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聽說有種背債,和銀行借500萬,自己拿到手只能拿到200萬,然後和銀行簽30年免還協議,30年以後
銀行沒有這種業務,不要輕信能辦這種業務的公司或者個人,不要輕易給宣稱能辦理的人錢財以免被騙。
2. 銀行呆賬業務,100到手50萬、簽訂30年免還協議,白戶,黑戶都可以,是真的嗎
《銀行呆賬貸款簽免還協議書》產生的由來:
現在銀行統一使用貸款五級分類管理辦法,具體是貸款分為:正常,次級,關注,可疑,損失。呆壞賬歸入損失類貸款管理。
呆賬是指已過償付期限,經催討尚不能收回,長期處於呆滯狀態,有可能成為壞賬的應收款項。是指未能及時對貸款本息進行催收、訴訟保全,又同時因借款人無任何抵押、質押物品,無法變現清償銀行債務的呆壞賬。
貸款一旦超過貸款期限後,銀行經過多次催收無果,有抵押的可以處理抵押物,沒抵押的正常貸款進入呆賬貸款後可以核銷,為什麼會核銷呢?因為老是不核銷那麼影響銀行的貸款質量,直接造成銀行不良貸款率居高不下。對整個銀行的總收入有影響,而且對第二年的貸款投放總額有嚴重影響。所以一旦出現實在收不回來的貸款,銀行一般可以核銷處理。因為銀行每年的年底會提留貸款核銷准備金,專門用於核銷貸款。
銀行不良貸款居高不下,呆賬大大超過上級行要求的最高紅線:
《呆賬貸款簽免還協議書》是一些銀行不良貸款急劇增高,在年度核銷後仍然不能將不良貸款降到規定的紅線范圍內,就採取這類違規操作,將本行不良貸款(呆壞賬),通過中介公司,將社會上一些急需用錢又無資質申請貸款的人,引誘到該銀行來,簽訂所謂「銀行呆賬貸款簽免還」協議,說做呆賬,不用還,按批款額度的六成收手續費(含銀行5年的利息),一次性收取,該協議借款合同經過銀行審核批准後,借款人必須親自到銀行面簽《同貸書》,意思就是說,合同上的條款,借款人都是知道並且同意了的。同時也告訴借款人說:要做「這個」(呆賬貸款簽免還),你在五年內都是黑戶,影響貸款......
結果如何呢? 例如:這類貸款,申請貸款三百萬元,而真正到手是五十萬元,還要繳納手續費(含五年的300萬利息),銀行只承諾30年的免還協議!
事實上,借款人從此就背上三百萬的不良債務,被拉入人行徵信系統特別關注(黑名單)里長達5年,不能正常開展任何金融業務。而銀行就會到時機成熟時,進行呆壞賬申請核銷處理。
用個人信用度,換取銀行貸款,不用歸還,值得嗎?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天上也不會有掉下來的餡餅!要麼是詐騙,騙取你的高額手續費,要麼就是誘惑你上當。
3. 呆賬貸款真的不用還嗎不上徵信嗎
呆賬這個詞就是徵信上的 怎麼可能不上徵信 還有呆賬你不還的話銀行應該早就給你過傳票了吧 而且你不還你以後根本貸不到款 包括另一半也貸不到的 所以 能還就還了吧
4. 懂貸款的人進! 求解釋一下 「呆賬免還協議」這種到底是什麼意思
一說有三十年免的,想都不用想,壓根沒這東西
5. 銀行呆帳貸款簽免還協議是真的嗎
呆賬是指是已過償付期限,經催討尚不能收回,長期處於呆滯狀態,有可能成為壞賬的應收款項。呆賬是未能及時進行清賬的結果,又指因對方不還而收不回來的財物。
銀行對呆賬有嚴格認定標准和流程,呆帳貸款簽訂免還協議就意味著呆賬核銷,因此不能隨便簽訂,必須看協議中的免還」呆賬「是否符合呆賬認定的標准和詳細條款是否符合法律和法規。
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普遍執行的是貸款四級分類制度。貸款四級分類制度,是把貸款劃分為正常、逾期、呆滯、呆賬,後三類,即「一逾兩呆」合稱為不良貸款。這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為財政稅收政策服務的分類方法,不良資產界定的標准為期限:貸款本息拖欠超過180天以上的為「逾期」,貸款利息拖欠逾期三年為「呆滯」,貸款人走死逃亡或經國務院批準的為「呆賬」。呆賬核銷必須遵循嚴格認定條件,提供確鑿證據,嚴肅追究責任,逐戶、逐級上報、審核和審批,對外保密,賬銷案存的原則。
以下情況可以認定為呆賬:
1)借款人和擔保人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或撤銷,並終止法人資格,金融企業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呆賬漫畫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宣告失蹤或者死亡,金融企業依法對其財產或者遺產進行清償,並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或者以保險賠償後,確實無力償還部分或者全部債務,金融企業對其財產進行清償和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4)借款人和擔保人雖未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撤銷,但已完全停止經營活動,被縣級及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金融企業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5)借款人和擔保人雖未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撤銷,但已完全停止經營活動或下落不明,未進行工商登記或連續兩年以上未參加工商年檢,金融企業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6)借款人觸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財產不足歸還所借債務,又無其他債務承擔者,金融企業經追償後確實無法收回的債權;
7)由於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金融企業訴諸法律,經法院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強制執行,借款人和擔保人均無財產可執行,法院裁定終結、終止或中止執行後,金融企業仍無法收回的債權;
8)對借款人和擔保人訴諸法律後,因借款人和擔保人主體資格不符或消亡等原因,被法院駁回起訴或裁定免除(或部分免除)債務人責任;或因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權利憑證遺失或喪失訴訟時效,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金融企業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債權;
9)由於上述1至8項原因借款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金融企業依法取得抵債資產,抵債金額小於貸款本息的差額,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債權;
10)開立信用證、辦理承兌匯票、開具保函等發生墊款時,凡開證申請人和保證人由於上述1至9項原因,無法償還墊款,金融企業經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墊款;
1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具有投資權的金融企業的對外投資,由於被投資企業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或撤銷,並終止法人資格的,金融企業經清算和追償後仍無法收回的股權;
12)金融企業經批准採取打包出售、公開拍賣、轉讓等市場手段處置債權或股權後,其出售轉讓價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可認定為呆賬。
6. 我有呆賬可以貸款嗎
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個人信用消費貸款為例:有呆賬不可以貸款。
適用對象
1、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年齡在18周歲(含18周歲)到65周歲(含65周歲)之間;
3、具備良好信用記錄和穩定收入來源。
而呆賬是指已過償付期限,經催討尚不能收回,長期處於呆滯狀態,有可能成為壞賬的應收款項,也就是說申請人之前的信用記錄不好,所以,有呆賬不可以貸款。
貸款信用分類
正常貸款
借款人能夠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還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響貸款本息及時全額償還的消極因素,銀行對借款人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貸款損失的概率為0。
關注貸款
盡管借款人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對償還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如這些因素繼續下去,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受到影響,貸款損失的概率不會超過5%。
次級貸款
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出現明顯問題,完全依靠其正常營業收入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需要通過處分資產或對外融資乃至執行抵押擔保來還款付息。貸款損失的概率在30%-50%。
可疑貸款
借款人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抵押或擔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損失,只是因為存在借款人重組、兼並、合並、抵押物處理和未決訴訟等待定因素,損失金額的多少還不能確定,貸款損失的概率在50%-75%之間。
損失貸款
指借款人已無償還本息的可能,貸款損失了,或者雖然能收回極少部分,但其價值也是微乎其微,從銀行的角度看,也沒有意義和必要再將其作為銀行資產在賬目上保留下來,對於這類貸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後應立即予以注銷,其貸款損失的概率在75%-100%。
7. 呆賬貸款准備
閑話少說,制度為准。 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 2005年5月17日 財金[2005]49號 第五條 金融企業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根據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備。一般准備的計提比例由金融企業綜合考慮其所面臨的風險狀況等因素確定,原則上一般准備余額不低於風險資產期末余額的1%。 第六條 貸款損失准備的計提范圍為金融企業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貸款(含抵押、質押、擔保等貸款)、銀行卡透支、貼現、信用墊款(含銀行承兌匯票墊款、信用證墊款、擔保墊款等)、進出口押匯、拆出資金、應收融資租賃款等。 貸款損失准備包括專項准備和特種准備兩種。 專項准備是指金融企業根據《貸款風險分類指導原則》對貸款資產進行風險分類後,按貸款損失的程度計提的用於彌補專項損失的准備。專項准備的計提比例由金融企業根據貸款資產的風險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確定。 金融企業可參照以下比例計提專項准備: 關注類計提比例為2%;次級類計提比例為25%;可疑類計提比例為50%;損失類計提比例為100%。其中,次級和可疑類資產的損失准備,計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動20%。 特種准備是指金融企業對特定國家、地區或行業發放貸款計提的准備,具體比例由金融企業根據貸款資產的風險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確定。
8. 銀行呆賬貸款簽30年免還協議是真的嗎
不是真的。
《貸款通則》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不良貸款系指呆賬貸款、呆滯貸款、逾期貸款。呆賬貸款,系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列為呆賬的貸款。呆滯貸款系指按財政部有關規定。
逾期(含展期後到期)超過規定年限以上仍未歸還的貸款,或雖未逾期或逾期不滿規定年限但生產經營已終止、項目已停建的貸款。
(8)呆賬貸款30年免簽擴展閱讀:
《貸款通則》相關法條:
第三十五條根據貸款條件和貸款程序自主審查和決定貸款,除國務院批準的特定貸款外,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強令其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貸款人的工作人員對單位或者個人強令其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未予拒絕的,應當依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超過10年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票據貼現的貼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為從貼現之日起到票據到期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