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的房子在銀行抵押擔保別人貸款中,可以過戶給子女嗎
現在的房子從理論上講是不可以過戶的。因為你的房子在銀行抵押貸款就意味著房子已經被銀行質押擔保,在你和銀行之間沒有完全接觸債務關系前,房子的處理必須是由銀行認可和同意的,而銀行在你沒有還完貸款前當然是不會同意你對房子做出處理的(包括轉移登記之過戶、贈與)。需要的條件很簡單,就是償還貸款,然後過戶。我們一般在實際操作中可以尋找一家墊資公司。給他繳納一定比例的墊資手續費用,由他來負責幫你墊資撤押,然後由你父親過戶給你母親,再辦理抵押貸款,墊資公司抽回資金,就解決了
⑵ 擔保子女按揭貸款買房會不會影響父母的公租房
只要子女戶口是獨立的
就不會影響到父母的公
租房按照規定子女年齡
達到22周歲就可以獨立
生活所以不會有影響
⑶ 子女辦房貸父母擔保要負什麼責任
子女辦房貸,父母並不需要負什麼責任,因為子女的房貸都是成年人,有義務對自己的債務進行負責,父母並沒有什麼連帶責任,也沒有什麼負債直腸子,在復查這些道理,誰借的錢就誰還?上面的借貸合同都會寫得很清楚。如果是父母擔保的話,就需要出連帶責任,如果子女還不上的話,可能需要父母來償還。所以父母也不要輕易的給子女做擔保。不然還不上的時候就需要父母給子女還貸款了
⑷ 父母的房子作為擔保給子女作為抵押貸款還不上貸款了法院會拍賣房子嗎
父母的房子作為擔保,給子女作為抵押貸款,因為還不上貸款了,法院會根據銀行的要求,拍賣房子,用來償還銀行貸款。
《擔保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第五十三條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⑸ 父母作為給子女擔保買房
1、父母給孩子買房,父母持有的付款收據就可以作為贈與證明。 2、父母給孩子買房,是登記在孩子的名下的,要是登記在父母的名下,那就不是對孩子的贈與。 3、房子是父母出錢購買的,因系為子女購買,所以購房款收據上記載的應當是子女的名字,但只要付款收據由父母持有,那就能證明該款是父母所出。只要能證明購房款系父母所出,而房子又登記在孩子的名下,這就能表明是父母贈與孩子的。所以,父母持有的付款收據,能作為贈與證明。
⑹ 兒子房貸交不起,父母是擔保人可以將房子賣了嗎
如果連著房貸交不起,父母都會擔保人,是可以把房子變賣來還貸,因為父母是擔保人,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⑺ 給父母做房屋貸款擔保人,自己再貸款買房算不算二套房
房產證上只要不是你的名字,就算不上二套房,除非你以後買房的時候,你父母把房子過戶給你了,那倒是算二套房。
⑻ 兒子貸款買房,父母做擔保人,現在父母買房丕能不能貸款了
看你是怎麼擔保的,如果是人家銀行貸款,你做的擔保,那在他沒有還清銀行貸款前,銀行是不會給你放貸的。
⑼ 商業貸款還完了父母是擔保人想把房子賣了,對擔保人有影響嗎
商業貸款還完了,父母是擔保人,想把房子賣了,對擔保人沒有影響,貸款還完了還款責任和擔保責任履行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