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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担保章

发布时间:2022-09-02 10:42:34

㈠ 公积金贷款需要单位在某些资料上盖公章吗

公积金贷款需要借款人提供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资料,这些资料是需要单位盖章的。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8、缴存条件: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含)以上。
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2、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3、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4、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㈡ 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办理流程分哪几个步骤

许多人选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关于公积金贷款担保的问题仍不为广大购房者所知。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在哪里办理,办理的具体流程是什么?下面为您一一详解。

许多人选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关于 公积金贷款担保 的问题仍不为广大购房者所知。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在哪里办理,办理的具体流程是什么?下面为您一一详解。

据介绍,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可在本市27家公积金管理部28个网点大厅内进行。根据年初的公积金贷款审核提速的精神,办理贷款担保不应超过3个工作日。具体流程如下:

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担保申请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银行放款

㈢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书担保人盖什么章

不用那些啊。只要公积金,带上身份证公积金卡,工作证明(厂牌之类)劳动合同就可以去签约了。你公积金交多久了?你是在哪里呢?

㈣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什么证件

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在办理担保手续时,都需要提供哪些证件?担保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担保呢?下面为您简要解答。

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在办理担保手续时,都需要提供哪些证件?担保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担保呢?下面为您简要解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要求必须是本地人,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有些要求严格的地方也会要求担保人提供收入证明。

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的两个主要条件:

1、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工作收入稳定,比如公务员、医生、教师等;

2、在银行里无不良信用记录;

㈤ 公积金贷款买房开发商不肯不盖担保章是否违法

不应该有这样的情况,你办理了一半的公积金贷款,就证明开发商已经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达成了承担阶段性保证的协议,没有必要另行在盖担保章了。
不然的话,开发商没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达成合作协议,公积金中心也不可能给你贷款,你只能办理商业贷款,因为公积金中心或担保公司在为你办理贷款也必须考虑到如果开发商不提供担保的后果。
退一万步,开商不愿意盖章,符合担保的有关规定,提供担保必须是在自愿的前提下,不能强迫任何第三人提供担保。
如果双方僵持,你只能退一步,不办理公积金贷款,让公积金中心退担保费,没担保自然不应该收担保费,你在开发商那里办理商业贷款,反正现在的贷款利率都很低了。

㈥ 郑州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

说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相信很多郑州的朋友们都会知道吧,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种专门针对买房的一项贷款产品,它的贷款利率要比商业贷款低,但是办理的程序相对来说就很麻烦了,而且还需要走一个担保流程。那么郑州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

说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相信很多郑州的朋友们都会知道吧,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种专门针对 买房 的一项贷款产品,它的 贷款利率 要比 商业贷款 低,但是办理的程序相对来说就很麻烦了,而且还需要走一个担保流程。那么郑州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

郑州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要什么材料?

1、 现房 抵押的,提供 抵押房 产所有权人及共有权人的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 、抵押 房产 的《 房屋所有权 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和所有权人及共有权人到公积金中心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

2、公积金质押的,提供质押人身份证和《质押贷款保证书》;(《质押贷款保证书》须质押人到公积金中心签字,质押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得少于规定比例:质押人为财政供给单位职工,质押余额不得少于借款人借款额的50%;

3、质押人为非财政供给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质押余额不得少于借款人借款额的70%;质押人为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质押余额不得少于借款人借款额的100%。

4、担保公司担保的,提供有资质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书》;

5、所购房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按揭 )的,提供开发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书》。

郑州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流程是什么?

1、到贷款担保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 购房合同 和 开发商 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 房地产信贷 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组合)贷款担保申请书”。

2、银行审核:贷款担保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担保条件,计算贷款担保额度,确定贷款担保期限。

3、到贷款担保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担保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组合贷款担保)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5、签订还款协议: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担保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担保银行签订协议。

6、银行划款:借款人按与贷款担保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担保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担保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担保,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以上就是关于郑州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的内容了,公积金贷款是很多工薪朋友们的福利,希望对于大家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用处,了解郑州 小产权房 公积金贷款流程 才能够避免买房办理贷款的过程中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具体的政策还以购房时为准。


㈦ 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有哪些规定?

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支持城镇居民住房消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第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依法实行担保,由运城市政府确定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第四条 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各县(市、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授权所在地的管理部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管理中心承担,其下设的管理部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 贷款用途:

一、用于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和在住房二级市场购买的合法产权住房;

二、用于职工参加单位集资建房;

三、用于职工自建住房,翻建、大修和装修私房;

四、用于职工本人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由管理中心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必须接受管理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 贷款对象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第八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四、具有两年内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和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相关手续及所需资金的30%的首付款证明;

五、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需提供住房贷款合同及购建房手续;

六、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 符合贷款条件的夫妻双方可在管理中心贷款一次,借款人只能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一次;向担保公司提供两次反担保,本人不得贷款,不得再次提供反担保。

第三章 贷款期限、额度与利率

第十条 管理中心(管理部)应根据借款人的年龄、工作年限、还款能力及管理中心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但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管理部)参照下列条款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二、购买公有住房和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职工所购自住住房总价的80%;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自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建筑成本价的60%;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需费用的50%。

根据前两项确定的贷款额度,由市管理中心,盐湖区管理部、山西铝厂管理部审批的,最高不得超过8万元;其他管理部审批的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贷款期限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期限在5年以内(含5年),年利率为3.78%;期限在5年以上,年利率为4.23%。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由担保公司统一提供担保,担保公司为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人。

第十六条 担保公司须与借款人和受托银行签定担保合同或协议,同时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

第十七条 担保公司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

第十八条 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第十九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担保公司承担借款人违约代偿连带责任。

一、贷款期内,借款人连续六个月以上未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二、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合同的;

三、贷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第五章 贷款程序

第二十条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先到管理中心(管理部)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按表中内容如实填写。同时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指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购买住房的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收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等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集资建房提供计委批文、集资花名册和首付款收据;

四、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二十一条 管理中心(管理部)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会同担保公司按规定程序对借款人的贷款资格、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做出准予贷款的决定。担保公司对借款人资信和还款能力有疑虑的,应及时向管理中心(管理部)反馈意见,由管理中心(管理部)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反担保人资信不合格的,担保公司可要求借款人予以更换。

第二十二条 管理中心(管理部)准予贷款的,借款人持审批手续与反担保人一同到担保公司或管理部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二十三条 管理中心(管理部)根据受托银行出具的贷款办结通知单和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办结通知书,开具支票,划拨基金。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六章 贷款的偿还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即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还款月数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

月还款额=

还款月数

(1+月利率) —1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财产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应当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出申请,管理中心(管理部)同意后,通知贷款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第二十八条 在还款期内,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的,由担保公司代为偿还。借款人在接到担保公司发生的催交书后,必须立即补付欠交的贷款本息及逾期罚金。逾期罚金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借款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内容及附件,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各方,并就有关内容达成协议。各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及其附件继续有效。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㈧ 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如何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

不少人在购买住房时,都会选择进行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贷的利率要少很多,也划算很多。那么,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呢?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1、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那里的楼盘 合适要看你自己的具体要求了,不如距离工作单位的远近啦,周遍的生活条件啦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2、房屋建审资料: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2、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3)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有所购(建、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修)住房的首付款;(6)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产权证明;

(8)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9)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3、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4、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5、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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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公积金贷款买房开发商不肯不盖担保章是否违法

不应该有这样的情况,你办理了一半的公积金贷款,就证明开发商已经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达成了承担阶段性保证的协议,没有必要另行在盖担保章了。
不然的话,开发商没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达成合作协议,公积金中心也不可能给你贷款,你只能办理商业贷款,因为公积金中心或担保公司在为你办理贷款也必须考虑到如果开发商不提供担保的后果。
退一万步,开商不愿意盖章,符合担保的有关规定,提供担保必须是在自愿的前提下,不能强迫任何第三人提供担保。
如果双方僵持,你只能退一步,不办理公积金贷款,让公积金中心退担保费,没担保自然不应该收担保费,你在开发商那里办理商业贷款,反正现在的贷款利率都很低了。

㈩ 住房公积金 贷款 在公司盖什么章 盖在哪里

您好,若您需要办理我行的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是指我行受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贷款。目前上海分行只受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即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参加住房公积金并正常缴纳的职工,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3.经我行查询后确定无不良信用记录;4.已经签订购买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预售合同;5.已支付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购买一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总额的20%,购买二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总额的30%。(注: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贷款金额:(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购买一手房的,最长不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的,最长不超过15年,同时不长于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后5年。希望上述的回复对您有所帮助!

详情您需要与您贷款经办网点个贷经理核实盖章,或致电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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