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你好,我想問下,我2年前辦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現在我換工作,但新單位不給交公積金,對我的貸款有影響嗎
樓主問:對我的貸款有影響嗎? 答:貸款不是已經審批完畢了嗎?不會有任何影響的,樓主只需按時還款即可。
B. 我交公積金的單位和我自己上班公司的單位不一致,貸款怎麼辦、可以嗎
這個沒有關系,公積金中心是允許公司找第三方公司代交公積金的,
不知道你是單位給你交單位找的第三方還是你自己找的,
你這邊不一樣貸款的時候只要有個公司給你蓋章就好啦,
然後人才代理的公司也把章子蓋上就證明是公司委託第三方公司給你繳納的公積金,
我的公積金以前是因為沒有單位i在陝西甲乙HR交,我自己有公司但是交不了我就讓我公司給我蓋的章子,證明是他們委託就行。
C. 公積金貸款買房,換新單位不給交公積金,怎麼辦
已經辦理貸款的必須繳納公積金,如果連續三個月或者累計六個月不繳納公積金。公積金中心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貸款人還清貸款,所以公積金不能斷,不給繳納的話對自己有影響,要麼換個工作或者找人自己花錢繳納公積金。
對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隨即封存賬號停止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責令其補繳已欠繳的住房公積金,並在貸款期間正常按月足額繳存;拒不繳存的,追回已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執行商業貸款利率。
公積金停繳對貸款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2個方面:
(1)如果想要申請公積金貸款,按照公積金管理條列規定,借款人申請貸款之日前必須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欠繳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單位暫停受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所以停繳公積金將無法申請公積金貸款。
(2)對已經申請了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合同約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不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解除貸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D. 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後離職,新單位不交住房公積金了怎麼辦
1、如果公積金貸款申請已經批准,辦理完了所有手續,你辭職或公積金停止,被封存,都不影響公積金貸款了,只是你要按時往貸款卡中充錢,以免影響扣貸款。
2、申請好貸款後,必須按月還貸或提前還清,公積金停繳已經不影響還貸款了,但要確保你賬戶中每月有錢可還貸。
3、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
4、在新公布的《送審稿》中擬規定,除了單位及職工外,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也可以由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並享有提取、貸款等權益,這對於一些靈活就業人員無疑是一大福利。
E. 我在單位上班,,但是單位說得半年後才給我交住房公積金,是不是在單位等半年後才能用
上班半年後再交公積金是不合法的,職工上班第二個月就應該繳存公積金。
不是開始繳存公積金就可以使用。如果想事情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在公積金正常繳存滿一年以上。
F. 我工作了快40年了單位沒有交公積金我買房是貸款買的能投訴單位嗎
你工作快40年的時間了,單位沒有給交公積金,你買房是貸款買的,你想投訴的話是可以的,你可以去勞動局申請了仲裁,維護自身的權益。
G. 我公積金交了快一年了,下個月想用來貸款買房,可因為單位有變故,下月就不給交了,那我還能用公積金貸款
必須要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才可以辦理。如果單位不給交的情況下,您可以去公積金辦理自己繳納。
H. 單位半年沒交住房公積金,貸款貸不到怎麼辦
員工有半年沒有繳納公積金,那麼是不符合公積金貸款的條件的,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但是員工可以以買房的條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余額。
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提取材料: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