、除非是采取故意诈骗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贷的款,一般不会坐牢;
5、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换不了款的话,会被划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再贷款不可能,办理信用卡也很难。
温馨提示:
贷款是个契约行为,请遵守规则,避免在以后的征信上留下不良记录。
逾期的后果:
1、若一次没有还款,银行将会经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并提醒按时还款,同时会产生罚息;
2、若连续三次未还款,银行客户经理将进行催收,同样借款人会被罚息;
3、若逾期还款次数达到六次及以上,银行会经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这期间房产或被冻结;
4、若银行与借款人协商无果,银行将经过法律程序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
⑶ 房子贷款只用夫妻一方名字,房产证上好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吗
若通过招行办理房贷,房产证两个人的名字,贷款可以是其中一个人。
⑷ 房产证上夫妻双方名字,可以用丈夫的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
公积金贷款的资料有: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收入证明;
(6)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7)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⑸ 买了一套房子,办了房贷,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银行还贷是我的名字,
买了一套房子,办了房贷,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银行还贷是你的名字。
其一、只要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上有他的名字,他和你已有的公积金也是可以全部提出来,先还掉一部分贷款的。
其二、银行还贷是你的名字。一家人,无所谓有利弊,老公应该跟你讲清楚,不用他的名字贷款的理由,是否以后还有什么打算?如买车贷款等等。
其三、哪怕以后有任何的变化,双方的财产是共同的,债务也是共同的,一切都有凭证可以算清的,这个你不必担心。
⑹ 房产证上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夫妻能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夫妻能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⑺ 房产证是夫妻的名字 就必须夫妻一起还贷款吗
王某是老公,张某是老婆,房产证上王某和张某的名字都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王某月薪6000,张某月薪3000,房贷月供是3000。王某可以从工资里面拿出3000,存到还贷款的银行卡里,而张某可以不用存,因为卡里的钱已足够还款。双方剩下的6000,两人商量着用来养家糊口。
凡事都是商量着来,没有什么必须一起还。
⑻ 房产证写夫妻双方名字,但是贷款可以一个人贷款吗
您好!只能是房产证的姓名申请贷款,如果夫妻双方都缴交住房公积金,即使单方申请,也可按双方的额度贷款。
⑼ 房产证上写两个人名字是需要共同贷款吗
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时候,可以明确每个人的份额。如果是夫妻双方买房,则不需要,因为只要有任何一人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公证除外。
房屋常见的共有形式包括:夫妻共有、继承房屋,以及房屋的产权证上写明为共同所有等三种形式,在交易时需要注意以下三方面。
共有房产出手时购房者需要出售方出示房产证原件,查看房产证的内页中“共有权人”一栏是否显示有共有权人。如显示有共有权人,需要提供共有人书面签字的《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才能签约。
询问出售方婚姻状况以及是否有其他共有情况。有些共有情况不会在书面上有所体现,比如夫妻共有,签约时应该要求提供产权人配偶亲笔签署的《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在夫妻共同办理住房贷款时,只能把一方作为主贷人,并作为贷款审核的主要对象,主贷人必须在购房合同购房人之列,另一方无论购房合同是否有名字都应当作为共同还款人。
所以,在确定主贷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且稳定者,同时要注意年龄限制。如果其中一方年龄较大,在办理时可能会超出银行规定年限(一般为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超过6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