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按揭房子能加名字嗎
1、根據你的敘述,房貸沒還完,不能辦理「增加共有人」等業務。
《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是司法部門與建設部於1991年8月31日聯合下發的辦理房產公證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規定:
(1)繼承、贈與房產,當事人應當先辦理繼承、贈與公證,然後持公證書和有關契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所有權轉移行為,必須辦理公證,然後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登記等行政手續;
(4)各地房地產管理機關與司法公證機關可以根據本地情況,制定本地其他房產事項必須公證的規定;
(5)有關辦理公證和房產登記的程序事宜。
據介紹,「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法律術語是「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變更登記的前提是房屋沒有處於權利限制狀態,「不動產在抵押、查封、凍結等狀態下都是不能辦理變更登記的。現在大多數年輕人選擇貸款按揭買房,商品房處於抵押狀態,只有貸款還清,抵押狀態解除後,才能辦理所有權變更。
房產證上加名字也要注意兩點:
1、加名字的時機
夫妻婚前加名字與婚後加名字,在辦理時流程和費用都是不同的。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購買的,則屬於婚前一方的財產,如婚後夫妻中的另一方需要加名字,則要按房產交易的流程辦理產權變更,這種情況下,往往需要繳納交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等費用。
2、加名字的對象
房產證加配偶、子女、父母或者直系血緣關系的名字的,其操作步驟都各不相同,需提前向當地的房管部門進行咨詢,了解相關的注意事項。房產證上除了可以加名字以外,同樣也支持減名字。房產證減名字,實際上就相當於其中的一方放棄了該套房屋的共有產權,所以在辦理房產證減名字的時候,和房產證加名字的流程大同小異,也同樣需要繳納相關的手續費用。
(1)貸款買房子一年後能加人名么擴展閱讀:
房屋所有權的變更登記一般發生在以下情形:
⑴因房屋買賣、贈與、繼承、調撥、分析等情況引起產權人變更的;
⑵因房屋改建、擴建、翻建、添加附屬設施或部分拆除引起房屋變化的;
⑶因房屋產權人姓名、名稱、地址等變化的;
⑷因設定他項權利,如設定典權、抵押權變化的;
⑸注銷登記的。
變更登記的程序為申請、審查、變更登記和換證。
參考資料:房地產權屬登記-網路
B. 貸款買房,能否多加一個人名字
男朋友去年買了一套房子,屬於按揭房,寫的他一個人的名字,現在我們生活在一起,房款共同支付,但房產證還沒有辦下來,不能現在加一個人的名字上去,
那結婚後,還清貸款後,憑結婚證,再加一個人的名字,
現在的情況,你們兩人可以到公證處辦理財產公證
否則,房子歸男方所有,
婚後兩人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C. 銀行貸款買房後可以在房產證加名嗎
1、按揭貸款購房取得的房產證,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不經過貸款銀行的同意,是不能增加、減少或者變更產權人的。
2、因為按揭貸款購房的房屋產權是要進行抵押登記的,貸款銀行是抵押權人,根據我國擔保法的相關規定,在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的同意,是不能變更產權人的。
D. 貸款買的房子 房產證上可以加名字嗎
您好,若您需要辦理我行的貸款業務,由於抵押人更名視同過戶,貸款尚未結清,抵押權未注銷的情況下是不能辦理過戶的。因此,房產證上是不能增加或者減少名字的,如您確實需要辦理,可以申請提前還款,結清貸款後可以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增加或減少名字。
參考法律條款:參考法律條款:<物權法>一百九十一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
E. 貸款買的房子,辦理房產證的時候可以加名字嗎
按揭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加名,需要將貸款結清後,解除抵押登記後再增加共有人。【回答】
會有的【回答】
會有什麼影響【提問】
孩子心理肯定會有陰影,大點的孩子可能對孩子的一些人生觀價值觀造成影響,孩子對父母的感情,對親情,對婚姻都會有不同的影響。【回答】
我是說對他以後上學,就業什麼的沒有影響吧【提問】
這個沒有【回答】
為了買個房子辦離婚,自己的名義買房子貸款,貸款的時候戶口本也的分開嗎【提問】
這要看你在哪裡辦貸款,如果是房地產商業貸款,可能要分開,如果是自己在銀行貸款則不一定。【回答】
F. 貸款買的房子辦房產證的時候可以加名字嗎
按揭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加名,需要將貸款結清後,解除抵押登記後再增加共有人。夫妻之間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記費,夫妻以外的關系人或非關系人只能通過買賣份額的方式增加共有人。
房產證上加名字及辦理費用,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房屋有貸款尚未還清
如果房產有貸款,則不管是加配偶或是子女的名字,都須徵得抵押權人(一般為銀行或公積金中心擔保公司)的同意方可加名字,而一般抵押權人是不會同意的,所以實務操作中是還清貸款後方可加名字。所以,如果房屋有貸款要增加名字或去除名字,則必須先還清貸款。
2、房屋無貸款,或貸款已還清,要加配偶的名字
(1)夫妻雙方本人帶好身份證、結婚證、房產證和土地證(均需原件)至行政服務中心房管窗口辦理即可。鄉鎮房產至各鄉鎮房管所辦理即可。所需全部費用:住宅加名字的費用是100元(配圖費20元+登記費80元)。非住宅加名字的費用是570元(配圖費20元+登記費550元)。
(2)當然,還有去掉配偶名字的情況。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可以添加對方為房屋產權共有人,在婚姻發生變化(如離婚)產生離婚析產時,可以將房產變更到其中一人名下,需繳納住宅登記費80元每套,配圖費20元每套。
3、房屋無貸款,或貸款已還清,要加子女的名字
(1)很多市民認為,父母房屋加子女名字是天經地義,也是很簡單的事,更不應該需要費用。但從物權來講,現產權人是甲一人,即房屋的百分之百產權屬於甲,要在房產證上添加名字,也即意味著房屋的產權從原屬甲一人的變化為屬甲乙二人共有。房屋登記部門在辦理相應的所謂加名手續時,會按照產權轉移的方式來辦理相關手續。
(2)因此,在房產證上添第二人名字,被添加人不管是子女還是父母(配偶屬特殊情況)、或是陌生人,原理都是一樣的,都是將原屬於一個人百分之百的房屋產權,轉移其中的部分產權(具體比例雙方可約定)給第二人。
(3)但雙方可約定具體的轉移方式:買賣還是贈與。買賣和贈與過戶費用是完全不一樣的,選擇哪種方式,要視情況而定。
G. 按揭買房,貨款沒有還完之前房產證能不能再加一個人的名字
1、加名字,但要徵得貸款銀行的同意。在還貸期間要變更產權人首先要取得貸款人(銀行)的知曉並同意。但因借貸關系存在,產權人的變化還牽連到借款人變更,貸款人、新老借款人、擔保人一致同意。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將房產證改成兩個人的名字在法律上屬於部分轉讓抵押財產,除非提前還清貸款解抵押,否則不能改成你們倆的名字。
2、房管局可以加名字。具體操作時,各個銀行都有差別,房管局好辦,收到銀行證明,則可加名,所以,有的銀行可以出證明讓你加名,有的則需要你先還清貸款再讓你加名的。
(7)貸款買房子一年後能加人名么擴展閱讀
兩部委明確"房產證加名稅" 婚前房產婚後加名免徵契稅
政部昨天在其官網公布通知: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徵契稅。這一政策自8月31日起執行。
稅務專家認為,多征的稅款應當予以退還。他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的稅款,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之日起3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後應當立即退還。
很顯然,不該征的契稅,應當主動退還給多繳稅的納稅人,並賠禮道歉,爭取納稅人的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