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二手房我们经常会用公积金来贷款,很多人对准备的资料并不了解,下面具体来介绍一下吧!
二手房贷款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身份证正面和背面复印件);
(2)配偶身份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的账簿及其复印件(包括主页、账户主页、个人页面和变更页面);
(12)卖方姓名印章、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和背面)、原始账簿及其复印件(包括首页、主页、个人页面和变更页面);
以上就是关于用二手房贷款,我们需要准备的一些材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2.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3.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购买二手房申请人应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如下材料:
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
户口簿复印件1份;
贷款申请表;
房屋买卖契约1份;
评估报告2份;
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
完税发票复印件1份;
并交纳相关费用(担保费,抵押登记费,代办手续费等费用)后签订贷款合同。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已公证的二手房买卖契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
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等材料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
提交资料;
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4.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受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查询单或查询折;
(2)《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两人户口不在一起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未婚的,需所在单位出具未婚证明。申请人离异的,需出具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售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指定银行存折及复印件一份;
(5)保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保证住所的产权证或承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房屋买卖契约》或《青岛市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合同》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购房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指定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原件一份;
(9)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的《收件回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办理组合贷款的申请人需多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收件回执》复印件一份,《房屋买卖契约》或《青岛市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复印件一份。
(11)办理共有产权的另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货款部工作人员核对原件后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1、2项收取原件),将原件退回申请人。
5.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求答案
(2)《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两人户口不在一起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未婚的,需所在单位出具未婚证明。申请人离异的,需出具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售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指定银行存折及复印件一份;
(5)保证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保证住所的产权证或承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房屋买卖契约》或《青岛市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合同》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购房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指定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报告》原件一份;
(9)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的《收件回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办理组合贷款的申请人需多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收件回执》复印件一份,《房屋买卖契约》或《青岛市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复印件一份。
(11)办理共有产权的另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货款部工作人员核对原件后收取上述材料的复印件(1、2项收取原件),将原件退回申请人。
6. 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哪些材料
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材料包括:
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
2、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薄、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卡;另需提供:买卖契约,交易资金托管协议,解交首付款至监管账户的凭证,原房屋权属证书,土地证。
5、卖方身份证未实行托管的,提供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已过户的房屋权属证书及房屋价格评估报告。
(6)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资料有哪些扩展阅读:
办理流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7.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有哪些
一、二手房是指业主在房地产二级市场上购买的自用房,包括商品房、私房以及允许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购买二手房时,可选择商业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
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贷款申报资料:
借款人应向受委托银行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受委托银行报送公积金中心:
(1)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2) 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3) 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担保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共同还款承诺书、同意抵押承诺书、担保书;
(4) 婚姻状况证明;
(5) 商品房购房合同;
(6) 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7) 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担保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8) 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房产查询证明;
(9) 公积金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另外,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定的房地产评估公司(查看)出具的交易房产价值评估报告原件一式两份,卖方身份证、未办理过户的交易房产的房产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公积金贷公积金贷款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详细解释,公积金贷款是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8. 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按照《济南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进行交易的存量房贷款,应提供《济南市存量房买卖协议》和《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原件及存入《济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约定银行账户的首付款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2.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3.借款人、共同还款人以及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共同还款承诺书、同意抵押承诺书、担保书;婚姻状况证明;4.商品房购房合同;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购房款的有效凭据;6.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担保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7.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房产查询证明;8.公积金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借款人需要准备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受委托银行报送公积金中心编辑:杨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