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在信用社贷款我成了担保人合法吗
你好,如果你签字认可了,该贷款担保合同有效合法的。
㈡ 夫妻和子女能做为借款担保人吗
不能,贷款直系亲属是不能做担保人的。
㈢ 买房贷款,父母可以做担保人吗
买房贷款父母可以做担保人,最好就是找其他的亲戚,正常来讲的话,自己的父母是不可以担保。
㈣ 直系亲属可不可以做担保人
法律没有限制直系亲属作担人的规定。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㈤ 银行贷款,担保人能是直系亲属
“担保人不能为贷款人的直系亲属”,也就是说担保人不能为信用社的直系亲属。哈哈。
你说的“贷款人”应该是“借款人”对吧。提供资金一方(信用社)应该是“贷款人”,需求资金一方(你)是“借款人”。
我现在就正面回答你的问题:
没有这个条文,但有的银行拒绝夫妻担保(保证)或家庭成员担保(保证),主要是为了规避贷款风险。直系亲属是可以担保(保证)的。你可以去另一家银行试试。再说了,你不说是直系亲属,银行怎么会知道呢。
你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重点理解第七条
第二章 保证
第一节 保证和保证人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㈥ 父亲贷款儿子可以做担保人吗
法律分析:父亲贷款儿子可以做担保人。成为担保人的条件:1、担保人年龄必须在18-65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4、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㈦ 担保人由直系亲属担任吗
合同的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的直系亲属。债务人的直系亲属如果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且具有担保能力的,经债权人同意,可以作为合同的担保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㈧ 直系亲属[父母]可以为我担保贷款吗
原则上是不可以的,但有操作空间,现在有的银行工作人员就教你怎么做了!只要你开证明的单位在银行调查的时候别说漏了就可以了,一般银行也就是打个电话问问,不会亲自去的!!!
㈨ 直系亲属贷款会影响吗
直系亲属的贷款不会影响到其他亲属。除非有为贷款的亲属提供担保,而债权人在担保期限内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那么担保人就要履行保证义务了。
但是如果没有还贷款上征信了,那就是有所影响。 首先,如果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则子女不能上高消费的私立学校,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可能会受阻。 其次,会影响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征信,在进行银行贷款的时候,可能批不下来了。 还有,就是法院强制执行时,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拓展资料
《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中的亲属是指法律意义上的亲属,是指具有婚姻、血缘或者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受法律调整的彼此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
我国法律对于直系亲属没有明确的界定,一般是指具有直接血缘或婚姻关系的人,包括直系血亲与直系姻亲,比如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大陆法系对亲属的界定主要存在二分法和三分法两种模式。二分法将亲属分为血亲和
姻亲。三分法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也有少国家和地区(如葡萄牙和我国澳门地
区)采用了四分法的模式,将亲属的法律渊源归纳为结婚、血亲关系、姻亲关系和收养。
我国采用三分法,根据亲属关系产生的原因,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种。
(一)配偶
配偶,即夫妻,是指男女双方因结婚而互为配偶的亲属。配偶在亲属关系中居于核心
地位,也是血亲和姻亲产生的源泉、基础,在亲属关系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二)血亲
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根据血缘的来源不同,血亲分为自然血亲和法律拟制
血亲。
1、自然血亲。
自然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先,因出生而形成的具有真实血缘联系的亲属,如父母与
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伯叔与侄子女、舅姨与外甥子
女等。不分父系或母系,无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也无论是全血缘(同父同母的兄弟姐
妹)还是半血缘(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的,都属于自然血亲的范围。
2、法律拟制血亲。
法律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但由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具有同等的权利
义务的亲属。此种血亲不是因出生而形成的,是由法律设定的,因此又被称为“法定血
亲”。《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确认的法律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二
是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
(三)姻亲
姻亲,是指配偶一方与另一方的血亲之间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的亲属关系,如,儿媳与
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丈夫与妻子的兄弟姐妹、妻子与丈夫的兄弟姐妹。根据姻亲间联系
的环节,姻亲分为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以及血亲的配偶的血亲。
血亲的配偶
血亲的配偶,是指自己的直系血亲、旁系血亲的配偶。如,儿子的妻子()L媳)、女
儿的丈夫(女婿)是自己的直系血亲的配偶;兄弟的妻子(嫂子或弟妹)、姐妹的丈夫
(姐夫或妹夫)是自己的旁系血亲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