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第一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過戶,再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算二套房嗎
是第二套房,因公積金貸款買房是認房又認貸的。就算您將名下的房子已過戶,但是又一次公積金貸款記錄,再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屬於二套房。除非是一次性付款算首套,因名下沒有房產。
B. 公積金貸款買了首套再買算二套房嗎
只要在自己名下是算第二套房的。
二套房認定標准:二套房認定的標准,在各個地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認定的標準是不一樣的,但總結起來第二套房的認定標准主要有以下方面:
1、看是否曾有過貸款行為,對於以前曾全款買房或者向親朋好友借錢買房的,向銀行申請貸款購房時將視為第一套住房貸款;對於曾有過購房貸款的,再次申請貸款將視為第二套房。
2、以家庭為單位,需要查詢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個人徵信系統的貸款購房情況,如果其中有人曾有過貸款購房記錄的,您申請貸款購房時也將視為第二套房。
3、包括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內。如果以前申請的是公積金貸款或者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再次申請貸款購房的將視為第二套房。但是如果以前申請的是個人商用房貸款、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等其他商業性個人貸款品種,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將按照第一套住房貸款政策執行。
4、包括已結清和未結清貸款在內。即對於曾有過購置住房貸款記錄的,無論其是否結清,再次申請貸款購置住房的,都將視為第二套房。
新出台的二套房標準是以家庭為單位,既認房又認貸,且異地人士購房貸款還需提供1年以上擬購房地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均按照二套房貸計算。在購買二套房時,一定要注意二套房認定的問題,否則需要支付更多的費用。
拓展資料:首套房認定標准,大致有以下幾點:
(1)如果夫妻兩人,一方婚前是有房的但是並沒有貸款的記錄,另一方婚前留有貸款記錄但是個人的名下並沒有房產,夫妻婚後進行買房申請貸款是算首套房的。
(2)如果曾經貸款買過一套房,但是後來已經賣掉,並且通過房屋登記查詢系統查詢不到房產,但是在銀行徵信系統能夠查詢到此前的貸款記錄,再次貸款買房這也是算首套房的。
(3)如果已經貸款買過一套房,但是名下的商業貸款也已經結清,再次貸款買房的這也是算首套房的。
(4)如果個人名下有兩套房都是商業貸款所得,並且房貸全部還清且兩套房都已經出售,並且能夠提供兩套住房出售證明,購房者再次貸款算首套房。
(5)如果個人名下有一套房申請商業貸款已經還清,但是另一套是公積金貸款也已經出售,並且能夠提供住房出售證明,這種情況下再次貸款買房也算首套房。
(6)如果是付全款買過一套房,但是後來由於各種原因賣掉了,通過房屋登記查詢系統查詢不到房產,再貸款買房的也算首套房。
(7)如果是付全款買過一套房,而又再次買房申請貸款的,這也是算首套房的。
C. 首套房公積金貸款再買房算二套房嗎
是的,這種情況會被認定為二套。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首套房貸政策執行:經多方查詢(比如徵信報告上無未結清貸款記錄、面談查證無房、在房產交易管理中心查詢無房等等),證實借款人名下無房的,算首套;名下有一套房,但無未結清的貸款的,為改善居住條件,再貸款買房的,算首套。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二套房貸政策執行:名下有一套房,且尚未結清商業貸款的,再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按二套房貸政策執行;名下無房,但個人徵信報告上顯示的有尚未結清的商業房貸,再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按二套房貸政策執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名下有尚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不能再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D. 首套公積金貸款已還清,二套房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使用的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公積金貸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
2.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
3.受理網點受理;
3.簽約;
4.審批;
5.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6.銀行放款。
E. 第一套房貸款還清 再買房算二套房嗎
算的。以下是認定為二套房的七種情況: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根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范疇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時,就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根據目前銀行"認貸又認房",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的情況下,再貸款購房是屬於二套房的,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如果按過去政策,未成年時的房產只要沒貸款,再申請房貸不算二套。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只要央行的徵信系統中能夠查到房貸記錄,那麼即便離異後房產判給一方,另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這使得很多試圖通過"假離婚"來規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東流。
(5)首套公積金貸款還清算二套房嗎擴展閱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貸款申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認定標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二、應借款人的申請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條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建設作為落實國發〔2010〕10號文件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數據不完備的城市,要進一步完善系統;尚未建立房屋登記系統的城市,要加快建設。2010年年底前各設區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記信息系統。
六、要加強住房信息查詢管理工作。房地產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建住房〔2006〕244號)及《房屋登記簿管理試行辦法》(建住房〔2008〕84號)進行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對提供虛假查詢信息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F. 用公積金貸款買過一套房,已經還清了,現在還想再買一套房,是算二套房嗎,還能用公積金貸款嗎,首付是幾
我自己就是在北京買過一套房,又再次購置住房。所以比較清楚細節。不算二套,再買的話算首套,而且可以公積金繼續貸款,應該是3成或者4成,具體有的時候不能只看國家規定,還要看開發商的規定。
G. 住房貸款還清後再購房算二套房嗎
住房貸款還清後再購房還是按照二套房的。二套房的認定不是根據是否還清貸款,而是根據其名下有多少套住房來確定的。且二套房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的。
根據《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第一條 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7)首套公積金貸款還清算二套房嗎擴展閱讀:
《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