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第二套房可以公積金貸款多少
目前公積金貸款額度各地的政策規定都是不一樣的,建議你到你所在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一下,下面的這個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你可以做一個參考。
1、最高額度為50萬元扣減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後的差額。例如小張第一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使用了20萬的貸款額度,那麼他再購房可申請的最高額度為30萬元。
2、購買第二套住房(包括一手房和二手房)的貸款最高比例,不得超過房屋總價的40%。舉例:如果小張准備購買的第二套住房總價為100萬元,那麼按照二套房貸款最高比例,他能貸款40萬。
如果還有什麼公積金貸款方面的問題可以到數財網咨詢了解。
B. 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多少
貸款原則:認貸不認房
1、如果你第一套房是全款買的,辦理公積金貸款買房算首套;
2、如果你第一套房是商貸買的,辦理公積金貸款買房算二套。
2016年貸款利率:貸款年限在5年以下是3.75%,5年及以上是4.25%。
二套房貸款利率現在很少有上浮的。可登陸你所在省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查詢或撥打公積金服務查詢。
C. 北京公積金貸款二套房最高額度是多少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台公積金貸款新政:北京公積金貸款政策從此前的「只認房」升級成「認房又認貸」,只要在人行徵信系統中有過貸款記錄,均被認定為二套。實行貸款額度與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年限掛鉤,每繳存一年可貸10萬元,繳存年限不夠1整年的,按1整年計算,最高可貸120萬元。如借款申請人為已婚的,核算貸款額度以夫妻雙方中繳存年限較長的一方計算。
二套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下調為60萬元。
新政對首付款比例也做了相應的調整。此前,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均為不低於20%。新政出台之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購買共有產權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購買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
內容引用於:北京住房公積金網
D. 購買第二套房 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
二套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但存在限制,可以分三種情況:
①對於首次購房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且還未還清的,不能再申請公積金貸購買二套房;
③對於首次購房使用的是公積金貸款,且已經還清的,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但是首付比例要按照二套房算;
③對於首次購房使用的是商業貸款的,不論是否還清,不影響申請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但是首付必要按照二套房算。
E. 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有何限制
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
若第1套房是用商業貸款買的,並且正在按揭中,則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首付等規定以第2套房計算,即首付較低50%,利率上浮10%。
若第1套房的貸款已還清,無論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都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第2套房,相關規定自然也按照第2套來計算。
對於有些地方來說已經開始實施公積金貸款二套房首付較低兩成的政策。
職工的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不足以支付購買住房所需時,職工可以向受託銀行申請商業住房貸款,並由受託銀行以公積金貸款和商業住房貸款的組合形式向職工發放。
(5)公積金貸款額度第二套房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的對象是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匯繳單位的離退休職工(並不是每個公積金管理中心都對離退休職工發放公積金貸款的),其貸款的對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持續繳存12個月住房公積金或已累計繳存24個月以上且當前還在繼續繳存。
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有關證明文件。
提供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擔保方式。
符合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上條件每個地方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盡相同,以當地政策為准!!
一般的金融機構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對象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於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和離退休職工,也就是說其對象的范圍大於前者。
F. 公積金貸款首套房和第二套房的區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為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的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只能用於繳存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嚴禁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投機性購房。
二、保持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
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
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
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且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
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五、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根據當地住房價格、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和住房公積金
業務發展狀況,以支持繳存職工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需求為原則,合理確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並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財政、人民銀行、銀監部
門備案。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備案。
六、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受委託銀行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
貸款的調查、審核、抵押、發放、回收等工作,切實加強貸款風險管理,保障資金安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抓緊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防範騙
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行為。同時,要簡化辦理手續,提高服務水平。
城市人民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落實本通知精神的具體措施,積極做好政策解釋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政策執行中有關問題,及時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