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业设备抵押贷款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风险:在办理设备抵押贷款过程中,其抵押资产的产权只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才可设定为抵押物。在实践中通常认为是单位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个人同意以公司资产担保的无效,而经全体股东同意的担保合同有效,其中因各地差异有很大不确定性。这类个人担保抵押贷款若已发生,必须完善相应手续,在公司章程中没有约定禁止对外担保的需补齐抵押人全体股东会议就同意给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若在公司章程中有禁止对外担保约定的一定需增加其它形式的第二担保。
操作风险:①在办理设备抵押贷款时没有对拟抵押设备的范围作出界定,如将那些专业性极强的设备,使用期已过的设备,若设定为抵押物,处置时难度极大即不易变现,又难以求得适宜的价格。②将企业按揭取得的设备也设定为抵押物,实际上该设备已设定抵押,造成设备的重复抵押。③对抵押物是否属于抵押人的问题,在业务操作中没有产权确定报告,存在甲用乙的设备为抵押的状况。④在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必须在确定了抵押物的合法性基础上,才能在办理抵押登记后发放贷款。
价值风险:在办理设备抵押贷款时,一般都将抵押率确定在50%,而忽视设备的折旧率和使年限与贷款期限的匹配,在办理设备抵押时一般对抵押物价格都是以其原价值论价,这是一个致命的误区,若一台三年前以15万元购置的铲车按现在操作模式可申请抵押贷款7.5万元,而贷款期限再定为二年,等贷款到期时,该铲车可能只以当废铁变卖了,另外,有许多设备都规定了一定的使用年限,所以在确认抵押物时一定确保贷款到期在该设备使用期内。为了减少损失,应注意:①借款人有足够的自偿能力。②有足够材料证明抵押人担保意愿明晰。③在确定抵押物权属状况的情况下承诺办理贷款。④必须有抵押人同意用设备抵押的合法承诺。
❷ 机器设备抵押贷款贷款额多少
各家银行规定不一致,要分是通用设备还是专用设备,并且与设备的使用年限有关。银行一般会规定:扣除折旧后,通用设备可打4折,专用设备打2折。
❸ 企业机械设备抵押贷款为什么去工商管理部门登记
企业机械设备抵押贷款为何要去工商管理部门注册:
这称为房地产抵押。 当事人申请动产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抵押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抵押安装登记表》(一式四份);
2、抵押合同当事人的主要资格证明书的副本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书的副本。
3、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❹ 机器设备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后,开具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动产抵押登记办结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动产抵押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申请人凭动产抵押登记办结通知书到发证照窗口领取动产抵押登记书。
(4)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登记年限扩展阅读:
机器设备抵押注意事项:
根据物权法第179条规定,动产抵押无需转移财产的占有。根据《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时,只需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中载明抵押财产的所有权归属,无需提供权属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受理申请文件后,当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上加盖动产抵押登记专用章并注明盖章日期,即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办妥抵押登记后,动产权属证明中并无已抵押的相关记载,且不转移占有,第三人难以知晓。实际操作中,部分经办客户经理向登记机关(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动产抵押登记书》中无详细记载抵押设备名称、状况、所有权归属,只是载明详见评估报告,抵押设备的明细情况登记机关既无记载,也无从查明。
因此登记机关可能会出现重复抵押登记的情况,此时,登记在后的债权人的抵押权无法保障。实践中已经出现因重复抵押原因,债权人与登记部门发生纠纷的情形。
❺ 设备抵押如何登记
根据《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第四条当事人设立抵押权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情形的,应当持下列文件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抵押人、抵押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动产抵押登记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名称(姓名)、住所地等;
(二)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状况等概况;
(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六)抵押合同双方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
(七)抵押人、抵押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八)抵押人、抵押权人认为其他应当登记的抵押权信息。
第二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5)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登记年限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禁止抵押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一百八十五条 设立抵押权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四)担保的范围。
第一百八十六条 禁止流押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第一百八十七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百八十八条 动产抵押效力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八十条 抵押财产范围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❻ 机器设备抵押贷款。
据了解,机器设备能申请抵押贷款。不过用机器设备办理抵押贷款,还是要看当地银行能不能申请。而且还要看机器设备的价值。若机器设备的价值较高,会比较好办理抵押贷款。
用机器设备办理抵押贷款,需要申请人先找银行认可的评估公司,对要办理抵押贷款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有了评估报告后,才好申请抵押贷款。
总之,机器设备能否正常办理抵押贷款,贷款额度的高低,还要看设备的市场评估价值,不过,有些地区的银行不受理机器设备抵押贷款,这就需要借款人提前咨询,以免耽误正常贷款的正常办理。
❼ 银行对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的规定
机器设备不能够抵押贷款,要不动产才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