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雙方貸款後一方死亡,貸款還不上怎麼辦
夫妻雙方貸款時,一般情況下應該有物品抵押或者有擔保人才能貸款,所以夫妻雙方一方死亡後,貸款還不上時,抵押的物品就會被拍賣,或者由擔保人進行償還。
㈡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一方去世貸款還沒還清,他的父母要還貸嗎該怎麼辦
不用還貸,以家庭為單位不包括父母,只是夫妻和未成年子女,其他人員都不能算是家庭為單位。
㈢ 夫妻雙方銀行貸款,一方去世怎麼辦
你好,如果是當時共同簽約簽字的,就得剩下的,需要在世的一方償還。這樣的一般都是共同擔保,銀行不是傻的,都考慮到這樣的問題。希望能幫到您。
㈣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要買房子,按揭需要出示什麼證件
需要出示以下證件:
死亡證明;
房產證明;
身份證;
開取死亡證明的流程: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死亡證明、戶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死亡證明是指: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殯葬部門出具火化證明。
發現來歷不明或者過路途中死亡的人, 戶口登記機關應與有關部門聯系處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應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作死亡登記,注銷戶口;無法查明來歷的,應將已經查明的事項和死亡情況登記備查。
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者暫住地的戶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戶內其他人員的申報,將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點、時間、原因等及時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由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亡人家屬的申報,也應給予辦理死亡登記,如有可疑情節,可與死亡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聯系查對。
如果是貸款買房還需要以下證件:
銀行流水;
收入證明;
住址證明;
徵信良好;
有還款來源。
㈤ 銀行貸款夫妻一方突然死亡怎麼辦
貸款人需要償還銀行借款。到期無力償還,銀行起訴後,法院會查封
拍賣房產。如果任然不夠償還貸款,由擔保人負責償還。
㈥ 夫妻貸款買房一方去世後貸款由誰來還清
法律問題:夫妻貸款買房,貸款未還清男方死亡,剩餘貸款由誰還?女方還請貸款後,可以直接注銷抵押嗎?房產不更名過戶對住房有影響嗎? 劉律師:男方去世,用男方的財產先償還夫妻共同債務男方應承擔的債務,房子應該遺產來處理,女方必不能獨占該房產 孟律師:一方死亡,涉及到繼承問題。看有幾個繼承人,作為配偶可以償還銀行貸款。還款的這部分可以作為配偶乙方的財產。至於過不過戶,不影響,只是不能直接買賣。要買賣必須過戶。 趙律師:如果女方是共同還款人的話,是要償還的,還清後可以辦理注銷。 如果您有法律問題,請進入首頁撥打法律咨詢電話,進行律師在線咨詢。 相關知識——繼承權的取得 (1)取得繼承權的根據 公民取得繼承權必須具備三個方面的根據:一是法律根據,即法律的規定或者立遺囑人的合法有效的遺囑的指定;二是事實根據,即被繼承人死亡和遺產的存在;三是身份根據,即與被繼承人有法定的親屬關系。其中,身份根據是反映繼承權本質的基礎性根據。 (2)繼承能力 繼承能力指公民作為繼承人取得遺產繼承權的權利能力,亦即公民作為繼承人取得遺產繼承權的資格。 任何生存的公民都有繼承權利能力。繼承開始時已經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的人沒有繼承能力 。 如果相互有繼承關系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如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死亡,不能確定死亡先後時間的,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繼承人的 , 如幾個死亡人輩分不同,推定長輩先死亡;幾個死亡人輩分相同,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不發生繼承,由他們各自的繼承人分別繼承 。 在繼承關系中有一個例外,即出生時是活體的胎兒也具有繼承能力。我國《繼承法》第28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㈦ 夫妻一方死貸款房產么分配
如果在婚姻存續期內獲得產權的房產,如未明確份額,則在世的一方為50%產權,省下過世一方的50%產權則由配偶繼承一半即25%,另25%由子女、過世方父母平分。
㈧ 房產證拿去抵押貸款寫夫妻雙方的名字,貸款到期其中一人死亡那怎麼辦
貸款到期,一個人死亡了,那就另一剩下的那個人去償還這個貸款呀。
不管怎樣,這個貸款是你們雙方的,如果其中一方已經去世,那隻能由另一方去還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