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貸款車出事故需要貸款方開證明,這和貸款方有利益關系嗎
這個跟貸款方肯定有利益關系啊,因為現在這輛車還是屬於貸款方的,到時候車不值錢了,貸款方的利益肯定有損失。
Ⅱ 貸款買車出交通事故理賠必須先把貸款還清嗎
貸款買的車出交通事故理賠,
不需要先把貸款還清,
即使車貸沒有還清,保險公司也需要正常理賠。
Ⅲ 貸款購車,理賠要求銀行蓋章。必須在辦理貸款的那個銀行蓋章嗎還是任意銀行都可以
必須到貸款的銀行蓋章
Ⅳ 我的車屬於貸款車,理賠第一受益人是銀行,需要銀行出具還款證明以及權益委託書
有第一受益人的,理賠時保險公司會要求被保險人出具銀行或擔保公司出具的同意將賠款劃入被保險人帳戶的函,根據你所提供的情況,這個一般的操作是這樣的:由保險公司出具一份《賠款劃付銀行徵求意見函》,你拿著這個意見函到貸款銀行信貸部進行蓋章,主要是確認你的還款情況,如果你有逾期未還款的,一般銀行會要求將賠款劃入銀行指定帳戶,如果還款記錄良好,銀行一般是會蓋章的;一般情況是不用到擔保公司蓋章的。
Ⅳ 我的車是貸款車,需要理賠,保險公司要我提供買車哪家公司的還款正常的證明,而我們
這個一般不需要吧? 如果需要還款證明應該是你辦貸款的那家銀行出具。再說你分期的車輛,被保人和第一受益人應該是銀行才對,你得帶著保險公司的材料去貸款銀行蓋章才可以領到賠款
Ⅵ 貸款買的車出事故後找保險公司理賠需要放款方出具理賠告知書之類的書
請拿出你的商業
保險單
,仔細看一下特別約定,是否有相關約定。
如果有,可以找給你辦貸款的業務員或者公司索要。
一般只限定車損,三者及強險不限。
Ⅶ 按揭車保險理賠需要哪些資料
按揭買車一般會將保險的第一受益人規定為銀行或者金融公司。
因為貸款車輛的產權是抵押給銀行或金融公司的。如果借款人不按約定還款,銀行或金融公司有權處理該車輛。
又由於車這個抵押物特殊,在行駛中難免出現大大小小的事故,銀行或金融公司為了防止出現以下問題,所以要求保險第一受益人為銀行,比如說:
車子抵押給銀行,貸款20萬,結果車子撞壞了,可能殘值只有3萬塊錢,保險公司賠付了17萬,如果第一受益人不是銀行,而是貸款人,如果貸款人拿走了這17萬,不履行約定給銀行還款,銀行最後強制執行該抵押車輛,得到的只是一輛只剩3萬元殘值的報廢車輛。這樣銀行就損失了17萬。
所以,貸款車的保險第一受益人是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是為了防止此類現象的發生,出現抵押物的價值抵不上貸款額。
(7)月供的車理賠要找貸款方嗎擴展閱讀:車輛保險
車輛保險,即機動車輛保險,簡稱車險,也稱作汽車保險。它是指對機動車輛由於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負賠償責任的一種商業保險。
汽車保險是財產保險的一種,在財產保險領域中,汽車保險屬於一個相對年輕的險種,這是由於汽車保險是伴隨著汽車的出現和普及而產生和發展的。同時,與現代機動車輛保險不同的是,在汽車保險的初期是以汽車的第三者責任險為主險的,並逐步擴展到車身的碰撞損失等風險。
Ⅷ 貸款買車保險理賠時必須提供銀行還款證明嗎
部分車輛產權在銀行,因此在和保險公司簽訂車輛保險合同時,銀行要求約定必須是保險第一受益人,也就是保險賠款要經過其手,以控制其放貸風險,當然嚴格上說銀行僅對於車損險及其附加險、盜搶險具有索賠權益,而三責險及其附加險則沒有權益。
因此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特別約定,要求你提供還款證明,就是讓貸款銀行知道賠款去向,承擔特約責任。銀行出具證明顯示貸款車輛還款正常,賠款可以支付貸款人,蓋章即可。
保險人對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關證明和資料進行審核,以確定保險合同是否有效,保險期限是否屆滿,受損失的是否是保險財產,索賠人是否有權主張賠付,事故發生的地點是否在承保范圍內等。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經過對事實的查驗和對各項單證的審核後,應當及時作出自己應否承擔保險責任及承擔多大責任的核定,並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Ⅸ 請問貸款買車時候,全險必須是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嗎
款買車時候,上保險是可以根據個人意願來選擇保險公司的,不是必須按照對方要求的保險公司來上保險的。
根據《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
(9)月供的車理賠要找貸款方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一條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
第十三條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採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