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公積金貸款的房子全款再買房能提公積金嗎
你在有公積金貸款的情況下再買二套房,是不能為二套房提取公積金的
② 第一套房全款 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即使你第一套有貸款,只要不是公積金,還是可以用公積金購買第二套房產的
③ 我第一套房是全款買的,第二套房想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請問這個算是第二套房嗎,首付利率有什麼變化嗎
算二套房。首套沒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第二套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的,並且首付比例不變,依舊是總放款20%。
首付比例:
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首套房商業貸款未還清,二套房是可以用公積金貸款的,首付仍享首套待遇即最低首付比例為20% 。
這里,如果首套房房屋建築面積小於144平(含144),購買二套房建築面積大於144平,首付比例不低於3成,小於144平(含144)首付比例不低於2成;如果首套房房屋建築面積大於144平,則二套房不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註:一些城市為140平)
貸款政策:
購買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繼續申請使用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但是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發放公積金貸款。
如果之前按揭購買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類),然後又賣了,現在准備新購一套商品住房(住宅類),申請公積金貸款仍算第一套。與商業銀行不同的是,銀行「認房也認貸」,而公積金中心「只認房不認貸」。也就是說,公積金中心只認申請人目前名下房產,不計算其擁有房產和按揭貸款的歷史記錄。
職工的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不足以支付購買住房所需時,職工可以向受託銀行申請商業住房貸款,並由受託銀行以公積金貸款和商業住房貸款的組合形式向職工發放。
公積金貸款採用抵押擔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下同)應以所購買住房作為抵押物。借款人應當和受託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並按本市房地產權登記規定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公積金貸款採用質押擔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應當提供公積金中心和受託銀行認可的憑證式國債、受託銀行本行本幣定期存單,以及其他依法可質押的權利憑證進行擔保。借款人應當和受託銀行簽訂質押合同,並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辦理權利憑證移交等手續
辦理程序:
1、借款人向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領取並如實填報《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同時附有關材料報送公積金中心審查;
2、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通過對借款人購房真實性及還款能力的審查,提出貸款額度和期限的建議,初審合格並經分支機構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市公積金中心審批;
3、市公積金中心審查後作出准予貸款或不予貸款的決定,將貸款材料轉回各分支機構;
4、准予貸款的,由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將貸款材料轉受託銀行,由受託銀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擔保當事人,並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辦理抵押擔保手續;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由各分支機構通知借款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5、受託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④ 貸款買了第二套房後全款買第三套房,第二套房能每年提公積金嗎
買二套房,公積金能一次提取出來,但提取需滿足一定的條件。
二套房提取公積金是需要滿足之前一套房的公積金貸款還款按時且沒有出現逾期或不良記錄的前提下才可以提取。提取時需要提供第二套房子的買房合同、房本和交款證明就可以支取剩餘公積金,但是貸款人提取的額度不會大於買第二套房的房價。
購買人還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後,購買第二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情況如下:
1、在還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後,購買第二套住房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具體公積金貸款的額度計算方法、辦理手續等和購買第一套住房辦理公積金貸款時一樣。
2、在還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後,購買第二套住房如不申請公積金貸款,產權人可以憑第二套住房的產權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在產權證發放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3、在還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後,購買第二套住房又申請了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歸還貸款。 如果第一套住房選擇公積金貸款未還清的,在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時,只能選擇商業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