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子过户给媳妇,媳妇可贷款吗
先还清你的贷款.才能过户.在由你媳妇办理贷款
㈡ 房子不过户能办银行贷款吗
直接过户不可以的,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可以:
1、还完贷款解除抵押。
2、签完协议,到银行将贷款转至新房主名下,银行在房产证过户同时对新房主的房子办理抵押手续。
㈢ 有贷款,妻子的房子可以过户给丈夫吗
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讲,房子也是属于共有的财产。所以不用过户也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需要用这套房子做一些信用类的贷款,借款人必须是按揭的还款人。
所以,要过户的话是一定需要解押的。
㈣ 贷款房子能过户给自己的妻子吗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屋在按揭抵押期间,是不能进行过户等行为的;只有在解除按揭抵押后,相关房屋才能进行过户。
㈤ 房子有贷款现在想过户给妻子能过户吗
需要还清贷款,之后,才可以办理房产更名手续。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是你们的,你们无权变更住房产权姓名。
㈥ 夫妻两人贷款的房子能过户给妻子吗
可以的,办理房产证加减名字就可以。
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因为房产证抵押在银行,所以首先要挣得银行的统一,银行会派专员跟随,等办理完成后,专员会将房产证那会银行。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费用: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㈦ 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可以过户给配偶吗
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过户房产证的,但是可以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㈧ 按揭房子夫妻之间可以过户吗
按揭房子在还完贷款时,夫妻之间可以过户,过户手续如下: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房屋买卖与赠与相比,赠与费用相对较低。
赠与过户:280元登记费、3万元契税(3%)(二套购房)、4000元公证费(千分之3至千分之4公证费),总计交费:34280元。
买卖过户:不需交纳营业税:80元登记费、3万元契税(3%)(二套购房)、个人所得税(100-80)*20%=4万元、480元交易费,总计:70560元。
(8)房产过户老婆贷款不过户可以吗扩展阅读: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㈨ 房子还有贷款房子写老婆的名字可以过户我吗
不能。
在贷款房产不能过户,房管局不受理的。
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