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第一套房是公積金貸款,第二套商業貸款算首套還是二套房
算第二套房,解釋原因如下:
依據《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貸款申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認定標准:
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將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所以,只是名下有貸款,再次貸款都算第二套房。
(1)首套房供給金貸款二套房商貸擴展閱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4日晚間在其網站上公布《 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通知指,各地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成員名下,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以下是通知全文:
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
建房[2010]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首府)城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房地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局,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貸款申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認定標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二、應借款人的申請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貸款人查實誠信保證不實的,應將其記作不良記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㈡ 首套房採用公積金貸款二套房可以商貸嗎
您好,可以的
房貸申請資料
1.身份證件;
2.婚姻狀況證明;
3.還款能力證明,收入證明;
4.已支付購房首付款的證明文件;
5.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6.有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權人的,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權人需提供相關的身份證件及同意抵押的承諾、有共同借款人的還需提供還款能力證明文件;
7.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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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首套房商貸沒還清,二套房可以公積金貸款嗎
不可以的,不管首套是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貸款,未結清的情況下都是可以再次申請商貸買二套房的,但不能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015年3月30日,人行、銀監會、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的《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到,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40%,具體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等合理確定。
二套房貸的首付比例由原來的最低六成下調至最低四成,改善性需求的購房門檻大為降低。
與此同時,公積金房貸的門檻也進一步調低。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