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车子有贷款可以过户吗
不能
车子贷款没有还清,车子物权已经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车主,
车主无权把不属于自己车子过户他人,车管所有备案,不会给你办理过户手续
⑵ 房子还在贷款可以过户吗
法律分析:房子还在贷款可以过户。还在贷款中的房子想要过户有两种方法:一是到房屋交易中介公司,交由中介公司办理,由房屋中介公司先还清债务要回房产证后进行过户;二是办理预告登记过户。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⑶ 房子有贷款可以过户吗
房子有贷款是可以过户的,但是需要办理一定手续,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买卖双方协商,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3.赎楼。
一、个人还清
如果资金充足,需要先将贷款还清。这样一来,就可以在还清贷款的情况下,正常过户了。
房主可咨询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按揭买房等到贷款偿还完毕之后,就可以办理出售以及房屋更名。由于在房屋按揭还款期间,房屋所有权证上存在“房产抵押”字样,所以房主需要等到还清银行 贷款之后,携带银行提供的他项权利证、贷款还清证明等,到当地房管中心换取没有“房产抵押”字样的产权证,之后就可以正常办理过户了。
除了房主自己偿还房贷外,还可以找可以支付全款的买家,通过在交易中买方留有尾款,待房主用前期支付的钱还清贷款,再办理更名过户的方式。但是,这种情况下买方只能一次性付全款,而不能再向银行申请贷款。对于尾款数额,买卖双方可以具体协商,并且将留尾款与如何更名方式写在买卖合同中。不过贷款尚未还清的房屋买卖存在很大风险,买卖双方最好通过中介签订三方,并将协商结果写到补充协议中,尽可能地避免风险。
二、银行出具协议
如果凑不到钱自己还贷款,可以找金融机构“垫资”,成功过户后收到房款再还上。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如果出售的话,是不能变更产权的,也就是说买房的人拿不到产权证,只有偿还完贷款后才能过户。
目前有一些正规的担保公司涉及不动产按揭方面的工作,您可以经由正规中介推荐,选择担保公司“垫资”,帮助自己“解抵押”,之后再还款给担保公司,完成“解抵押”流程。
⑷ 房子贷款期间可过户吗
很多人的房子都是贷款买来的,因为贷款最长可以高达三十年,所以大家在选择贷款年限的时候都会选得比较长,但是也有很多朋友其实根本,没有住到这么久就想要把房子卖出去了,这样大家就要面临一个问题,就是要过户正在贷款的房子,那房子贷款期间能过户吗?
很多人的房子都是贷款买来的,因为贷款最长可以高达三十年,所以大家在选择贷款年限的时候都会选得比较长,但是也有很多朋友其实根本,没有住到这么久就想要把房子卖出去了,这样大家就要面临一个问题,就是要过户正在贷款的房子,那房子贷款期间能过户吗?房子有贷款过户流程是什么?
房子贷款期间能过户吗?
可以,但是必须是以买卖的形式办理。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签订书面转让合同;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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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管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管部门核审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房子有贷款过户流程是什么?
1、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首先达成产权变更协议,然后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待卖方付清银行贷款后,买方才可以从银行取出房产证,解除抵押登记手续。买卖双方在根据公证协议书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完成过户。
2、买卖双方协商,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这种方法要征求银行的同意。若银行能够同意产权变更,借款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银行会出具证明,在房屋已设抵押权情况下办理变更登记。若银行不同意变更,买卖双方需要按照方法一进行过户。先向银行赎楼,即先将欠银行的钱还清,如果业主自己资金不够,可请担保公司为你赎楼,赎楼后可过户。
3、赎楼。卖方找担保公司担保然后把余款付清,取出房产证,然后办理过户登记,之后再由卖方偿还担保公司的借款。
4、我国法律不支持签协议过户。若是买卖双方觉得这种方法不好,可以找靠谱的中介公司办理。买卖双方需要先支付一定手续费让中介垫资进行解贷,卖方拿到房产证,将房产过户到对方名下,买方再进行按揭还中介公司资金。
上述内容就是有关房子贷款期间能过户吗?房子有贷款过户流程是什么的全部介绍了,房子有贷款肯定不能出售的,关键是也没有人愿意买有贷款的房子,不过出售有贷款的房子也是有技巧的,大家可以先用购房者的首付款还清贷款之后再办理房子的过户手续。
⑸ 房子贷款期间可过户吗
按揭贷款买的房子,在房子的按揭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是不能过户房产的。只有还清银行贷款,从银行赎回产权,才可以申请到公正出公正过户。
另外,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提前还款必须要还款满一年以上,而且中间的还款记录良好,没有间断,这样是可以提前申请还款的。
审核内容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⑹ 贷款中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房子在按揭中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方法如下: 1.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并约定谁来还款,税费缴纳方(一般卖方的贷款由买方的首付来还); 2.双方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3.银行贷款审核通过后办理结清贷款; 4.结清贷款后在注销他权; 5.注销他权后办理过户手续; 6.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把产权证交到银行; 7.银行放款; 8.银行放款后交易就结束了,买方按时还款就可以了;
⑺ 房子贷款期间能过户吗
房子有贷款是可以过户的,但是需要办理一定手续,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买卖双方协商,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这种方法要征求银行的同意;
3、赎楼。卖方找担保公司担保然后把余款付清,取出房产证,然后办理过户登记,之后再由卖方偿还担保公司的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⑻ 房子有贷款可以过户吗
1、房子有贷款的,一般有办理抵押登记的。
2、有抵押登记的房子,在取消抵押登记后或者抵押权人同意后方可办理过户变更。
⑼ 房子还在贷款中可以过户吗
房子有贷款是可以过户的,但是需要办理一定手续,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买卖双方协商,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3、赎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八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百零九条 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百一十一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六百一十二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三条 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前条规定的义务。
第六百一十四条 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六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