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交房以後能不能用房產證抵押貸款的
你辦的是按揭,房產證下來後在銀行那的,你手裡只是復印件。直到你把按揭還完才能拿到產權證。
小魚,什麼時候規定的啊?
B. 買的房子最緊要交房了,沒有房產證,能貸款嗎
新房沒有房產證是可以貸款的有開放商跟銀行溝通的。
C. 還沒交房,沒辦房產證,但是已經交付首付並開始按揭的房子,想買賣,算二手房嗎
這算二手房,屬於二手房交易。
二手房買賣是指已經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備過案、完成初始登記和總登記的、再次上市進行交易。二手房是相對開發商手裡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產產權交易二級市場的俗稱,包括商品房、允許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遷房、自建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
在沒有房產證情況下買賣二手房,要等房產證辦下來後才能過戶。
傳統的二手房買賣大都經過房產中介,需要交付一定的中介費用。 通過中介購買房屋是當前買房人最穩妥的方式,而且這種方式也將會一直延續下去。中介首先能夠保證客戶有充足的房源進行選擇,其次可以把控買賣雙方的風險和運作。
(3)房子交房了還沒辦房產證可以貸款嗎擴展閱讀: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D. 請問,我有一套房子,已經辦理按揭,但是還沒交房,房產證還沒辦理,要賣的話,可以直接更名嗎
不可能。房子已經辦理按揭手續了,說明已經在房管局登記備案了,也網簽了。這時候,什麼都改不了了。只能等房產證下發,解除抵押以後再賣了。
E. 全款商品房已經交房但未辦理房產證,有什麼渠道可以貸款
正規渠道是不行了,去小額貸款公司可以,就是利息要高好多
F. 我買了一套房子,還未交房,沒有房產證。是按揭的,這個時候房子是我的個人資產嗎
1.新婚姻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但若是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房屋貸款,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2.合同不等於產權證,房屋歸誰是以產權證為准。
在辦理信用卡時,有房有車是會有影響,額度也有相應提升。但購房合同不能認定為你個人的房產證。
G. 買房付全款,房產證還沒辦下來能貸款么么
什麼概念啊,如果你需要貸款,為什麼要支付全款。
買房子的話申請貸款利率是很優惠的。
如果房子已經支付全款了。就只能等房產證下來,然後拿著產證去銀行申請抵押貸款。
這樣的抵押貸款是屬於消費貸款的,成分低,通常是只能是評估價的50%,而房貸一手是80%,二手是70%。
然後利息也比房產的貸款要高。
難度也大。
H. 我的房子是按揭房交房六年了現在還不給辦房產證合法么
你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明是開發商的原因,房產證才6年沒有辦理下來。
第十八條 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以上條款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出台的第7號法律解釋。
可以在網路里搜索:(法釋[2003]7號) 查看原法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