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沒還清的房子,如果離婚了怎麼分
夫妻離婚後,很多都是關於財產分配的法律問題,有些時候,還會對財產的定性上或分配上產生了糾紛。有的離婚夫妻為了在離婚的時候爭奪更多的財產,不惜撕破臉皮,對簿公堂。那麼,在現實生活中,離婚後,到底該如何去解決財產糾紛呢?
一、協議離婚後,有哪些財產糾紛?議離婚的財產糾紛一般有以下情況:
1、協議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佔財產,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處理債務。
2、協議離婚後,一方對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返悔,要求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
3、離婚協議中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4、登記離婚後,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㈡ 貸款買的房子離婚後財產怎麼分
你們夫妻是貸款買的房子,在離婚之後想要分割財產的話,要根據你們的協議來進行分割,我認為一人一半分配房子會比較公平,如果一方要了房子,那麼就需要給對方一定的財產補償。
㈢ 離婚貸款的房子怎麼分
第一,婚後的按揭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子是按揭的,房屋的價值部分,要剪掉房子的按揭部分。剩餘的部分為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夫妻財產原則上平分,也就是說房產的價值部分有你兩個平分。但你妻子與他人同居屬於有過錯方。
第三,你妻子屬於有過錯方,有過錯方會少分該房產的,也就是說你占的份額會超過一半。
第四,離婚與否不以財產是否達成一致為基礎,如果達不成一致,法院會依法判決,你妻子與他人同居,已經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可以判決離婚。
㈣ 如果夫妻離婚貸款房子怎麼分配
房產只登記在了一方名下,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未登記一方有證據證明購房時有出資行為,則法院一般會判決房屋歸屬登記方名下。因此,在感情好的時候一定也要明算賬,不要以為感情好就會一直好,等到感情煙消雲散,勞燕分飛後悔就來不及。婚前雙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後雙方還貸,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且雙方有爭議解決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處房屋所有權歸誰,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哪方居住使用。待到取得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