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房子時賣方有貸款怎麼辦
首先,請到銀行了解相關情況。並辦理相關帶齊以上的資料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然後接受銀行對您的審查,並確定貸款額度。
接下來就可以辦理借款合同,且由銀行代辦保險。辦理產權抵押登記和公證。
最後剩下的就是銀行發放貸款,借貸人每月還款和還清本息後的注銷登記。
經過以上手續及流程,就可以通過按揭得到新房子了。
⑵ 買二手房房主有貸款怎麼辦
有按揭的房產是不能過戶的。
辦理房屋過戶可通過以下方式:
雙方到房屋交易中介公司來處理。中介公司可以用錢幫他還債,然後把房產證要回來辦理過戶手續。
辦理預告登記過戶。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⑶ 二手房買賣有貸款怎麼辦
結清貸款並注銷他項權證才可以過戶,可以跟買方協商讓買方先墊還之前的貸款金額,這部分錢算做買方購買房屋總價裡面並在網簽合同條款裡面註明以此消除買方疑慮。
⑷ 有貸款的房子如何買賣
正在還貸款的房子,也是可以買賣的,可以把房子賣給別人,由別人繼續償還貸款,也可以用別人的首付,把貸款全部還上。
貸款房賣掉。
有些人在買房之後按揭的貸款還沒還清,但是因為某些原因想要賣掉房子,那麼這種情況可行嗎?沒還清貸款的房子是否可以買賣呢?
即按照規定,按揭貸款買房的,應在辦理產權登記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會得到《房屋他項權證》。
在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後,《房屋所有權證》由房屋買受人收執,而銀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項權證》。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在貸款未還清之前房產檔案中一直有抵押登記的記錄,是不允許買賣的。
那為什麼聽說有些人仍然交易了?需要先明確一點,購房人必須取得房屋所有產權才能出售,也就是說首先要確定是否有房產證。所以這里可以分幾種情況來對待。
1、轉按揭
轉按揭是比較簡單的方法,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在二手房買賣中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者轉讓給第三人來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委託中介代理公司向銀行方面申請轉按揭事宜,銀行不接待個人辦理申請二手房轉按揭業務。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比較常見的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者已經還了大部分貸款,剩餘還款數目不大的情況。
一般來說,買房能夠接受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房可以利用購房者的這些首付將剩餘的貸款結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如果上面兩種方式行不通的話,賣家可以考慮用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以結清按揭貸款。
如果想在賣房之前還清貸款,或買方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向銀行申請貸款。這樣賣方通過抵押向銀行貸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賣房之後等買家付了房屋全款再還清銀行抵押貸款。
所以,貸款沒還完,還是可以賣掉房子的。不過要清楚是否有房產證,無產權證房屋買賣風險大。購房者如果買了無證的房子,只有房屋的使用權而沒有房屋的所有權,因此購買時一定要警惕。
⑸ 買二手房房主有貸款該怎麼辦
切忌直接給首付解抵押
先簡單介紹一下房屋有貸款而需要解抵押的過程,參見下圖。
一、切忌直接給首付解抵押
二手房要買賣,首先需要結清貸款,也就是解抵押。很多房主會要求,「你先付個首付,讓我去把房貸還完」,但直接把錢給業主,可能會面臨以下兩種風險:
(1)賣家不止有一筆貸款。
你的首付出去了,房子的貸款可能還沒還清。陷入兩難境地,進,拿不到房子,退,收不回首付。除了銀行貸款,賣家有可能還將房屋做抵押借了別的錢,如果是民間借貸、甚至是高利貸,利息難以估算。極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賣家拿到你的首付去還錢,但只是杯水車薪。
案例:2012年6月,孫女士購買了邱某位於亦庄的一套房子,總價為228萬元。在邱某的要求下,孫女士先行支付了158萬的首付款拿到了房屋鑰匙,因為該房屋仍然欠著銀行50多萬的貸款,需要解抵押之後才能過戶,邱某承諾會用孫女士的首付去還剩餘貸款。11月,雙方順利網簽,但網簽之後,邱某卻以各種理由拖延過戶時間,直到2013年5月,孫女士去房管部門查詢才知道,房屋已被查封。
原來邱某在網簽之後幾天,又將房屋做了抵押,抵押給了自己的債主張先生,並設定了195萬元的抵押權,並授予了對方代為處置房屋等多項權利。在這個案例中,由於房屋沒有過戶,孫女士沒有房屋的產權。而邱某的債主張先生有「優先追償權」,即使該房屋被拍賣,所得錢財也優先償還抵押借款。也就是說孫女士即使訴諸法院也很難拿到賠償。
(2)賣家挪用首付款。
賣家並沒有如約去辦理解抵押手續,而是把錢用作他處,甚至會提出再給一筆房款去解抵押的無理要求。最麻煩的是,業主因為沒去解抵押而導致房屋被查封,因為查封房無法過戶,好則耗時費力,差則錢房兩失。
案例:2010年1月10日,徐女士通過中介購買了一套住宅,簽約時房主說房屋有抵押,抵押金額是205萬,自己一時間很難湊齊錢來解抵押,所以希望徐女士先支付205萬元的首付款來解抵押,並且無法辦理資金監管,但可以承諾一定會在解抵押之後即辦理過戶。徐女士確實喜歡這房屋,又相信房主,便將205萬打給了房主。
一個月後,徐女士貸款審批下來,要去過戶時,房主卻突然聯系不上,經過多方查找,發現房主在家自殺,而徐女士的205萬首付款不見蹤影。經過司法核實,房屋確實抵押給了個人,抵押款是130萬,而不是205萬,而且房主並沒有拿著錢去解抵押,徐女士的205萬不翼而飛。
二、房款進行資金監管
一般買一套二手房需要1-3個月,金額大、時間長、手續繁、證件多。稍有不慎,大額房款可能被騙。這樣的新聞報道屢見不鮮,有被偽造的房產證騙去大額首付的買家,也有被坑騙不明不白丟掉產權的賣家。
而「資金監管」就是專門防範這些風險的。簡單來說,做「資金監管」就像買房賣房時用了「支付寶」一樣,貨不到不付款,同理,不「過戶」不給錢。買房人不是直接付款給業主,而是把錢放在銀行一個被「監管」的獨立賬戶上,過戶完成,這筆錢才能解凍給業主。萬一「過戶」出紕漏,別擔心,錢一分也不會少。目前,北京二手房交易,通過中介成交的必須進行建委資金監管。個人成交的,暫時沒有強制的要求。所以,建議買房人留個心眼,把房款打入資金監管賬戶。
註:2016年12月15日起,北京所有城區通過中介購買的二手房都需要進行住建委資金監管。
資金監管原理
案例:業主欠債,吞了首付還高利貸的真事,發生在北京海淀區。業主說房子還有91萬貸款沒還清,要求買房人小明把首付187萬打到他還款銀行的賬戶里,方便他馬上把抵押解掉,才能過戶。
後來小明才發現,業主除了銀行貸款還欠很多債,他當天就把187萬全部劃走,還了高利貸和其他債主。結果是,業主欠債太多,房子資產加起來都不夠還錢——資不抵債。法院判了也沒錢還。如果這187萬不是直接給業主,而是通過資金監管,業主不可能拿到錢。
買二手房的時候可能會遇到房東有貸款、著急出國等各種著急用錢的理由來讓你先付首付,並且直接給錢,這個時候就一定要留個心眼了。總而言之,二手房買賣一定要進行資金監管,不要直接將房款給賣房人。
⑹ 買有貸款的房子怎麼買
如果你 的賣家有貸款的話,其實和你是沒有太多關系的,你的買房流程也基本不會發生改變,只不過賣家需要還清貸款,然後抵押注銷以後,你們就可以過戶了。您的步驟是簽合同,付首付款,等待對方還貸和抵押注銷出抵押證,過戶,那產證。
⑺ 買二手房房主有貸款怎麼辦
有三種方法
中介墊資解押
房主先找到中介將銀行的放貸還完,然後將房子賣給要買房子的人,收到錢以後他將資金還給中介。
轉按揭(將貸款轉移到買家身上)
轉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這種方法在使用中受到很多限制,目前能做轉按揭的銀行很少。
再次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賣家可以考慮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向銀行或者資金機構申請抵押貸款,以結清按揭貸款。等買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後再還清銀行抵押貸款,但是需要利息或者手續費
資料拓展
房屋貸款的方式
房屋貸款的方式有三種,分別是銀行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
房屋貸款的申請資料
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房產的產權證。
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參考資料
房貸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