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個人消費貸款與經營性貸款的區別是什麼
這主要是從貸款後的用途上進行區分的;
1、個人消費貸款是指銀行向個人客戶發放的有指定消費用途的人民幣貸款業務,用途主要有個人住房、汽車、一般助學貸款等消費性個人貸款;
2、個人經營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借款人流動資金周轉、購置或更新經營設備、支付租賃經營場所租金、商用房裝修等合法生產經營活動的貸款。
如果分要區分下其他不同,那麼有以下幾點:
1、申請條件及相關證明材料不同;
個人消費貸款申請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貸款到期日時申請人年齡滿18周歲且一般不超過 55周歲;
二、具有貸款行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身份;
三、有合法、穩定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備明確消費意向或已簽署了相關消費合同;
五、能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
個人經營貸款的申請條件:
對象為符合銀行個人經營貸款政策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不含港澳台居民),包括個體工商經營者、 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的主要合夥人或主要 自然人股東等。
一、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60周歲(含)以下,在分行管轄地域范圍內有固定住所,具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二、借款人及其 經營實體 信用良好,經營穩定;
三、相關銀行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貸款額度不同:
個人消費貸款最高50萬,以所購消費品或服務的價格為上限,並提供相應貸款擔保;經營性貸款額度較高貸款額度高:如招商銀行的個人經營性貸款的貸款金額最高可達3000萬;中國工商銀行為1000萬元;
三、 貸款期限不同:
個人消費貸款最長借款期限可達5年;而個人經營性貸款一般授信的最長可達10年,單筆貸款最長可達5年。
Ⅱ 消費貸款的資金用途有什麼限制
個人消費貸款,是為滿足除購房以外的合法消費用途,招行推出的個人消費貸款,可針對借款人用已有房產抵押或以信用方式辦理;請點擊:→[消費貸款介紹http://www.cmbchina.com/Personal/Credit/CreditInfo.aspx?guid=65a309fa-6b36-4cbb-8a64-196ba77e403a]查看詳細介紹。
Ⅲ 招行個人消費貸款的資金用途有什麼規定我可以用來買家電嗎
您好,個人消費貸款是我行向自然人發放的,用於購車、購車位、裝修、教育學資、大宗消費購物、旅遊等個人或家庭合法消費用途的貸款,一般是使用房產抵押的方式擔保辦理。您需要通過櫃台個貸部門提供您的個人信息以及具體資金用途證明辦理申請。
貸款資金用途規定:
1.個人消費貸款可用於購車、購車位、裝修、教育學資、大宗消費購物、旅遊等個人或家庭合法消費用途。
2.貸款用途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不得用於賭博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非法用途及國家監管部門禁止進入的領域。
3.借款申請人向我行申請單筆貸款或進行授信額度項下提款時須提交書面貸款用途證明文件,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貸款。對於貸款金額超過100萬元的大額個人消費貸款,除貸前需客戶提供用途證明資料,貸款發放後6個月內還必須收集交易真實完成的證明資料(例如:對於購車用途,必須提供所購車輛登記證明;對於裝修用途,必須實地查驗裝修情況及相應裝修款項支付憑據等)。對於客戶無法提供或發現存在用途虛假的,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採取提前收回貸款、停用授信功能等處理措施。
如您還有疑問,請打開招行主頁www.cmbchina.com點擊右上角「在線客服」進入咨詢。
Ⅳ 個人消費貸款與經營性貸款有什麼區別
首先,在用途上,個人經營性貸款主要針對的是個體經營者,在自己的合法經營活動中遇到了資金周轉或者設備購買等困難,可以利用銀行推出的經營性貸款來緩解難題。它不允許貸款資金用於房地產投資建設、土地購買開發、不能進入證券金融市場,同時面對經營效果差、高能耗污染不環保、企業沒有穩定有序的管理模式的經營機構都不允許發放貸款。
而個人消費貸款也跟它的發放理念差不多,銀行同樣會對資金的流向投放作出追蹤,一旦發現不是用於到規定的范圍內,將會追回貸款資金。
其次,就貸款額度、利率和期限幾個方面看,個人經營性貸款需要根據企業的信用以及經營狀況來確定額度,個人消費貸也是如此,只是針對個人信用而言。個人消費貸款的利率會比經營性貸款的利率要低一些,期限都比較寬松。同時在抵押物上,個人經營性貸款則需要一定的抵押物才能夠申請,個人消費貸則需要通過銀行的信用審核,以及穩定的還款能力確定。可以不需要抵押物就能申請。
Ⅳ 銀監會為何要嚴查挪用消費貸款資金的行為
據報道,日前,銀監會審慎規制局局長肖遠企在「今年以來銀行業運行及監管情況」通報會上指出,監管層將嚴厲嚴查挪用消費貸款資金,防範房地產泡沫風險。
但是實際上有不少金融機構對消費貸款資金管理不嚴格,導致消費貸款資金最終流向了股市、房地產等領域的現象,嚴厲嚴查挪用消費貸款資金,也是確保金融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要防止居民杠桿率過快的上升。
希望類似的情況可以早日被查處!
Ⅵ 個人消費信用貸款和經營性貸款有什麼區別
個人消費信用貸款和經營性貸款區別有:
1:個人消費信貸投向的個人性。指該信貸以自然人為特定信用對向,而非一般的法人或組織。
2:個人消費信貸用途是消費性。該類信貸用途以消費性需求為目的,而非以經營營利為目的。
3:個人消費信貸額度的小額性。該類信貸一般只有較小信用額度,通常在1000元至50萬元之間,不大量佔用銀行的信貸資金。 經營性貸款額度高:如招商銀行的個人經營性貸款的貸款金額最高可達3000萬;中國工商銀行為1000萬元。
4:個人消費信貸期限更靈活性。該類信貸期限靈活,買方信貸一般在6個月至五年。經營性貸款期限長:一般授信的最長可達10年,單筆貸款最長可達5年。
5:經營性貸款具備循環貸款功能:此類貸款一次申請,循環使用,隨借隨還,方便快捷。
Ⅶ 批發銀行的基本資料
銀行批發業務是指在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從事大額融資中介的金融活動,其對象是大型工商企業和機構,單筆業務數額大。主要從事批發業務的金融機構就是批發銀行。由於不同國家、不同歷史時期的金融管制模式不同,批發銀行的發展狀況及其在整個金融結構中所處的地位和組織形式也不盡相同。加入WTO後,外資銀行對中國銀行業的沖擊,首當其沖的是批發業務領域,給中國經營批發業務的銀行帶來的既是機遇,更是嚴峻的挑戰。人們必須通過變革與創新,借鑒與吸收西方國家批發銀行和批發銀行業務的先進經驗和成功做法,趕在外國銀行可以在中國全面開展批發業務之前成功地運用於實踐。 在西方銀行業,批發銀行(wholesale bank)、批發融資(wholesale finacing)、批發貸款(wholesale lending)、批發銀行業務(wholesale banking)等是經常使用的概念。在中國,關於銀行「批發」與「零售」業務的概念也逐漸廣泛地使用起來。
把銀行分為批發銀行、零售銀行(retail bank)、批發/零售銀行(whoIesale/retail bank)、私人銀行(private bank)和影子銀行(shadow bank)是按照銀行的業務類型進行分類的一種方法。80年代以來,由於放鬆金融管製成為一種潮流,銀行服務的功能擴展到包括提供信貸、信託、保險、證券承銷和經紀、投資服務、支付中介、個人理財、儲蓄等滿足客戶所有需要的全方位金融服務,導致銀行被貼上「金融百貨公司」的標簽,使原來對銀行的有些分類在概念上變得模糊起來。因此,有人認為,在多種分類方法中,這種按照業務類型進行分類的方法是最為可靠的。至於對「批發銀行」的定義,由於不同國家不同時期對銀行業務的管制差異而有所不同。
《英漢國際金融大詞典》對「wholesale banking」的釋義是:「批發銀行業務是指銀行之間巨額款項的借入與貸出,區別於銀行與其顧客之間以傳統方式構成的零售銀行業。」Peter Rose在《Commercial Bank Management》中把「批發銀行」定義為「主要向公司和其他機構提供金融服務的規模巨大的城市銀行」,如紐約的摩根擔保信託公司(Morgan Guaranty,J.P. 摩根公司的商業銀行子公司)和美國信孚銀行(Bankers Trust);把「批發貸款者」定義為「將其信貸資金的主要部分以大額貸款的形式發放給公司和其他比較大的企業、機構的銀行」。相應地把「零售銀行」定義為「主要向家庭和小企業提供服務的面向消費者的銀行」;把「零售貸款」定義為「向個人、家庭和小企業發放的較小數額的貸款」(註:原文將「wholesale banks 」定義為「Large metropolitan banks that offer financial services,mainly to corporations and other institutions」; 將「wholesale lenders」定義為「Banks that devote the bulk of theircreditportfolios to large—denomination loans extended tocorporations and otherrelatively large business firms andinstitutions」;將「retail banks」定義為「Consumer—orientedbanks that sell the majority of their services to 」;將「retail credit」定義為「Smaller—denominationloans exetended to indivials and families aswell as to smallbusinesses」。)。30年代以前歐洲許多銀行就是主要從事批發業務的批發銀行,主要服務於政府、大公司和大的富有家族式集團,沒有出納員的隔離式櫃台,不發放消費者貸款,謹慎地實行大額融資。歐洲的批發銀行一直實行與證券、保險、信託業務混業經營,以大公司信貸和證券承銷等投資銀行性質的批發銀行業務為主,如德意志銀行、瑞士聯合銀行等。在英國,與批發銀行業務相近的被稱作商人銀行(merchant banks)。 批發業務的對象是大的工商企業和機構,單筆業務數額大。批發業務主要有:
(1)對農業、建築、工商企業和銀行、保險公司、財務公司及其他機構吸收存款,提供大額貸款、貿易融資和銀團貸款;
(2)在貨幣市場上進行大額融資、從事外匯買賣,以利率、貨幣期權和期貨及其他信用工具進行風險管理服務;
(3)為企業、金融機構和政府部門提供顧問咨詢及融資服務,包括為股票和債券發行及新產品開發提供咨詢、協助籌資、制定穩定的融資戰略,同時提供包銷服務;
(4)為公司項目融資、兼並與收購、資本重組和私有化等業務,以及債券、股票承銷及信貸方面提供顧問;
(5)協助客戶進入國際資本市場籌資,接受企業和機構委託代理各種貨幣、股票、債券、期貨,以及其他金融產品及衍生工具的大額交易等,開展金融工程和風險管理;
(6)在股票、債券市場中接受企業和機構委託,代理機構間的大額交易;
(7)包銷國庫債券和市政債券;
(8)開展自營投資業務,經營多樣化的證券組合,利用國內外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從事各種金融工具的投資和交易。 銀行零售業務的對象是消費者個人和私營小企業,單筆業務量小。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對消費者和農場、 牧場等私營小企業吸收小額存款,提供汽車、房屋、家庭用品等商業性貸款;
(2)為私人客戶提供投資咨詢;
(3)發行信用卡、辦理個人結算、現金管理等服務;
(4)將從大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大筆購入的證券分成較小面額出售,與小企業及個人投資者進行證券買賣;
(5)零售經紀服務:接受私人客戶委託提供買賣訂單、保管服務(俗稱代為持股),以及保證金和交易延伸的客戶信貸服務等。
發放貸款是商業銀行的一項最重要的職能,所以批發貸款與零售貸款的區分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中華金融辭庫》對「零售貸款(retail loan)」的釋義是:「商業銀行以個人為對象發放的貸款。主要包括對消費者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耐用消費品或支付各種費用的消費貸款;向個人(不包括經紀人和證券交易商在內)發放購買或儲存證券貸款;為消費者個人提供的用於購買住宅等不動產的不動產貸款」。對「批發貸款(wholesale loan)」的釋義是:「商業銀行以工商企業、金融機構、社會團體、政府部門等法人為對象發放的貸款。主要包括工商業貸款、對金融機構貸款、不動產貸款(消費者不動產貸款除外)、經紀人或交易商證券交易貸款和農場貸款(農業生產貸款)等」。
批發貸款與零售貸款是根據貸款對象的不同區分的。批發貸款的對象是大的工商企業和機構,零售貸款的對象是消費者個人和私營小企業。批發貸款可以是抵押貸款或無抵押貸款,期限可以是短期、中期或長期的。對於數額大、期限長的批發貸款來說,比零售貸款面臨著更大的利率風險,從而較多地採用變動利率。零售貸款也有短期、中期或長期的,由於零售貸款大部分是中短期的,長期的比較少,所以大部分採用抵押貸款和固定利率,也發展了一些無抵押的浮動利率個人消費貸款。
在批發業務上,批發銀行與其他銀行和金融機構的聯系和區別表現在:批發業務的市場競爭主要不是價格和服務質量的競爭,而是總體競爭實力的對比。批發業務集中於少數作為批發銀行的大的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雖然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其他一些非銀行金融機構也都從事批發業務,但只有少數大的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作為批發銀行主要從事批發業務或只承辦批發業務。例如,1984年美國約有2500家公司承辦投資銀行業務,其中只有大約50家總部設在紐約、波士頓、芝加哥以及舊金山等中心城市的投資銀行主要從事證券發行和承銷的批發銀行業務。其他承辦投資銀行業務的還有一些批零兼營的投資銀行、商業銀行、證券經紀公司及人壽保險公司等。隨著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在激烈的競爭中呈現出數量減少和規模擴大的趨勢,批發銀行業務也有集中的傾向。
在零售業務上,批發銀行與其他銀行和金融機構的聯系和區別表現在:零售業務市場的競爭主要取決於顧客購買金融產品的價格和服務質量,而不是總體競爭實力。具有批發銀行性質的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的零售業務市場佔有率很小,它們的零售業務主要是為批發業務對象所需要的全方位服務提供方便。零售業務的激烈競爭是在廣泛的金融機構之間展開的。以美國實行分業經營時期的金融結構為例,美國有大大小小各種各樣的金融機構,其中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有:主要從事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的投資銀行(investment bank)、主要從事證券經紀業務的經紀人事務所(brokerage)、主要從事證券交易的證券交易商(securities dealer);存款中介機構有:商業銀行、儲蓄與貸款協會、互相儲蓄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合同制金融機構有:銀行信託部、不動產投資信託公司、投資公司等。在上述金融機構中,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附屬機構,以及養老基金、保險公司和共同基金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都開展零售業務。此外,新興的非金融公司、貨幣市場基金組織也可以開展零售業務。例如,1981年金融公司發放的新消費者貸款凈額佔72%,而商業銀行只佔3%,批發銀行所佔比例更少。由於零售業務競爭激烈,各種機構的零售業務市場佔有率變化也很快。
Ⅷ 辦理消費貸款資金用途有規定嗎招行的。
貸款資金用途規定:
1.個人消費貸款可用於購車、購車位、裝修、教育學資、大宗消費購物、旅遊等個人或家庭合法消費用途。
2.貸款用途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不得用於賭博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非法用途及國家監管部門禁止進入的領域。
3.借款申請人向我行申請單筆貸款或進行授信額度項下提款時須提交書面貸款用途證明文件,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貸款。對於貸款金額超過100萬元的大額個人消費貸款,除貸前需客戶提供用途證明資料,貸款發放後6個月內還必須收集交易真實完成的證明資料(例如:對於購車用途,必須提供所購車輛登記證明;對於裝修用途,必須實地查驗裝修情況及相應裝修款項支付憑據等)。對於客戶無法提供或發現存在用途虛假的,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採取提前收回貸款、停用授信功能等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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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消費貸款的資金用途有什麼限制
貸款資金用途規定:
1.個人消費貸款可用於購車、購車位、裝修、教育學資、大宗消費購物、旅遊等個人或家庭合法消費用途。
2.貸款用途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不得用於賭博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非法用途及國家監管部門禁止進入的領域。
3.借款申請人向我行申請單筆貸款或進行授信額度項下提款時須提交書面貸款用途證明文件,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貸款。對於貸款金額超過100萬元的大額個人消費貸款,除貸前需客戶提供用途證明資料,貸款發放後6個月內還必須收集交易真實完成的證明資料(例如:對於購車用途,必須提供所購車輛登記證明;對於裝修用途,必須實地查驗裝修情況及相應裝修款項支付憑據等)。對於客戶無法提供或發現存在用途虛假的,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採取提前收回貸款、停用授信功能等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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