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助學貸款發放時間
不知道你說的是國家開發銀行的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還是學校的國家助學貸款?
如果是國家開發銀行的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請你到「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網」上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生源地)」注冊後按提示操作查詢目前進程,開行審批程序為:縣級資助中心提交省資助中心 省資助中心提交省開行 省開行提交國家開行,如果狀態已經到了分行提交總行,說明即將完成審核開始發放了,如果不是那說明還要一段時間完成審核程序。你也可打電話到縣資助中心詢問。生源地貸款各地快慢不同,一般年底可以放款,有些地區已經開始放款了,放款時會通過支付寶簡訊通知你的。
如果你說的是學校聯系當地四大銀行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那麼請你聯系學校學生處或大學生資助中心,每個學校的情況都不同。
㈡ 國家助學貸款的國家政策
《關於國家助學貸款的管理規定(試行)》
《高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
《本科、高職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本科、高職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本科高職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①家庭經濟困難;
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④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⑤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學生在新學年開學後通過學校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②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③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的說明;
④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①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如未按照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經辦銀行將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②經辦銀行將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對惡意拖欠貸款的違約借款人採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金融服務;
③對於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及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④嚴重違約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㈢ 國家助學貸款審批通過是什麼時候
國家助學貸款審批通過在每年的9月份。
國家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所採取的一項重大措施。
法律責任。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彌補在校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的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
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財政和高校共同給予銀行一定風險補償金,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的銀行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流程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學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後,可向學校咨詢具體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學生到校報到後,可通過學校向金融機構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㈣ 助學貸款從什麼時候開始還款
畢業後開始分期償還。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新的國家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實施已有十餘年,談及這項政策實施的「初心」,馬建斌說,「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既是黨和政府面向社會作出的庄嚴承諾,也是全體學生資助工作者的「初心」。
十九大報告提出了「教育強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
「我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比例在20%左右,西部高一些,東部低一些。要幫助這些貧困家庭的子女,令他們能夠接受高等教育,提升科技文化素質,掌握一技之長,從而提高自我發展的能力,實現穩定脫貧、高質量脫貧。」馬建斌說。
「目前,我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較高,要通過資助工作解決這部分學生可能出現的輟學、失學問題,提高入學率和鞏固率。」馬建斌認為,做好學生資助工作也是加快教育現代化的重要基礎。
㈤ 每年的國家助學貸款什麼時候開始
第二次辦理咋還不知道呢?國家助學貸款要在學校辦,生源地貸款就必須會自己的家鄉辦
㈥ 中國哪一年開始有助學貸款的呢
中國從1999年開始有助學貸款。
㈦ 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是從哪一年開始的
2007年8月,國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貸款」)政策,2007年8月,財政部、教育部、國家開發行聯合開展生源地貸款業務的試點省(市)共有5個:湖北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目前開展生源貸款業務的試點省(市)有:湖北省、江蘇省、陝西省、甘肅省、重慶市、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山西省、北京市、山東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雲南省、貴州省、四川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其它省市也在積極試點,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學生可以向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咨詢具體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相關事宜。家庭經濟困難、需要貸款的學生就有了兩種選擇(只能選擇一種):1,由國家開發銀行等銀行組織實施的生源地貸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2,由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等銀行提供的國家助學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