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贷款做担保人会影响自己贷款吗
法律分析:做担保人肯定影响你自己贷款的,比如按照你的财产和收入分析,自己贷的额度是100万,但是如果为别人担保50万,你就最多只能贷50万了。因为在银行看来,你为别人的担保也是负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❷ 贷款担保人会影响自己贷款吗
法律分析:1、为别人购房做担保人,是可能对以后的购房及个人征信等方面产生影响的。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应承担还款责任,作为担保人再行借款时,银行也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被担保人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受到影响。2、银行对担保人的要求一般是必须是本市户口,经济基础较好且收入稳定。作为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应承担还款责任,所以一旦同意为贷款人担保就等于同意为其承担偿贷风险。一般情况下作为担保人借款时,银行也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被担保人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影响到担保人的征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❸ 我做别人担保人 我买房子贷款的话 有没有影响
你做别人担保人,如果别人没有违约,你买卖房子贷款的话,那是没有影响的
❹ 做担保人是否影响自己贷款
做担保人肯定影响你自己贷款的,比如按照你的财产和收入分析,自己贷的额度是100万,但是如果为别人担保50万,你就最多只能贷50万了。因为在银行看来,你为别人的担保也是负债。如果贷款人能按时欢就没问题,如果不还你有可能还有连带责任,还要帮忙还款,这个贷款还清的话对你影响不大,如果没还完你贷款肯定受影响了。银行担心如果贷款人不还你要保证有足够的帮忙还款能力,所以就算给你贷款,额度也是大打折扣。
拓展资料:
一.五种情况不能做担保人为他人担保是存在很大风险的,在很多时候是不能随便为他人担保的,那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五种情况不能做担保人都有哪些?
1、与贷款人为夫妻关系,因为两人是同一个经济体,如果一个人无法偿还贷款,另一个人也是无法偿还贷款的,那么担保就失去了意义。
2、外地人群不能作为担保人贷款,通常银行对借贷人和担保人的户籍要求都是相同的,若担保人是外地户口对银行来说也是存在着巨大的还款风险的。
3、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也不能作为担保人,因为担保人的责任在于,当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担保人有责任义务帮助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若担保人没有经济来源的话,自然也就没有还款能力了。
二.拒绝做担保的借口很多人都知道为他人担保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但很多时候都不好明着拒绝别人,那拒绝做担保的借口是什么
1、直接不回复其实很多人现在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平时连个寒暄都没有的,关键时刻没钱了就开口找你借了,而且多半还通过在网络上*的*开门见山,其实这个时候无论是不是熟人,都可以选择不回复的,这样避免后续还要找好多的借口来周旋。
2、委婉地拒方如果对方并不了解你的经济状况,你也可以“装可怜”跟对方哭穷的,如果你刚好买了房买了车,车贷房贷是个不错的理由,当然如果你已经有孩子了,孩子的各种开销也能当“挡箭牌”的。
3、说钱已经借给别人了这一招也是比较好使的,如果对方知道你的经济情况允许跑来找你借钱,你可以找个借口说钱借给别人了,到底是借给谁了呢?这个对象可一定要“有根有据”,你一定要找到你认识但这个借钱的人并不熟悉的,当然你事先要对好口风,反正一定要合情合理。
❺ 担保影响自己贷款吗
影响。成为贷款担保人后,你的征信报告上也会有这笔贷款的记录,毫无疑问会增加你的个人负债。
以后你自己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可能会以个人负债过高而拒绝发放贷款,或者降低你的贷款审批额度。
(5)担保人贷款受不受影响扩展阅读:
如果债务承担中的债务有第三人担保,债务承担无疑会对担保人造成影响。关于债务承担对物上保证人担保责任的影响,原因在于,如果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对于提供担保的第三人而言,实际上是多了一个债务人可以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担保人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的可能性减小了,担保人对于此种债务承担也不必要施加是否同意之于预。只有当债务承担方式为免责的债务承担时,担保人出于对新债务人清偿能力的怀疑,为了避免潜在的不利影响,才需要对债务承担进行干预,未经其同意,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只有这样,对担保人而言才是公平的。
全部债务的免责债务承担,指的是债务人在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将全部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并且完全退出债务关系,不再对债权人承担任何清偿责任,转而由新债务人承担原有全部债务。在此情形下,虽然债务人发生了变化,但是该债务并未消灭,对债权人的债权亦无影响。作为担保主债权的担保物权,也不因债务人的变化而自动消失,而是继续存在。其原因在于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主债权存在,担保物权也随之存在。如果担保人为债务人,债务承担不影响其提供的担保继续作为债权的担保。
但对于担保物权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情况,如果默认其提供的担保继续作为债权的担保,则对第三人是不公平的。原因在于,第三人以自身财产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常常是基于其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或者人格因素。而新的债务承担人则可能不具备清偿能力,也不具备担保人所要求的信任关系,如果默认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则增加了担保人的风险,也可能出现债务人与债权人串通骗取第三人担保的情况。规定,如果债务人在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将全部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而未经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此时担保物权消灭。
部分债务的免责债务承担,指的是债务人在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将部分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转让的部分债务由新债务人承担,未转让的部分依然由原债务人承担,此时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成立按份之债的关系。与全部债务的免责债务承担相比,部分债务的免责债务承担只是在债务承担的量上有区别。因此,对于原债务人未转移部分的债务,担保人仍承担该部分债务的担保责任,对于原债务人已转移的部分债务,如果未经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则担保人免除对这部分债务的担保责任,这也是“相应的担保责任”的含义所在。
❻ 做贷款担保人对自己有什么影响
贷款担保人必须要具备一定的资格,通过银行审核后才能做贷款担保人,贷款担保人与贷款人承担同样的还款义务,如果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贷款,担保人要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贷款逾期后也会对贷款担保人的征信产生影响。
❼ 主贷人黑户还上之后担保人可以贷款吗
可以。
担保人贷款不受影响,以后可以贷款。在正常情况下,对于征信不良的用户,只要不是特别严重,是可以办理担保贷款的。但是如果是征信黑户,是不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