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房产不能抵押贷款
以下房产不能抵押贷款:1、公益用途房屋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2、小产权房如果居住人没有取得小产权房产的房产证,对房产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没有此套房产的所有权证书,这类房产就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办理抵押手续,更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3、未结清贷款的房子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是无法再度进行抵押申请贷款的。如果该房产还处于按揭的状态,那么,这套房产的抵押他项权其实是在银行的手中,等于将产权暂时移交,借款人虽然享有使用权,但并不具备完全产权,所以并不具备对这套房产的支配抵押权,不能另行用它申请贷款。如果资金需求金额较大,可以先确定自己的还款余额,确定了还款余额后,看自己是否能够还清贷款。应当先还清贷款才可以解除抵押。在还清贷款后,最好还是先去涂销抵押登记。办理此项手续无需交费,也无时间限制。4、房龄太久、面积过小的二手房银行对于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条件是苛刻的,大多限制在房龄和面积上。一般房龄在20年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许多银行是不予放贷的。5、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银行同样无法取得他项权利证,不能办理抵押贷款。6、部分公房如果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或者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也无法进行抵押贷款。7、文物保护建筑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8、违章建筑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9、权属有争议的房子权属有争议的房子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子,不得抵押。10、拆迁范围内的房子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㈡ 什么房子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
法律分析:1、小产权房。
2、产权不明确的房子。
3、没有满必定年限的经济适用房。
4、已抵押未结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第五十一条 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㈢ 前方高能预警!这6种房子不能做贷款抵押
根据《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这6类房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限。
房产抵押 贷款是一种很好的 贷款方式 ,但并不是房子都可办理抵押贷款。根据《担保法》和《城市 房地产抵押 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这6类房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限。
第一类:正在还 按揭 的房子
房子的抵押权在银行,房主没有完全产权。
第二类: 房龄 过老的二手房
虽然银行没有严格要求,但一般情况下,房龄过老、 房屋面积 过小的房子都不好做贷款的抵押申请。
第三类: 小产权房
一般来说,小产权其实是没有产权的,只有出售合同单,没有房管单位的认同,该类房产一旦政策有变,房屋价值将会有很大变化。
第四类:未 满五 年的经适房
不满五年的 经济适用房 是国家限制交易的,不能上市,银行也不能接受抵押。
第五类:查封的房子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七条,《 物权 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依法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得进行抵押。
第六类:部分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中有两种情况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
1、无法提供 购房合同 或协议的已购公房,因为有的购房合同会写原单位有“有 限购 买权”的条款;
2、已购公房中不能提供 央产房 上市证明的央产房。
㈣ 哪些财产不能抵押
法律分析:(1)土地所有权。在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㈤ 哪些产品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
不能办理抵押贷款的房产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房屋、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屋等其他不得抵押的房产。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作为抵押的,抵押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㈥ 不能办理抵押贷款的房屋类型有哪些
法律分析:1、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其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能享有土地所有权,因此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但是有两个例外:
(1)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2)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但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类的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地产。设立抵押权要求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依法有权处分,如果权属存在争议,那么抵押权的设立和实现都存在问题,从而无法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因此禁止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
5、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这类建筑物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和纪念意义,与公共利益关系紧密,不能随便处分,因此禁止作为抵押物。
6、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处于查封、扣押、监管等限制下的房地产暂时处于不能转让的状态,由于抵押人并没有自由的处分权,因此不得抵押。
7、已经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因为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其权利状态处于不确定状态,为保护债权人利益,也不得抵押。
8、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如以依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㈦ 哪些财产不能做抵押
不能做抵押的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依法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等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进行抵押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