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出錢付的首付,子女自己還貸買房,房屋的產權歸誰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系存儲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此時,對於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子也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財產不予分割。
2. 中國家庭父母強烈要為子女付首付的比例
父母幫孩子交首付還房貸,到底是誰逼子女如此的不孝?
雖然現在正在實行新農村建設,但是依舊有很多的農村人會選擇在城裡買房。但是大家心裡都很清楚,城市裡的房子要比農村的房子貴很多。又出現了一種很普遍的現象,農村的父母掏空了家中所有的積蓄,甚至借錢給自己的孩子交了房子的首付,然後再辛辛苦苦地出外打工,幫孩子還貸款。
收沒子女看著自己上了年紀的父母還在外面打工受苦。自己想要幫忙卻無能為力。心裡很著急也很難受。想孝順父母卻無能為力,這成了生為子女心中的痛。小編了解了一下小編家鄉的房價。一所小縣城繁房價的平均數值是在5000多一點。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就要50多萬。買了房子以後還要買停車位,還要交物業費,還要交水暖電氣費。加起來總共就要七八十萬。一個房子的首付是35萬。剩下的35萬就要貸款,貸款每個月還2500,要還十幾年。這對於許多的農村家庭來說是一筆天文數字,為人父母有多少個十幾年?
是很多的農村家庭就是為了這些房貸在苦苦的支撐。本來是應該享受生活的年紀卻在外拚命地打工賺錢。現在結婚的花費越來越高,沒有房子,孩子就結不了婚。為了自己孩子的終身幸福著想,這個房子不買也得買。城裡的學校教學條件好孩子上學也會方便很多,為了自己的孩子將來能有出息,還是在城裡買套房吧。父母為了自己的兒女不得不選擇在城裡買房。農村裡的很多人都出去打工了,為了掙更多的錢,但是,農村裡的很多人都是屬於學問比較低,知識水平比較落後的人群,出去找高薪的工作很困難。
身為父母奮斗一輩子就是為了給自己的孩子買一套房。辛苦半輩子,東拼西湊付了房子的首付,拿到了鑰匙,一家人搬到了新房子里。可是接下來要面對的就是每個月需要還房貸。孩子成家以後要負擔起家庭的責任,一個家庭裡面每個月的吃喝花銷要不少錢加上每個月的房貸,一個月四五千的工資免強強能夠過日子。自己的父母如果不出去工作的話,一個家裡面一個月四五千的工資壓根是出不來的。
自己的父母出去打工還房貸,在外人眼裡看來就是自己的子女在啃老。但是身為子女的無奈,卻很少有人能夠清楚。很多子女是不願意啃老的,也不願意去壓榨自己的父母,讓自己的父母一把年紀了,還要在外面辛苦的工作。但是沒有辦法,自己沒有文化,沒有技術,掙不了很多的錢,可是每個月的房貸還每個月的生活費都是必須要有的,只能麻煩自己的父母出去打工了。你。沒有錢還房貸,那就因為房子不是自己得了,自己的後代幸福只能選
3. 子女借父母錢付首付父母有權處理子女的房產嗎
1、子女的房產父母無權處理,即便是存在債務關系也無權處置。
2、子女所購房屋享有所有權,依照《物權法》及相關法律,只有房產所有人才有權處理,其他任何人無權處理,唯一例外的是法院判決。
3、雖然子女與父母存在借貸關系,但借款數額相對於房屋總價來說佔比只有20-30%,還涉及到銀行貸款,這是經濟上的問題,其子女所享有的房屋所有權不可剝奪。如果父母要索回借款,子女無力償還時,可以通過訴訟方式取得法院判決書(貸款銀行有權參與),然後處置房產以達到解決債務的目的,超出債權部分的房款應歸還銀行按揭貸款並全部返還子女。
4. 父母在銀行貨款幫子女付首付款,這會影響到子女的徵信嗎
父母在銀行貸款幫子女付首付款,這是不會影響到子女的誠信的,只要你按時還貸就行,如果你逾期不還款,可能你的誠信就會受到影響,避免以後受的影響,還是按時還款吧!
5. 急!!能否將父母房抵押貸款,用以支付子女買新房貸首付
缺錢付不起,也不能拿父母的房子抵押啊,和父母商量過沒有?以後如果有糾紛就復雜了。
6. 父母付首付,還貸款,孩子的名,貸款未還清,訴訟可否要回
您好,房產登記在子女名下,一般產權歸屬於子女。具體還需看你們父母買房時是否有協議。
7. 父母給已婚子女付首付需要什麼手續
1、寫「新人」的名字如果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離異,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如果購房後「准夫妻」並沒有進行婚姻登記,而是分手,那麼「准婚房」仍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貸款也視為雙方的共同債務。但對於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應證據顯示父母出資是基於「准夫妻」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如雙方沒有結婚,父母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2、寫父母的名字如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父母的財產,貸款也認定為父母的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擔。但如果結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一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向父母的借貸,可要求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3、寫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這種做法也較為普遍,往往是因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來還貸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這婚房應算是男方家的財產。若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他們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由他們共同享有或承擔。而男方的相應產權份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根據《婚姻法》,這部分財產並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如果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女方雖無法主張房屋產權,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並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產權證登記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後果亦是如此。4、只寫男方或女方的名字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獨自承擔所有房款的情況下,為了避免婚後因父母的介入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很多戀人選擇了這種方案。這種情況需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僅僅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這屬於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出現離婚,該房產仍屬於原產權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但登記在未出資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認定為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雙方未結婚,該房屋屬於產權證上所載一方的名下,但對方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款項。如果雙方結婚,則屬於產權證下該方的個人財產。